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懲黑心食品業 罰金增10倍、致死將被

作者: floyyed (☛′▽‵)′▽‵)☛UCCU)   2014-09-17 21:22:47
1.媒體來源: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重懲黑心食品業 罰金增10倍、致死將被關到死
行政院長江宜樺17日下午主持劣質豬油事件記者會,宣布8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其中黑
心食品業的刑度增加,無論輕重罰金也都是10倍跳,若是黑心行為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
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這次修法,也將技術性避開「一罪不兩罰」
,避免重蹈大統混油案撤罰18.5億元的覆轍。
8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包括:加重刑責罰鍰、提高檢舉獎金、中央檢舉專線、油品分流管
制、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溯追蹤及食品GMP改革。
江宜樺下午親自出席記者會,表示加重刑責罰鍰的部分,將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中規定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黑心廠
商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黑心廠商行為「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而所有預計
修正的罰金額度,都是原來罰金的10倍。江宜樺還說,修法後將避免「一罪不兩罰」。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會後解釋,行政罰法中有刑事先行的機制,以大統混油事件為例,刑事
上罰了公司(法人)3800萬元,行政罰鍰18.5億元就必須撤銷,這次將修正《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法》第44條第5項,把法官可裁處法人罰金的條文刪除,如此就可解套,讓重懲黑
心業者罰鍰回歸到衛福部,例如這次已重罰強冠公司5千萬元,未來不致因法官判刑被撤
銷,這樣也就避開了「一罪不兩罰」。
提高檢舉獎金的部分,江宜樺則說,檢舉獎金增至罰金的20%以上,並且中央食安基金的
部分,也將以專案處理的方式,額外提供10萬到200萬元的獎金。這次的劣質豬油案,就
會專案處理屏東老農將獲得200萬元獎金,「至於屏東政府還會發多少,那是他另外的獎
勵。」
至於廢油回收管理,環保署指出共分為3大類,包括會將食用廢油交給清潔隊的家戶及機
關學校;第二類是交由回收商回收的食品製造及連鎖速食店;第三類則是,餐廳、夜市、
攤商、小吃店,通常會交給可能有違法之虞的「小蜜蜂」,但這較有爭議。葉欣誠說,希
望中央地方聯手,更了解整個系統如何運行,並會加強「小蜜蜂」這種個別回收商的稽查
與輔導。廢管處則說,有時候「小蜜蜂」只是進行清潔行為,但如果進行蒐集後再轉交給
清潔業者,變成非法地清除,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罰6到30萬元。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17/402509.htm
4.備註:
林杯只看過阿扁關到死 什麼時候有壞人關到死的沒看過
作者: homerunball   2014-09-17 21:23:00
怒判200年 2年就假釋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4-09-17 21:23:00
說好的怒罰500呢
作者: misosiru (味噌湯)   2014-09-17 21:23:00
致命要怎麼證明 害一堆人得癌都證明不出來了
作者: tonykingtwo (三枝夕夏\(〞︶〝*)/ 正!)   2014-09-17 21:23:00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4-09-17 21:24:00
關到死.死後連骨灰都放在牢中繼續關.
作者: NightGod (夜神)   2014-09-17 21:24:00
問題是如何證明致人於死吧 這法定了根本堵人民的嘴而已
作者: coolda (cool)   2014-09-17 21:24:00
KMT立委過了再拿來說嘴
作者: denju   2014-09-17 21:24:00
幹一下就假釋了~鬼島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14-09-17 21:24:00
幹!一想到要拿我們納稅人的錢養這些人渣雜碎敗類就賭爛拉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4-09-17 21:24:00
致死要怎麼歸因?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4-09-17 21:24:00
致死要怎麼證明因果關係啊 白痴法律 果然是定好玩的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9-17 21:25:00
200萬...有錢拿沒命花
作者: pftmax (無)   2014-09-17 21:25:00
明年起適用?拖拖拖,幫業者解套?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09-17 21:25:00
吃餿油又抽菸喝酒 暴斃 何解?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4-09-17 21:25:00
看來食安法依舊是玩假的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taurus512   2014-09-17 21:25:00
為什麼不是下禮拜開始適用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4-09-17 21:25:00
10倍是給政府,怎麼沒有說消費者要怎麼求償?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9-17 21:26:00
老百姓該如何求償都沒討論到...錢都衛福部在收啊
作者: heavensun   2014-09-17 21:27:00
胡扯 台灣無期不是關一輩子
作者: JOGIBA (978)   2014-09-17 21:28:00
國民黨好棒!問題一爆發馬上能祭出懲罰機制,避免相同問題再次發生,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
作者: chu630 (洨豬豬)   2014-09-17 21:29:00
媽的 玩假的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09-17 21:29:00
老實講8000萬很低 1年就可以賺回來了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09-17 21:31:00
呵呵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9-17 21:53:00
台灣官員一開口,黑心業者就微笑了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4-09-17 21:56:00
這種根本很難證明致死是因為黑心食品 修好完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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