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味鄉混油 陳文南兄弟獲緩刑罰5千萬

作者: blackkt (低調)   2014-09-30 22:31:17
※ 引述《coke750101 (學習→模仿→創造→超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富味鄉混油 陳文南兄弟獲緩刑罰5千萬
:
: 3.新聞連結:
: http://goo.gl/spBkK5
: 4.備註:
: 黨證無敵,依法行政,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關於這個案件 讓我們來看看法院方面怎麼說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102年度矚易字第2號新聞稿
本院審理被告富○鄉公司、董事長陳○南、技術總監陳○禮及
公司員工林○聰、劉○瑋、陳○華、洪○昌被訴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
商品虛偽標記罪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製造、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
業於103年9月30日宣判,判決結果如下:
(一)有罪部分-被告富○鄉公司、陳○南、陳○禮:
1、被告陳○南、陳○禮經營富○鄉公司,在黑芝麻油摻入黃麻油與特黑油,
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要求食品製造者應如實正確標示原料成分,
以保障消費者食用衛生與安全之目的,又故意標記是純黑芝麻油之行為,
自已構成刑法第255條第1項之商品虛偽標記罪及102年6月21日修正施行之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之製造、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
至檢察官雖就部分交易舉證證明購買本案油品之人係受騙。
但經數位證人到庭分別證稱係因於購買前已就富○鄉公司油品進行測試,
品質風味符合其要求才決定購買,不要求純黑芝麻油(並提出契約、採購單為憑);
或購買本案油品只是因為客人指定或銷路良好而購買,
未注意油品是否標記純黑芝麻油。且不特定消費者購買本案油品之原因眾多,
不一定是受標籤有關純黑芝麻油之標記所影響。
翻譯 很多證人說會買他的油不是因為他標榜100%黑芝麻油
有些人就是喜歡吃他們的假油
或者因為價格便宜以及跟老闆有交情等諸多原因
你檢察官說他因為標示100%
這樣賣出就說他是詐欺未免太武斷了吧
很多人出來作證表示根本不在乎是不是100%純黑芝麻油
他們就算知道不純還是都會買
很少人是因為想要100%純油而買被騙的
檢察官既未舉證排除上開購買可能性。
故本院認定除已經證明係受騙購買之部分
(共5個交易對象,合計交易金額新臺幣32,627,203元)外,
其他檢察官起訴之多數詐欺取財犯行,
均因舉證不足而無法認定構成詐欺取財罪。
翻譯 看來看去就這5個人是因為標示100%而受騙的
那就當只有5個人有被騙好了
至於其它人檢察官提不出證據
那就不用再說了 就當作沒有吧
2、被告陳○南、陳○禮犯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
商品虛偽標記罪(刑法第255條第1項)及製造、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
(102年6月21日修正施行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共三罪,
為想像競合犯,應以較重之詐欺取財罪處罰。
翻譯 因為都是一個賣假油的行為 造成這三個犯罪
所以挑一個最重的來當作處罰就好了
經審酌:被告用以混充假冒黑芝麻油之油品,為亦屬合法食用油原料之黃麻油,
及以玉米胚芽炒熟壓榨之特黑油。因黃麻油、玉米胚芽油與黑芝麻油混合調製,
未見法律禁止,本案被告之所以構成犯罪,在於混充後仍冒稱、
標記係純黑芝麻油加以販售,犯罪情節及對食品安全衛生之危害性較低。
且被告就客觀犯罪事實均坦白承認並表示認錯,並於案發後積極回收油品,
改善油品標示,於本院審理時也表示願意捐公益捐回饋社會等情,
而分別判處被告陳○南、陳○禮各有期徒刑1年4月,均緩刑2年。
復參酌本案犯罪原因在追求營業利益與油品銷售金額,
命渠2人各支付國庫新臺幣2500萬元。
被告富○鄉公司則科罰金新臺幣500萬元。
翻譯 管他富味鄉亂加什麼油 反正他加的是可以吃的就好了
法律又沒有禁止 他亂加也只是標示與實際不符而已
對人的健康沒有危害啦
而且你看他已經認錯了又積極把油回收
誠意十足啦 判個1年4個月就好 順便緩刑2年
反正對人的健康又沒影響 罰罰錢就好了
3、至檢察官雖請求沒收本案油品銷售全部所得共300,541,827元,
但因富○鄉公司係法人,無犯罪能力,非本案法律上所認定之犯罪行為人,
不合於法律規定得予沒收之要件。況富○鄉公司之銷售得款,
為被害消費者得主張權利取償之標的,亦為退貨通路商等權益之所繫,
本院認亦不宜予沒收。
翻譯 公司又不會去犯罪 哪有什麼犯罪所得的問題
何況他還要接受退貨 到時候沒錢可以賠給別人怎辦
這樣消費者很可憐捏 所以還是不要沒收啦
這樣他才有錢可以賠
(二)無罪部分-被告林○聰、劉○瑋、陳○華、洪○昌
本院認渠4人僅是富○鄉公司員工,主要職責為生產作業,
並未參與油品行銷與標籤內容決策,亦未參與油品銷售業務,
不能僅因渠等在富○鄉公司上班,並負責油品生產製造階段之一部分工作,
即以此認定渠等與被告陳○南、陳○禮就本案犯罪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依卷內證據既不足以認定渠等與被告陳○南、陳○禮有何共同犯罪之決意與分工,
故均判決渠等無罪。
翻譯 這些都是工人而已啦 都是拿人薪水默默工作而已
他們哪知道老闆在搞什麼鬼? 當然通通都無罪
總結
其實會有這樣的判決 也不能完全怪法院啦
想當初假油事件剛爆發時
很多媒體都報導假油混棉籽油多可怕之類的
大家都風聲鶴唳
但我們偉大的衛福部卻說
衛福部:棉籽油精煉可當食用 各國都如此
http://ppt.cc/IDzx
棉籽油標準出爐! 衛福部:含量低於1p可食用
http://ppt.cc/90vj
衛福部:食用棉籽油不致不孕
http://ppt.cc/4x4X
衛福部:大統和富味鄉棉籽油 未檢出棉酚
http://ppt.cc/oCzq
棉籽油沒問題! 衛福部檢驗「不含棉酚」
作者: QQER (妹控)   2014-09-30 22:35:00
想捐給喂服部喝看看
作者: k23 (k23)   2014-09-30 22:35:00
偉哉!馬政府!
作者: jinkela1 (無敵金珂垃)   2014-09-30 22:39:00
棉仔油就確實能吃啊 你吃的美國製的食品就特別多這個還是你從沒吃過美國品牌的沙拉醬或美乃茲http://www.cottonseed.com/publications/facts.asp
作者: GoogleMe (Leave)   2014-09-30 22:41:00
花5000萬賺 N 億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9-30 22:44:00
....
作者: Klosr   2014-09-30 22:52:00
不法所得賺30億以上 重罰500萬 正義跟善良都回來了
作者: stta   2014-09-30 23:10:00
好盡責的衛福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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