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魔曾嗆「殺一兩人不會處死」 割喉殺童

作者: jiouhi (kakin)   2014-10-07 09:50:34
人魔曾嗆「殺一兩人不會處死」 割喉殺童 果然免死
【綜合報導】男子曾文欽前年在遊樂場廁所,兇殘將十歲方姓男童割喉至死,他落網後嗆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無期徒刑,昨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他
再度逃過死刑;高分院依據十三次精神鑑定結果,和曾嫌有四次自殺紀錄,認定他「想死
又怕死」,才以犧牲幼童生命,藉被判死達到自殺目的,且殺人時對辨識違法能力明顯降
低,因此維持原判,另要求監護治療五年。方童家屬怒罵:「簡直浪費國家資源,一定會
上訴!」
方童的姑姑方麗玲昨帶著姪兒遺照入庭聆判,她對判決表示無法接受。她說:「哥哥兩年
來面對喪子之痛,至今無法平復,得靠工作麻痺自己,忘記痛苦!」她表示,兇嫌至今未
向家屬道歉,毫無悔意,希望未來法官能判死,達到嚇阻作用。
求「自殺」原欲殺3童
曾文欽(三十歲)前年十二月一日上午,持摺疊刀進入台南市金華路湯姆熊遊藝場,以有
遊戲卡為由,隨機騙方童進廁所,隨即刺割方童喉嚨兩刀,方童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去年一月台南地檢署以殺人罪起訴曾男,求處死刑,台南地院去年七月以曾男長期就醫、
智能中下,身心及成長環境不健全,且多年飽受精神疾病之苦,並非不可教化改過,判無
期徒刑。
昨台南高分院二審判決指出,曾文欽患憂鬱、邊緣性人格及潛伏性精神分裂病,前年七月
和女友分手,十一月下旬病情加重,四次自殺未遂,為求自殺成功,從網路與漫畫得知有
人殺死兩、三人被判死,萌生殺害兩、三名幼童判死達到自殺目的。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葉居正表示,曾男犯罪事實明確,唯一爭議是殺人當時的精神狀況,合
議庭委託成大醫院、嘉義長庚醫院對其犯案時精神狀態和人格鑑定,另由中央警察大學犯
罪防治系教授對其再犯可能鑑定。
鑑定時曾像童討餅吃
醫師和教授為了和曾男搏感情,當曾男像個小孩要求吃餅乾時,還提供餅乾讓他解饞,打
開心防談犯罪動機,鑑定晤談共十三次,每次數小時。鑑定後發現,曾先前向檢警供稱「
殺人為吃牢飯」、「殺一、兩人怎會判死刑」都是說謊、不可信。
二審法官參酌鑑定報告與曾男病歷等資料,認為曾男四度自殺未遂,且供述前後矛盾不清
,還說本想殺害二、三人,因時間不夠才殺一個人,後來坦承殺童後見鮮血噴濺,覺得噁
心、殘忍、恐怖,於是躲到釣蝦場想繼續殺人,或撞火車、跳海,應是自殺不成才殺人求
死,須矯正治療,否則很難改變其再度自殺和殺人求死。
法官:判無期是最好
二審法官判無期徒刑的理由,除了法院「不可能鼓勵自殺」,且曾男殺人時對辨識違法能
力降低,加上國小畢業後家庭狀況不好未升學,被迫到車體工廠做焊接粗工,身心狀況欠
佳;另外,自一九九七年底迄今,犯殺人罪獲判無期徒刑者無人假釋,「判無期徒刑及刑
前監護處分,對被告、對他人、對社會是最好選擇。」
案發時最先到場救護的替代役男盧永翔,昨得知曾又逃過一死,無奈地說:「天理何在?
