[新聞] 男童被騙電子表當庭原諒 貪婦慚愧寫悔過

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14-10-08 23:27:53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85212.shtml
男童被騙電子表當庭原諒 貪婦慚愧寫悔過書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
2014.10.08 02:44 am
新北市施姓小六男童,當街被劉姓婦人騙走電子表,但他卻不記恨,當面告訴檢察官「我
要原諒她」,家長也尊重孩子的決定;劉婦聽聞後,當庭慚愧地向施童道歉並寫悔過書,
獲檢方處分緩起訴,並命支付國庫一萬元。
檢方調查,四十歲劉姓婦人四月廿六日下午,騎機車經過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時,見
施姓國小六年級學童獨自在公車站牌等公車,向施童說他的電子表很好看,請施童借她,
她要拿到附近鐘表店買同款手表,約半小時後返回。施童不疑,把手表脫下交給劉婦,劉
婦拿了表就騎車離去。
施童在公車站牌苦候,錯過好幾班可搭回家的公車,等了一個多小時仍未見劉婦返回。施
童父親打電話問他為何還不回家?他說出陌生婦借手表的事,施父認為孩子被騙而報警。
警方獲報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劉婦犯案時還載著兩名年幼子女, 根據機車車號
逮捕她。
劉婦到案承認因看到施童手表很好看,很想要有相同手表,但沒錢買,一時貪心才騙走表
;她很後悔騙了天真的孩子。
檢方傳喚施童與劉婦出庭,詢問施童對此案有無意見。施童很有禮貌向檢察官鞠躬,隨即
告訴檢察官,「只要把手表還給我就好,我要原諒她。」說完後再向檢察官鞠躬。檢方詢
問施父意見,施父微笑說,孩子不記恨選擇寬恕,「我尊重孩子的決定」。
劉婦當庭聽到施童願原諒她,慚愧地低下頭來向施童和施父道歉,並寫悔過書保證以後不
會再犯。檢方考量劉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和解,處分緩起訴。
【2014/10/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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