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活了30個年頭
就偏偏在國中遇到……
當時就讀三峽某完全中學
住宿生 學校餐廳可以打工
結果學校的豆漿機出水孔清理發生意外
我不是操作者 當天我還晚到餐廳
結果就被高溫應該有300度以上的“豆漿”
噴到小腿肚…………
http://i.imgur.com/KUvRyE5.jpg
現場除了我最少還有5人也受到波及
我記得還有人被噴到臉………
黑色疤痕的地方因為三度灼傷,肌肉以及皮膚完全壞死
手術切除掉後就變成現在這“毛毛蟲”
蟹足腫,天氣熱會腫會癢 不太能穿長褲
疤痕往外的5公分內都是二度灼傷
治療半年 恢復期5年才比較好
學校當時送我去一間小診所而不是大醫院
而且學校都裝死當作沒這回事
沒保險什麼都沒有
就這樣默默過了18年…………
有沒有學校遇到重大意外事故就會裝死的八卦??
還是這已經是SOP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