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台灣殺一人不判死」 湯姆熊割喉魔二審

作者: RfTV (法師)   2014-10-06 11:19:10
※ 引述《Zzgt ()》之銘言:
: 借串請教一下板上有法律專業的溫拿
: 像這種智能中下的犯人(這裡先假設是經過醫院認證的)
: 在台灣 法官有任何方法把他拗成死刑嗎?
: 我是記得之前有印度強暴案子
: 因為其中有被告宣稱只有十七歲未成年
: 他們的法院好像就是用測骨頭的方法來檢測"真實"年齡
: 那台灣呢?
講些八卦:想知道我背景的可以去查我文章
1. 很多法官不想判案殺人,所以廢死勝利?基本上這案子跟廢死無關,是法官自己不想判
2. 鑑定台灣很有名有兩間醫院
有一間很愛鑑定: 有心智缺陷
有一間很愛鑑定: 無心智缺陷
業內都知道想怎麼判就記得如果送多家
一定要多送這兩家其中一家,以便排除極端報告後再採該醫院意見。
3. 沒辦法呀~台灣沒有月神 夜
真想要有民粹私刑正義,
只能把犯人劫出來之後,上youtube實況,
找有解剖學背景的人,把他一刀一刀,肉割下來,
還要一直打腎上腺素跟輸血,不讓他死
但...這是正義?
: ※ 引述《drunkdream (月缺)》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
: : http://goo.gl/5eVUIZ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台南男子曾文欽(30歲)因失業想吃牢飯,2012年12月1日在湯姆熊遊樂場隨機割喉殺害
: : 11歲男童方嘉豪,曾男當天被捕,還嗆檢警「在台灣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引發
: : 社會譁然。去年7月台南地院以其智能中下,身心及成長環境不健全,仍有教化改過可能
: : ,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方童家屬不服上訴,今天上午二審宣判,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不
: : 過刑前需入指定場所進行監護5年,全案可再上訴。
: : 方童姑姑今天上午帶著方童遺照入庭聆判,對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且令入指定場所監護
: : ,無法接受此結果,痛斥簡直浪費社會資源,強調會再上訴,由於曾男迄今沒有悔意向家
: : 屬道歉,她希望上訴請求法官判處曾男死刑,以達遏阻作用。
: : 去年1月9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曾男,並求處死刑,台南地院去年7月30日以
: : 其智能中下,身心及成長環境不健全,仍有教化改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曾男和檢察官上訴,今天台南高分院宣判仍維持無期徒刑,刑前令入指定場所監護5年
: : ,但可再上訴。(劉榮輝/台南報導)
: : 3.新聞連結:
: : http://goo.gl/5eVUIZ
: : 4.備註:
: : 哈哈哈哈 人家可是看穿司法無能法院已死的先知阿
: : UCCU 相信司法 笑話啦 哈哈哈哈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0000-00-00 00:00:00
卦推
作者: accin (acc)   0000-00-00 00:00:00
把他拿去培養複製100個 槍斃100次
作者: Zzgt   0000-00-00 00:00:00
有掛 推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0000-00-00 00:00:00
蓄意殺人判無罪難道就是正義?
作者: juinhero (J英雄)   0000-00-00 00:00:00
推 我們要求的正義 對別人來說是正義嗎?
作者: david75610   0000-00-00 00:00:00
法官不想業障太多
作者: sixpoint ( ゚д゚)ノ☆( #)д`)   0000-00-00 00:00:00
人家是夜神月...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0000-00-00 00:00:00
推3,很奇怪有超過9成的民眾都贊成死刑,可是判死的案例極少,難到要贊成廢死才考的上法官,還是說判死的只是嘴砲?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0000-00-00 00:00:00
台灣刑罰缺乏多樣化 不判死 可以抓他去開礦 開山洞 這種高危險的活動 然後所得捐給受害者 當死奴用就對了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0000-00-00 00:00:00
原來沒判死就叫無罪…我真慶幸有這種邏輯的人不是法官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0000-00-00 00:00:00
白癡
作者: golden90038 (Golden90038)   0000-00-00 00:00:00
除了蓄意殺人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阿!
作者: MacOSX10   0000-00-00 00:00:00
今日墨西哥 明日台灣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0000-00-00 00:00:00
4.讓上帝決定他的罪,送他見上帝,復活就是無罪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0000-00-00 00:00:00
跟廢死有無關聯 還未必這麼容易下結論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0000-00-00 00:00:00
至於怎麼送,跟尿尿完一樣,抖超過三下就是玩弄三槍內打死他就可以。
作者: c30303 (HAHA)   0000-00-00 00:00:00
某樓邏輯神好笑 阿法官是有判無罪喔?不用這麼早崩潰R
作者: zoutzuur (昆蟲專家羽蛾)   0000-00-00 00:00:00
台灣最大問題不是判死率低 而是無期還能假釋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0000-00-00 00:00:00
真是個白癡 不然判一年好了?你的正義?智能不足別出來丟臉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0000-00-00 00:00:00
明明自己打無罪還崩潰…頗呵
作者: kaede0711 (kaede)   0000-00-00 00:00:00
殺人罪法定最低刑期是10年,不懂法律拜託別出來亂嗆人而且這應該是國民基本常識才對,至於你問為什麼會有10年這種刑度,請問每個人殺人的理由都一樣嗎?很多事情想一想你可以不用這麼悲憤
作者: blaukatze (姬 泰)   0000-00-00 00:00:00
無期徒刑 = 無罪!水!!
作者: n0029480300 (NicK)   0000-00-00 00:00:00
無期徒刑對那種人渣來說跟本不痛不癢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0000-00-00 00:00:00
月神 夜 所以是我記錯? 不是 夜神 月 嗎?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0000-00-00 00:00:00
是夜神 月 因為海紗都喜歡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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