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5次屏縣不理!老農夫砸錢蒐證2年

作者: chein (千總)   2014-09-16 01:47:59
環保局應該是政府機關內數一數二難做的單位
但是要把所有責任都架在環保人員身上,實在是過於嚴重
環保單位在稽查什麼?基本上不出 水、空、廢、噪音
水是水汙染,空是空氣汙染,廢是廢棄物清理法,噪音是音量
哪一個跟土地與建物有關係了??
我舉個例好了,今天環保單位接獲民眾檢舉 某大樓住宅音量過大
你是環保稽查人員,會不會去看對方有沒有違建?
這根本是兩碼子事。
以本案來說,環保局因為無法進入(後面再來說明無法進入的問題),
依水汙採樣跟廢棄物清理法採樣各開一張單,
環保的單有點像是闖紅燈的單,有人檢舉,就去查
有超標,就依相關規定開單。查幾次超標就開幾次單,是否要複驗就看裁罰
的法令有沒有規定,如果像是噪音當然就是有檢舉有查,沒檢舉也就不用去測
我不知道水空廢是不是都是這樣,但我想除廢管有環境危害外,
水空應該都是有舉報才去查
就論點上環保單位並沒有處置失當
唯一的錯就是老農民向環保局舉報他沒有主動通報其他非環保業管單位。
基於政府一體,受理檢舉是應該叫所有單位去查
但實際上政府沒有那麼多人力去面對不確定的案子
通常自己業管的一定會去查,除非情形很明顯重大違反其他法令才會移主管單位
否則一定只針對自己業管去辦理
再者今天老農是檢舉水汙染或油酯汙染,當下的處理是避免公害
至於是不是拿去做食用油這真的不關環保局的事
這應該叫案外案,不能用一案吃到飽的觀念
很多人會以為分案又沒有怎麼樣
以屏東而論,我想一年環保檢舉應該都超過1000件以上
稽查人力根本無法負荷,加上屏東又屬狹長
跑到恆春一組人馬一天就去了
再者,你知道有多少人是亂檢舉的嗎?
有的是同業檢舉,有的是鄰居土地糾紛檢舉,有的是本身有結怨
你自己被檢舉過的話就知道
檢舉辦理是就事論事,你不會希望你亂丟垃圾政府查你有沒有繳稅吧?
好,接下來回到郭烈成的工廠
是不是工廠,不是我們來認定的
是依據經濟部工業局的法令規定
經濟部有一條法令叫「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
裡面規定:「僅從事物品之分裝、包裝、檢測、測試、滅菌、消毒、冷藏、冷凍、
修理或維修安裝。」並不包含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條第2項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
講簡單點,你沒有製造加工就不算工廠。
郭烈成的油桶是倉儲設施,只要沒有抓到他在加工製造
或是有加工製造的設備(馬力規模還要達到一定標準)
就不是工廠
哪有人這樣子認的?對,工廠主管單位限縮自己權責,
所以才造成全台灣違規工廠遍佈
哪你說他不是工廠是什麼?
只有沒抓到他在加工或是加工機具,充其量只能算他是倉儲設施,違章建築
違反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屏東縣政府要依相關業管法規處理
不是環保局的錯
你知道不到他的工廠都是晚上10點鐘以後作業到早上6點收工,白天全部都沒有人?
也不是天天做
還有他的工廠周邊100公尺內並沒有住家
地也不是他本人的,是承租的
白天他鎖起來,你是要怎麼認定他違規?
又沒有強制權可以進去搜查,就算警察來了也不能進去檢查
你要用哪一條規定檢查?
