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C%9D%E5%95%9F%E5%A4%A7
2014年5月,臺灣媒體報導移居中國大陸十年的謝啟大,於2013年回到臺灣,並在7月時進入
臺北市政府擔任秘書處的專委。由於謝啟大將滿65歲,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規定
:「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於是臺北市政府聘用謝啟大的事實引發爭議
。[3]同月5日,謝啟大的胞弟出面接受記者訪問,表示謝家父親在生前為每個子女一人購置
一件房產,謝啟大自己在北京、上海、桃園縣等地都有房產,呼籲姊姊「別賺不該賺的錢」
。他並稱,謝啟大的行為,「讓謝家感到丟臉」。謝啟大本人則回應:「不要扯到爸爸,我
不是退休,我是再出發。」並表示自己問心無愧。
要怎樣的一個LAEDER,才會引來都是一群...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