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巧克力傳情走味 創辦人判賠80萬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4-08-20 00:45:13
1.媒體來源: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巧克力傳情走味 創辦人判賠80萬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即時報導】
2014.08.19 03:02 pm
國內知名巧克力公司前林姓負責人,4年離開公司後,為競爭校園巧克力傳情活動生意,
與高姓、陳姓員工寄發電子郵件給各大專院校,誣指這家巧克力公司是不肖商人,造成對
方生意損失,巧克力公司憤而提告,向林姓前負責人等3人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林
等3人應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台北19日電】 盛行於大專院校的巧克力傳情活動走味。活動創辦人林姓男子
被控寫信損害巧蕾公司商譽,台北地院判林男等應賠巧蕾80萬元。
巧克力傳情活動是由各大學的學生團體與廠商合作,在學生選購巧克力等禮物後,他們會
幫忙送禮給收禮人,學生也可跨校送禮。
法院判決指出,林男於民國88年創辦工作室舉辦巧克力傳情活動,後來他另參與成立巧蕾
公司,由工作室與巧蕾公司繼續合辦活動。民國99年林男離開巧蕾公司,工作室與巧蕾公
司轉為競爭對手,各自舉辦巧克力傳情活動。
巧蕾指控,發現林男寫電子郵件給各校活動承辦人,指控巧蕾「竊取工作室的企劃書」、
「恫嚇輔大、成大等學校不加入就拿不到貨」、「手段卑劣」。巧蕾不滿商譽受損、客源
流失,打官司向林男等人求償新台幣288萬元。
林男等人辯稱,他擁有企劃書著作權,當初接獲巧蕾不實做法才寄發信件給學生澄清反擊
,並未捏造謾罵。刑事部分,林男被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判刑3月定讞。
民事部分,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縱然對企劃書有爭議,林男也不該用情緒性、攻擊性文
字貶損對手,他的文章難認是出於善意,的確影響到巧蕾的名譽及生意,因此判決林男和
2名員工須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
3.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880830.shtml
作者: ishigakis (衣櫥)   2014-08-20 00:46:00
這東西不就互送爽 花錢當作潮而已嗎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8-20 00:46:00
5F都偷偷寄給自己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8-20 00:47:00
蠻搞笑的 根本浪費錢...
作者: mnbv2006 (mnbv2006)   2014-08-20 00:47:00
班上的正妹一天被叫出去過10幾次 拿到手軟
作者: Oxhorn   2014-08-20 00:48:00
正妹真的收到手軟 最後不是拿給室友就是拿給男朋友
作者: mnbv2006 (mnbv2006)   2014-08-20 00:49:00
我們這些阿宅也有分到啦 XDD
作者: otto23   2014-08-20 00:49:00
這活動是要幹嘛?
作者: tw77769 (Okashi)   2014-08-20 00:50:00
爛活動 系學會愛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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