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醫生的薪水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這麼高的?

作者: Daron309 (大榮蟲)   2014-08-20 18:57:17
※ 引述《Huangrh (放不了手)》之銘言:
: ※ 引述《chanlder0419 (錢德李)》之銘言:
: : 古代的大夫好像也還好,
: : 社會地位是滿高的,
: : 但是薪水好像也差不多,
: : 台灣好像是日據時代之後,
: : 被日本人導入這種觀念才會覺得醫生就是有錢,
: : 薪水高之類的,
: : 有沒有醫生是從什麼時後開始薪水變高的八卦?
: 會很高嗎?
: 如果醫師沒把一個酒駕撞樹的年輕人救清醒,即使沒死掉,而是變成植物人
: 那他要賠3300萬..(參考台中童綜合醫院判決)
: 然後他因此心情不好走在馬路上被一個蓄意酒駕不想被警察臨檢的酒駕者撞死
: 那他只能拿到1716萬..(參考柯p學生曾御慈醫師判決)
: 這樣一來一往還倒賠1584萬..
: 所以沒救起來酒駕,然後被酒駕撞死,醫師要賠1584萬..
: 你說看看,這樣醫師的薪水算高嗎?
理由很簡單 現在人命不值錢了
人死了就死了 大不了辦一場葬禮就結束了
如果沒錢辦葬禮 還有聯合奠祭這一個選項
可是如果人被醫成植物人 這下慘囉
家屬可能就要照顧這位植物人後半輩子
所花費的時間、金錢、看護成本 相當的貴啊
而且照顧植物人 成就感很低的你知道嗎?
真正造成如此的價差的原因是「照護的成本」,而不是「人命」
這道理你可以理解嗎?
言規正傳
既然提到了醫療行為
刑罰的部分應該免除,醫療糾紛應該以民事賠償來處理
(當然要扣除故意要傷人的醫療行為被判刑事的可能性)
我想社會不可能也不應該支持醫療行為除罪化這個台詞
當然有醫師覺得我的決策都照guideline走被判賠錢很冤望
但事實上社會本來就不會把你醫師獨尊於上
你在社會上生活就要遵守法律
所以民事糾紛是必然
賠償的部分當然金額可能很大
但這部分應該要你們醫界自己去把這部分納為成本考量
你要說現在健保給付沒把這部分放進去
那干民眾屁事
價錢是你家大老當初跟公共衛生學者談出來的
目前的健保材料費砍倒幾乎成本多一點,你的技術費也才幾百元
可能會遇到的賠償本來就應該算進你執行的procedure的成本
根本沒把風險成本考慮進去,出事要醫師自己再掏腰包當然要叫
但問題就是這部分非人為的成本本來就該轉嫁給消費者
誰管你當初他們為了政治前途以及當初的主要收入是紅包
所以大科沒care健保給付的疏忽
現在你想找民間保險幫你投保醫療糾紛的保險
還沒有保險業者敢跟你簽約也是你們自己醫界造成的
法律必然要走
你不要去玩想要醫界從法律豁免
既然法律這樣規定,你就要制訂新的制度把成本重新算進去
哪一隻保險賠錢,保險公司也不是出來靠北民眾不要投機取巧詐領保險
而是要找更高明的精算師把這部分的成本算進來
醫界同仁努力方向錯了
肅清醫界內的老臉,政客,才有可能改
即使這部分不容易做,但也比任何一條其他路都有光
回頭過來看看臺灣的科系前途
台灣什麼行業能像醫科一樣
有高級知識,專業,而且讀的就會是你用的
能夠“常常”發表期刊以及研究在國際知名期刊
能夠幫助家人,朋友
台灣是個地緣性社會
高中就立志說以後要出國定居發展的還是極少數
而二類科系或是社會組財經企管等科系你不進國際大公司就在台灣吃土
這種整個社會其他科系前途黯淡的情況
醫科還是大部份頂尖高中生最有吸引力的選擇
而又以身邊較無有親朋好友在跨國公司上班的中南部學子更會一窩瘋填醫學系
人在勾畫未來藍圖總是有role model
如此而已
以上,我沒有仇醫
我也沒有要逼臺灣的醫師滾出臺灣
我只是想要一針見血的
點破這些杏林的白袍
一直以來都沒有看到的盲點
如此而已
有沒有八卦 我‧不‧知‧道
作者: kutkin ( )   2014-08-20 18:59:00
媳婦永遠看不到的盲點,因為婆婆也是媳婦變來的醫院的經營者本身也是醫師,然後醫師不願意罵經營者只會罵健保跟民眾
作者: ererer   2014-08-20 19:03:00
一堆大醫院分掉健保,卻不給醫生護士高薪醫生卻怪民眾
作者: xyz1222 (雙棲動物)   2014-08-20 19:05:00
怪民眾的點是在於浪費醫療資源跟不尊重專業 跟健保沒關係民眾也沒本事去定健保 民眾在醫生眼裡都是八卦版的魯宅
作者: staylast   2014-08-20 19:09:00
一直以來都是推醫療去刑化 去除以刑事逼民事的風氣除罪化是某羊冠上去的
作者: Mimibomb   2014-08-20 19:10:00
健保跟民眾都無辜 都是醫生的錯 好棒棒O(∩_∩)O
作者: Jomai (7963)   2014-08-20 19:30:00
看個病開個刀加收個數千到上萬的保險成本轉嫁很好,可連自費都有某團體跳出來了,弄到現在衛生署連自費品項都要管反正生命總會找到出路的,當政者跟民眾最終會得到值得的醫療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4-08-20 19:57:00
我看起來你的論述不錯,不過大家都是自己一條命我有自己的人生,也不想花那個美國時間等環境改變簡單說就是用腳投票,跑不了的遇到麻煩病例就裝弱轉院轉院轉的再難看都沒關係,頂多上蘋果但是扛下來的話就要上法院,不要小看全國最聰明的一群人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4-08-20 20:14:00
看文就知道你根本不知道現在是怎麼玩法 XD 保重
作者: beavergal (小海浬)   2014-08-20 20:21:00
有事嗎。不爽不要當,不爽別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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