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衛生局之前說老克明隱匿有用問題油的事實
將「重罰」店家
今天重罰的結果出來了,重罰「50萬」唷
好嚴厲呀~
店家不用全退,說謊罰款也少少的
真的是好棒棒呢
補上新聞
http://newtalk.tw/news/2014/09/09/51207.html
※ 引述《apttman (批踢踢人)》之銘言:
: 與同事合購買了老克明產品,
: 已打電話詢問總公司,此公司回覆說
: 豬油產品可以退費,但有拆封過的會按比例退費
: 可是有部分同事已經把有毒產品吃下肚
: 退的錢還比沒中毒的少,我同事真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