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11路過中正一「首謀」洪崇晏今遭傳喚

作者: geraldwang (白帥帥)   2014-08-28 15:58:18
1.媒體來源: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411路過中正一「首謀」洪崇晏今遭傳喚
新頭殼newtalk2014.08.28 林雨佑/台北報導
參與411「路過」中正一分局的台大學生洪崇晏和參與活動的林于倫、李品涵等人,被警
方依妨害公務等罪移送後,今(28)日被台北地檢署傳喚出庭。上午,他們在永社、司法
改革基金會、公投護台灣聯盟等團體聲援下,到北檢門口抗議警方濫權違法。被警方認定
為「首謀」的洪崇晏強調,當天他只是去協助民眾表達意見,民眾都是自發性前往,「不
知道為什麼警察可以找到首謀」。永社秘書長高涌誠則認為,集遊法違憲的重點不在於緊
急性、偶發性和首謀,「和平才是重點」。
318學運退場後,許多民眾因不滿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片面毀承諾,強行驅離在立法院
公民護台灣聯盟成員,並違法收回尚未到期的路權,還禁止公投盟未來申請路權,在4/11
當天傍晚自發性聚集,數百民眾要求方仰寧出面道歉。
當天包圍活動和平落幕,也無員警遭受攻擊,但警方卻大動作偵辦抗議人士,包括被認定
為「首謀」的洪崇晏、台左維新執行長林于倫,甚至還有高中生,至少有超過10人被告。
今天被檢方傳訊的他們,在永社、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授協會、台
左維新等團體陪同下,來到北檢前開記者會控訴警方濫權違法。
被警方認定為「首謀」的洪崇晏表示,他當天只是協助民眾表達訴求,絕對不是首謀,當
天的民眾都是自發性的來到現場,「不知道為什麼警察可以找到首謀」。對於司法追訴,
他說,還是要表達尊重但不會畏懼,如果要他承擔司法責任的話,他都會承擔,也會有很
多人一起來承擔。同時,洪崇晏也期待台灣的司法能夠進化,讓司法人員能夠抗拒上級不
合理的命令。
洪崇晏的委任律師翁國彥則透露,警方針對洪崇晏在411當天就列出7條罪名,5條妨害公
務,包括聚眾強暴脅迫、妨害公署、1條集遊法、1條恐嚇罪。但翁說,當天根本沒有員警
被攻擊,警方的指控都是灌水的。
台左維新執行長林于倫說,318學運時白狼張安樂帶人來抗議還有打人,警方卻說只是「
路過」,對流氓很寬鬆也沒有司法追訴,但卻嚴苛地、不合理地對待社運工作者。當天民
眾要方仰寧出面道歉,警局卻拉下鐵門,後來民眾越聚越多,方仰寧才出面口頭請辭,但
現在還不是在位子上當的好好的?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則說,公投盟是當天最大的受益者,看到那麼多民眾自發性地站出來替
公投盟討公道,讓公投盟今天得以繼續在街頭上抗爭,他致上12萬分的謝意。對於中正一
分局扣押參與非暴力抗爭的民眾,今天又用司法追殺,他也表達強烈的譴責和痛心。
當天被拖進去警局的Savungaz Valincinan(李品涵)控訴,她當時站在第一排,就看到
有些警察情緒失控,開始講一些激怒人的話,還有一些推盾牌的小動作,後來甚至有一名
拿著DV蒐證的刑警,用另外一隻手直接打了她一巴掌,她當下覺得很錯愕也很生氣,馬上
問「警察編號幾號?」,結果竟被第二排警察直接拖進警局,把她的衣服都扯破了,她氣
得質問「為什麼把我拖進來?」,結果一名女警竟跟她說「你現在可以走出去了。」
Savungaz直呼,警方實在是太莫名其妙了,外頭很多民眾想進警局報案,但警局卻拉下鐵
門,結果反而是在喊口號的她被拖進來,然後又說可以走出去。更扯的是,她想要告警察
,結果今天反而被警察告。她強調,跟警察對立的對象不是人民,警察該保護的是人民而
不是違法的政府。
作為718號釋憲個案李明璁的律師辯護人的高涌誠表示,他對於該號解釋非常不滿意,之
前就曾有法官公開表示該解釋搞錯重點。高認為,大法官也知道重點錯了,只是還保持戒
嚴時代的思想,恐懼像411這樣和平的集會可能會造成社會不安,「莫名其妙的恐懼,我
不知道他們的依據是什麼?」
高涌誠多次強調,之所以認定集遊法違憲,「緊急性、偶發性、首謀」都不是重點,「和
平才是重點!」,和平也不是只有靜坐,「只要沒有傷害人就是和平」。
此外,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也說,從318、323到411,司改會律師團就受理了約200位全
都被列為被告的當事人,光在7、8月台北地檢署就發出了近70張傳喚通知,平均每天就有
1個人要去北檢被偵辦,北檢還動用4位專股檢察官來處理相關案件,但「有哪一位違法濫
權的員警又受到這樣的偵察呢?」
陳雨凡甚至說,有一名高中生當天只是穿著制服去參加411的活動,結果竟然就收到傳票
,該學生今天也要到北檢。陳覺得相當難過和痛心,「是怎樣的國家機器、滔天大罪要這
樣對一個學生?」
3.新聞連結:http://goo.gl/lZzO6M
4.備註:無
作者: cpz (我是閃亮亮的鑽石)   2014-08-28 15:58:00
通通抓去關 爽
作者: brenthsu (brent)   2014-08-28 15:59:00
樓上也要去嗎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08-28 15:59:00
之前還有人在跟我吵什麼雙重標準,幹警方辦411不辦白狼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4-08-28 15:59:00
爽~要被法院認證的暴力政府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28 15:59:00
警察杯杯 就是領人民的錢 做政府的O 不爽可以辯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08-28 16:00:00
最後不起訴吧,警察繼續囂張
作者: taimu (?)   2014-08-28 16:00:00
