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只用按摩棒不算通姦? 偷腥夫遭起訴 

作者: shikiDS (阿魯口魯der欸斯)   2014-08-28 12: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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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只用按摩棒不算通姦? 偷腥夫遭起訴 
2014年08月28日00:20
已婚柯姓男子和林姓小三偷情,去年中帶小三到摩鐵嘿咻時,被妻子和徵信業者在車庫抓
包,現場找到按摩棒及沾精液的衛生紙。柯男卻辯稱,兩人只使用按摩棒,沒有真的做愛
,想規避通姦罪中的「性器接合」構成要件,企圖幫自己脫罪,不過檢方不採信,昨將他
和小三依通姦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柯姓男子(55歲)日前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林姓女子(46歲),2人發展不倫
戀情。去年6月底晚間,兩人到三峽區一家摩鐵嘿咻。由於柯妻早已懷疑丈夫出軌,委託
徵信社跟拍丈夫,當天她接到業者通報後,隨即趕往摩鐵捉姦,但柯男和林女已在樓下車
庫準備離開。
不過,柯男車上被找到一支情趣按摩棒,房內垃圾桶還有沾有柯男精液的衛生紙團,柯妻
仍怒告2人通姦。
柯男辯稱,雖然按摩棒上驗出他和林女的DNA,但那是先前他們在車上愛撫時所留下,當
天去摩鐵時,他僅愛撫林女及手淫,且2人一向只使用按摩棒,從來沒有性器接合,不算
通姦,柯男的說詞一度獲檢方採信,而獲不起訴。
柯妻不服聲請再議成功後,高檢署發回續查,新北地檢署認為,2人說法不符常理,且說
詞明顯規避法條所提的「性器接合」,昨依通姦罪嫌起訴2人。(游仁汶/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goo.gl/EjB8pc
作者: samuelosk (蠢魚)   2014-08-28 12:06:00
抓姦要在床啊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4-08-28 12:06:00
加起來都超過100歲了,別這樣
作者: always0410 (everything)   2014-08-28 12:06:00
只是按摩不要想歪
作者: yinwi (熱死人)   2014-08-28 12:17:00
檢方有證據性器接合嗎?沒有的話 通姦能成立嗎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8-28 12:25:00
獲致有罪判決的高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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