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勞基法第16條第1項

作者: robert167 (羅伯特)   2014-09-10 03:21:37
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雇主依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
之規定: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
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http://www.104.com.tw/media/career_content.cfm?id=449
這條法律合理嗎?
假如我工作超過三個月後 發現老闆賣黑心商品
那我還要繼續幫老闆賣黑心品賣10天才可以辭職
同理工作一年就要再賣20天 工作三年就要再賣30天
這條法律有沒有問題?
有沒有勞基法第16條第1項的八卦阿?
作者: MaYingDog (馬英狗)   2014-09-10 03:22:00
要是我是店員就直接嗆顧客讓店黑掉,然後非自願離職
作者: kutkin ( )   2014-09-10 03:22:00
其實你會發現這條對勞方沒有罰則
作者: MaYingDog (馬英狗)   2014-09-10 03:23:00
爽領半年失業補助金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4-09-10 03:23:00
你應該看後面 勒令停業的條款比較實在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9-10 03:23:00
這條我看好像是老闆要解雇員工的規定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9-10 03:23:00
法條不是這樣看的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4-09-10 03:23:00
曠職三天就可以走人惹~~~
作者: ct412133   2014-09-10 03:24:00
這條是離職的
作者: kutkin ( )   2014-09-10 03:24:00
這條有一條就是講勞方比照 但沒有罰則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愛南西我老婆)   2014-09-10 03:25:00
沒有罰則,是違反了也不會怎樣的意思?
作者: minyuan2 ( ̄︶ ̄)   2014-09-10 03:25:00
發現老闆用黑心商品而離職,要用勞基法14條不是16條。
作者: kutkin ( )   2014-09-10 03:26:00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9-10 03:27:00
你什麼時候看過賣黑心商品的老闆會幫你保勞健保的 這錯覺哪來的 可以說說看ㄇ
作者: ct412133   2014-09-10 03:27:00
如果資方告你要你賠償突然離職後的損失怎麼辦
作者: kutkin ( )   2014-09-10 03:28:00
你就給他告 告是他的權力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4-09-10 03:28:00
重點是黑心 -->違法 意思是完全不同的啊..你要嘛 告他詐欺之類的..要不然光憑黑心這兩個字是要怎
作者: ct412133   2014-09-10 03:29:00
有時候。小小員工是擔不起ˋ這些的。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4-09-10 03:29:00
麼訂罪? 我也不懂
作者: minyuan2 ( ̄︶ ̄)   2014-09-10 03:30:00
另外可參考勞基法74條。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4-09-10 03:31:00
我也覺得直銷的產品有些很黑心 要怎麼告他?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09-10 03:33:00
後面那十天都請假,我以前離開黑心公司就這樣做的
作者: ct412133   2014-09-10 03:35:00
之前也是請假到離職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09-10 03:38:00
我記得是有但書的
作者: F16 (☆╮夏天╭☆)   2014-09-10 04:00:00
拜託好不好!!這完全是錯誤解讀!!
作者: yukito76113 (往人)   2014-09-10 04:23:00
還我看完法條後看了個相反的內文的時間
作者: kamehouse (神奇寶貝大師)   2014-09-10 04:39:00
你連中文都看不懂還解讀相反,這條是規定雇主解僱不是
作者: FreedomMax (FreedomKnight)   2014-09-10 05:02:00
辛苦你找了條文來婊 可惜解讀相反
作者: CockyDick (CockyDick)   2014-09-10 07:57:00
很難懂嗎?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4-09-10 08:10:00
你要讀一下第六調…
作者: vizjeco (Placebo)   2014-09-10 09:05:00
這條沒罰則 你爽隨時都可以不做 只怕你不敢 奴性太重XD
作者: sky3399 (屎蓋)   2014-09-10 09:58:00
.... 國文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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