」他說,他到場後看到方童睜大雙眼死不瞑目,喉嚨有刀痕,鎖骨有窟窿,廁所牆壁、馬
桶,滿地鮮血,「我永遠忘不了他躺在地上的景象,到現在除了痛心還是痛心」。
「別人孩子死不完嗎」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的二歲姪兒王昊,遭母親同居人餵毒凌虐致死,兇手被輕
判三十年徒刑,她昨怒斥曾嫌「居然不用償命!」她無法接受以精神鑑定當作是否判死依
據,「為什麼司法總是對加害人特別寬容?對無辜受害、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兒童卻不重
視?」
網友昨幾乎一面倒撻伐「法官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嗎?」曾號召群眾上凱道反廢死的部落
客朱學恒大罵判決荒謬,認為會讓人渣更肆無忌憚。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昨不表示意見。曾文欽辯護律師翁國彥說,曾的殘忍犯罪真的非常
不應該,但其成長、社經背景都很有問題,「他也是個受害兒童」,死刑非唯一手段,並
無研究數據顯示死刑就能解決犯罪行為或達到嚇阻效果。
律師陳佑仲昨感嘆說,若一審找到一個判決免死的理由,二審幾不會逆轉改判死,因「多
數法官不希望手上沾血」。律師陳博文說,在最高法院帶領下,死刑案愈來愈少,政府或
可訂定終身監禁、提高假釋門檻等配套來廢死,否則殺人案被告二十歲犯案判無期徒刑,
四十幾歲即假釋,社會大眾很難接受。
近年重大殺人案判決
◆2013/03/16
新北市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殺害常客陳進福夫婦並盜領財物案。謝辯稱是為擺脫和陳
男的不倫戀,配合謀害其妻後再殺陳男。
◎判決:士林地院一審依強盜殺人罪判死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謝殺人後無悔意,依殺人
罪、強盜殺人罪分別判無期徒刑、死刑。
◆2013/03/15
新北市廚師陳佳富為詐領保險金,殺害妹妹陳婉婷後絞屍醃頭案。陳辯稱有幻聽和幻想症
,出庭裝瘋賣傻,台大醫院鑑定他無精神障礙。
◎判決:嘉義地院法官考量陳從小遭家暴、人格扭曲,加上陳母為子求情,一審依殺人、
毀壞屍體等罪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
◆2011/11/01
新北市2歲男童王昊被母親同居人劉金龍夥同3名友人,以尖嘴鉗拔指甲、電線痛毆及注射
毒品等酷刑凌虐21天慘死。
◎判決:台北地院一審依殺害兒童等罪將劉判死刑,其他3人判13年到無期徒刑;高等法
院二審以劉已向家屬鞠躬道歉,認定良心未泯判30年,獲三審定讞。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
非常上訴遭駁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07/36130429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0000-00-00 00:00:00
反觀瑞哥...
作者: bulss555 (桃園大痴翰)   0000-00-00 00:00:00
鬼島
作者: final00095 (小老鼠不吃米)   0000-00-00 00:00:00
幹 他媽垃圾
作者: accin (acc)   0000-00-00 00:00:00
瑞哥跟阿扁表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0000-00-00 00:00:00
開始洗版面囉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0000-00-00 00:00:00
這種廢渣 憑什麼冠人魔稱號 英雄化促進模仿??
作者: vcx530 (vcx530)   0000-00-00 00:00:00
馬英九你說話啊!
作者: pices (隔壁老王)   0000-00-00 00:00:00
王弟弟案子兇手還良心未泯 鬼島阿…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0000-00-00 00:00:00
小朋友冤魂快去找亂判的索命啊
作者: galleon2000 (加利恩帆船)   0000-00-00 00:00:00
鬼島不意外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0000-00-00 00:00:00
難怪殺爽爽 反正也死不了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0000-00-00 00:00:00
有些人觀念很奇怪,不找加害人索命,反而找依法判決的人索命?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0000-00-00 00:00:00
預謀還挑小孩下手哪一公分有良心
作者: GOPOL (盡心盡力莫忘初衷)   0000-00-00 00:00:00
還人魔哩 有種你去割黑道的喉阿 XDDDDD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0000-00-00 00:00:00
都三十歲了還在並非不可教化,真不懂底下是什麼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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