環保人員是無辜的,他只錯在沒有廣發各單位而已
並沒有違背自己職務
這事件後,其實我會希望政府要改建一些地方
1.成立食品、環保警察,而且具有強制力,可申請搜索票進入民宅查驗
2.工廠單位納管工廠生產鏈所有項目,不管合法非法均有強制力檢查
並包入勞委會的勞安檢察
3.食安落法,食管署管制原物料來源及流向,環保局管制廢棄食材
※ 引述《Roger5566 (我難過)》之銘言:
: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10182633
: 東森新聞
: 9月4號檢調單位稽查郭烈成的地下工廠,這才讓工廠內部的設備和餿水油曝了光,但其實
: 這一切可以早在四年前就發現,因為99年10月的時候屏東縣衛生局就接獲民眾檢舉,但衛
: 生局上門稽查時郭烈成供稱只是製作肥皂和飼料,衛生局清查來源和去處後認定不違法就
: 此結案,錯失第一次檢舉時機,民國100年民眾再次投訴有油脂汙染,但環保局去了七次
: 因為大門深鎖行政機關無法強行進入也沒有辦法追查,前前後後環保局和衛生局一共上
: 門八次通通都沒有結果,直到今年初司法介入監聽和跟監餿水油事件才爆發,也引起外
: 界質疑過去四年屏東縣政府是不是螺絲太鬆了。橫向溝通真的得加強,因為包括環保局
: 衛生局鄉公所等等單位前後突擊10多次都無功而返,但在第一時間各局處卻都沒人通知
: 農業局,郭烈成的地下工廠是無照違法蓋在農地上。
: 除了這六萬元環保局也只因為水溝有油脂,而分別對郭烈成開罰1200元和3000元的廢棄
: 物清理法金額實在太輕,畢竟郭烈成的地下工廠流出的餿水油早已流入全國各地,屏東
: 縣府第一時間接獲檢舉卻沒有積極追查,各局處也各做各的沒有向上通報,如果4年前早
: 就查出來或許就不會有挨罵這一天。
作者: amethyst1101 (水電工阿賢)   2014-09-16 01:49:00
有解釋有推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4-09-16 01:50:00
講這麼多,都是事後諸葛。事實上就是檢舉五次不受理。這不是包庇,什麼才是包庇?別想替屏東縣開脫。
作者: omegajoker (omegajoker)   2014-09-16 01:51:00
專業 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9-16 01:51:00
中央上一次毒油就說要改善了 改去哪裡
作者: Szss (Not yet)   2014-09-16 01:51:00
問題最大是強冠 最好分不除餿油
作者: DoubleAlove (DoubleHappy)   2014-09-16 01:51:00
藍丁丁才不管那麼多他們智商不夠理解只懂關鍵字高潮
作者: Drunken5566 (格鬥天王)   2014-09-16 01:52:00
解釋那麼多幹麻 學馬狗說依法行政就好啦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09-16 01:52:00
事實就是一個老農民都能蒐證跑去台中檢舉看完就閃 還有人護航真不簡單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9-16 01:52:00
文章很優 建議投稿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09-16 01:53:00
我相信如果首長顏色不同 不會有這種開脫的文章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09-16 01:53:00
顏色對真好 中央十成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9-16 01:55:00
修法賦予稽查人員足夠權利就好啦力還可以被擋在門外不給查的 搞笑喔...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9-16 01:59:00
修個屁啊,也不想想民代是誰在養…別說屏東,各縣市都一樣
作者: king2538 (小王)   2014-09-16 02:01:00
顏色對了,幫忙解釋的人就多了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9-16 02:01:00
原PO一定是公務員而且是稽查人員一下子就講到點了 呵呵~這次檢調去查公務員也查無不法~ 就看看有沒有收錢~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4-09-16 02:04:00
將帥窩囊 累死下屬曹啟鴻躲起來的能力蠻強的 比老農厲害多了
作者: cobraX (cobraX)   2014-09-16 02:06:00
顏色才是重點
作者: znck (風月)   2014-09-16 02:06:00
題外話 食安到底誰管的啊 推給環保局 好像又有點不太對
作者: pilgrimangus (pilgrim)   2014-09-16 02:07:00
只好在此宣布伍澤元下莊!真是太委屈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9-16 02:07:00
不是有個剛升格沒多久的食藥署嗎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9-16 02:09:00
是公務員太僵化了 不過業管都管不完了誰還管你煉什麼油
作者: pilgrimangus (pilgrim)   2014-09-16 02:09:00
照這篇邏輯,那個臺中員警應該是業務量太少,才有空管到屏東去
作者: choudong (我有一個夢)   2014-09-16 02:11:00
專業給推 環保人員常常在電視上看到都被擋在門外不給查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9-16 02:12:00
台中警察是行文給屏東查好嗎 不然真的以為吃飽沒事做?
