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死囚邱和順案 三度爭取非常上訴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4-08-28 04:20:12
媒體來源:風傳媒 http://bit.ly/1nBp0a1
王立柔 2014年08月27日 15:22
「邱和順案」律師團27日上午赴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這是檢察總長顏大
和今年5月上任以來,首度收到此案的非常上訴聲請狀。顏大和究竟會不會有別於駁回2次
聲請的前任總長黃世銘,值得外界繼續關注。
史上羈押最久 兩度提非常上訴遭駁回
邱和順被指控為1987年「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國小學童陸正綁架案」的主犯,但
案情疑點眾多[1],例如陸正屍體至今未尋獲、兇刀找不著,指紋、聲紋與被告不符,警員
的刑求事實確定,法院卻只排除部分自白等。全案纏訟20多年,201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維持高等法院更11審認定,判決邱和順死刑定讞。在此之前,邱和順從25歲被羈押到49
歲,從青年人變為中年人,是台灣司法史上羈押最久的案例。
邱和順死刑判決定讞後,律師團多次聲請再審皆被駁回,2度聲請最高法院檢察署前任檢
察總長黃世銘提起非常上訴,也被駁回,當時還引起國際特赦組織發動全球緊急救援。司
改會、廢死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27日上午聚集在最高法院檢察署門口召
開記者會,蔡瑞月文化基金會的舞者更透過肢體,表演出邱和順當年被刑求與受冤的痛楚
。律師團隨後遞交「非常上訴」聲請狀,盼今年5月上任的新檢察總長顏大和,能為此案
帶來一線釐清的希望。
真理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吳景欽表示,非常上訴其實不樂觀,因為它適用的對象是「審判違
背法令者」,邱和順案則是案情事實有問題,照理來說應聲請再審,但台灣的再審機制實
在太困難,先前也被駁回,只能嘗試非常上訴。
吳景欽也痛批,這麼明顯有問題的案子,他把判決書拿給學生「盲測」,也就是在蓋掉名
字的狀況下問學生有何看法,全班沒有任何學生認為有罪,有人甚至說「這還需要講嗎?
」吳表示,邱和順案雖然死刑定讞,但他認為沒有一個法務部長敢簽署執行令,如此一來
,擺明就是拖著讓邱和順關到死。
怕成為下一個袴田巖
吳景欽說,他很擔心邱和順案變得跟日本的袴田巖案[2]一樣。死囚袴田巖從30歲被關押長
達48年,但全案證據疑點太多,78歲終於獲得重審機會,袴田巖的一生卻已被毀,而毀的
甚至不只1人,當年僅28歲的一審承審法官熊本典道曾堅持無罪推定,卻敵不過其他法官
的壓力,仍判決袴田巖死刑,後來熊本受不了良心譴責,酗酒、流浪自毀事業,2007年才
又站出來為袴田巖說話,引起媒體注意,而那時的熊本也垂垂老矣。
吳景欽感慨說,日本的司法體制有問題,至少還有1個法官出面反省,甚至投入救援,台
灣的司法體系卻根本沒有糾錯機制,沒有法官願意質疑自己或質疑別的法官,「判過邱和
順案的法官,你自己去算,光算高等法院,每次合議庭有3個,打到更11審就有幾個?有
沒有哪一個敢出來自我糾正?台灣的司法可悲就可悲在,沒有一個法官勇於挑戰司法的缺
陷,沒有一個法官有那個道德勇氣……」
律師尤伯祥也說,當初刑求邱和順的那幾個警察,雖然判刑確定,但2個逃到中國、1個緩
刑,根本沒有人被關。換句話說,在司法流程中出包的小螺絲釘,總是沒有被嚴厲究責與
引以為戒。
尤伯祥也指出,今年6月有54位學者參加司改會的連署[3],認為邱和順的判決有問題,向
司法院遞交提請審查理由書,而監察院去年6月14日出爐1份調查報告[4],認為陸正案可能
是冤案之後,今年7月9日又作出1份調查報告[5],把柯洪玉蘭案也做了完整整理,認為邱
和順涉及的2個案件都可能是冤案,並建議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同為邱和順律師團成員的顧立雄則沉痛表示,他已無話可說,只盼檢察總長能夠提起非常
上訴。
註釋:
[1] 邱和順案23年死刑定讞 案情爭點 http://ppt.cc/Po~d
[2] 日本死刑犯入監48年 法院宣判重審 http://ppt.cc/i4yE
[3] 626國際反酷刑日:54位法學者連署邱案裁判審查 http://ppt.cc/vi5~
[4] 102000274陸正案調查意見 http://ppt.cc/5M2y
[5] 103000304柯洪玉蘭命案調查意見 http://ppt.cc/WxuZ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4-08-28 04:32:00
國民黨。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14-08-28 04:48:00
不意外
作者: doublecroxx (雙十)   2014-08-28 05:35:00
看到這篇文有上youtube找到一些影片.真的是可以聽出.疑似被打的錄音片段..覺得很奇怪的是當年應該有勒索的錄音,以今日的科技難道不能聲紋比對嗎?話說錄音證據被疑失真的蠻扯的...不能告它們瀆職什麼的嗎??遺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8-28 05:53:00
你的立場那麼明顯,白痴也知道要說無罪,「盲測」個小....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8-28 05:56:00
跟八卦版比覺得呀唬留言區看到死刑犯就高潮的比較多
作者: gionben (gionben)   2014-08-28 08:40:00
樓樓上有看過判決書嗎?有唸過法律系嗎?
作者: tsenyao (yao)   2014-08-28 08:47:00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8-28 08:49:00
我對案子沒意見,就是純噓那個教授所謂的「盲測」....學生根本不用知道案子內容,光看那個教授的立場跟他拿出案子之前的發言,就知道這個教授要什麼答案了,「盲測」?少在那自欺欺人了,哪裡「盲」了?
作者: wuklean   2014-08-28 09:39:00
的確 真理大學也只有大學部 大學部的全班都詳細看判決書然後都不認為有罪?? 台大法律系有全班那麼認真?真理呢??學者自己要發言就發言 別把同學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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