這辦下去...若不辦白狼 這政府就該倒了
作者: cama (Truth)   2014-08-28 16:01:00
搶頭香 秀下限
作者: rca0621   2014-08-28 16:01:00
白狼表示:我是路過啦…告我啊
作者: takmingnoob (大司馬司馬大大大)   2014-08-28 16:02:00
抓去關一關抓去關一關 沒懶趴承認犯行的孬
作者: billmin (hahaha)   2014-08-28 16:02:00
阿不是會要負責,才去談一下就哀哀叫
作者: steve17 (象牙)   2014-08-28 16:02:00
爽啦 暴民就該被打爆 孬孬還敢嗆聲 死死好
作者: spaceview (看著彼星之人)   2014-08-28 16:03:00
蛆蛆快點出來帶風向喔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4-08-28 16:03:00
爬出來呼吸囉
作者: bryan406399 (不萊ㄣ)   2014-08-28 16:03:00
紅衫軍全部都無罪了 傳洪同學是要幹嘛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8-28 16:03:00
幹的好 ^^
作者: steve17 (象牙)   2014-08-28 16:04:00
對阿 趕快在包圍法院救他阿 嗆你們不敢啦 給人看雖小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4-08-28 16:04:00
可憐的一種暴力只躲在黑道後面鍵盤嗆學生...
作者: iamjustice (SorakaBanana)   2014-08-28 16:04:00
鬼島
作者: spaceview (看著彼星之人)   2014-08-28 16:05:00
紅煽軍沒有反KMT 所以就算丟丟汽油彈也是合法的喔^^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28 16:05:00
這樣會被關?慢慢等吧....
作者: Byakhee (會飛的鮭魚不是飛魚)   2014-08-28 16:07:00
324拿警棍打人的還沒叫出來,倒是先欺負為不公不義發聲的學生了,擺明雙重標準
作者: cama (Truth)   2014-08-28 16:08:00
有覽趴就敢掛自己編號了 何須把"暴民"拖到人牆後面躲鏡頭
作者: nicholassys (nicholas)   2014-08-28 16:08:00
支那黨真是可惡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08-28 16:09:00
其實首謀不是他XDD
作者: steve17 (象牙)   2014-08-28 16:12:00
鍵盤打抱不平 鍵盤發聲不就好棒棒 不敢去支援逆 全都是孬
作者: Byakhee (會飛的鮭魚不是飛魚)   2014-08-28 16:12:00
首謀和小孬孬本來都不是他啊,都有影片證明了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28 16:13:00
首謀是在ptt上揪人的那位吧...查ip很困難嗎
作者: Byakhee (會飛的鮭魚不是飛魚)   2014-08-28 16:14:00
只是有人看這麼久新聞還會中標題殺人術和疑似「OO」術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28 16:16:00
有人在這裡發文說幫公投盟討公道,結果真的一堆人去,嚇死那天隨便揪也這麼多人,可見一堆人怒火中燒
作者: jaceda (白晝)   2014-08-28 16:16:00
最後大概不起訴,條子繼續亂移送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4-08-28 16:19:00
首謀勒 回到兩蔣戒嚴時代了嗎
作者: jokebbs (bbs://)   2014-08-28 16:20:00
我那天去中正一不是因為他 首謀個屁 某s不懂就不要該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4-08-28 16:23:00
希望下次找帥一點的首領...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4-08-28 16:25:00
這個想紅的 讓他留下前科
作者: akira78724 (AKIRA)   2014-08-28 16:26:00
噁心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4-08-28 16:27:00
首謀個頭啦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08-28 16:29:00
白狼表示:我無罪耶 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kevinyouth   2014-08-28 16:30:00
敢作不敢當 還鑽法律漏洞 真沒用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4-08-28 16:32:00
違憲不就很厲害 不懂得限縮政府的權力後果自負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8-28 16:46:00
某人當法務部長時愛拿人權說嘴 如今卻令台灣人權倒退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4-08-28 16:48:00
台北人的性命自由以後都要看警察施不施捨了 還是當黑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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