作者: choudong (我有一個夢)   2014-09-16 02:12:00
因為要有檢調幫忙才可以進去查 基層環保很辛苦
作者: a19887798 (亞洲神人)   2014-09-16 02:14:00
護航失敗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9-16 02:14:00
而且根本沒人想到廢油是拿來做豬油的
作者: pilgrimangus (pilgrim)   2014-09-16 02:15:00
老農提供的事證如果像新聞說的這麼多,環保局進不去,為何不自己行文給地檢署?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9-16 02:15:00
事實被講成護航? 那我倒要看看稽查人員會被判什麼罪
作者: nnnn7615 (豈几豈几)   2014-09-16 02:16:00
現在風向往哪吹?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9-16 02:17:00
就是縣長和公務員該死阿~ 反正這些道理一般人也不清楚~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4-09-16 02:17:00
顏色才是重點+1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4-09-16 02:18:00
所以呢? 還是貪官勾結阿 屏東政府沒作為阿
作者: pilgrimangus (pilgrim)   2014-09-16 02:21:00
這篇要成立的要件要是老農只檢舉沒舉證,不要講的好像人家只是隨便打通電話檢舉
作者: kids1991 (bon)   2014-09-16 02:23:00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4-09-16 02:24:00
那屏東縣政府整組都可以廢了XD老農還傻傻去檢舉 政府還兩手一攤跟你講沒法度XD
作者: bryan406399 (不萊ㄣ)   2014-09-16 02:26:00
縣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才15位 要苛責他們也不對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14-09-16 02:26:00
不能一案吃到飽吧?又不是阿扁,況且他不是檢調司法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09-16 02:37:00
專業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4-09-16 02:37:00
屁話一堆 之前新聞有提鄉里間都聞到濃重惡臭 稽查人員連冊都沒測就走人的新聞沒看到嗎 護航的有夠難看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6 03:07:00
今天換成國民黨執政縣長我才不信你會如此護航
作者: dondothat (服喪雅治)   2014-09-16 03:16:00
內行
作者: industrialld   2014-09-16 03:18:00
顏色大於一切
作者: shevchenco (冬肥)   2014-09-16 03:28:00
照這種邏輯根本沒單位需要負責,然後只有總統或行政院可以管到所有事項,所以其實應該是總統跟院長下台
作者: homerunball   2014-09-16 03:57:00
鬼島
作者: xelnaga (Xel'Naga)   2014-09-16 04:48:00
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9-16 04:49:00
推說明清楚,有些人除了噓還是看不懂問題在哪
作者: shevchenco (冬肥)   2014-09-16 05:28:00
樓上看懂好棒,那你告訴我政府哪個部門該負責? 除了總統府行政院,全部國家機關都適用這篇的邏輯還有,是以為別人都考不上公務員,也沒有公務員家人嗎?你不知道這種狀況其實也有公務員會行文其他單位嗎
作者: click1234 (Krystal水晶飯)   2014-09-16 05:33:00
紅明顯.向屏東縣府檢舉公園涼亭阿伯聚賭也沒啥用.依然聚賭.不知道向南打檢舉會不會比較有效率推回來
作者: greenwood (小藤)   2014-09-16 07:01:00
這樣不就是整個屏東縣府爛到炸嗎?
作者: qm21   2014-09-16 07:24:00
不用掰了 老農都知道要去台中檢舉了 官方有沒有勾結??哈哈哈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4-09-16 07:46:00
推專業
作者: roudolf (蒜頭)   2014-09-16 08:02:00
謝謝你教導全台違規工廠 這樣做就不會有問題了
作者: wepahoo (威啪乎)   2014-09-16 08:05:00
制度改革才是真的,推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4-09-16 08:08:00
只有一次就算了 檢舉五次還是擺爛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16 08:08:00
阿不是說排出一堆很臭的油污染油田 那個環保署不能查嗎?難道不是環境保護業務嗎?還是說推給農業單位?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9-16 08:10:00
又關環保署什麼事了…地方稽查還要推給中央做,那環保局真的可以廢了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4-09-16 08:23:00
所以工廠被檢排廢水倒廢土空污 都不干地方環保局的事?地方政府只要說人力不足.法令不周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工廠晚上才製油環保局不能晚上去稽查?公務員不能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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