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台獨的中國人都認為「扁案是超大冤案」

作者: Hatred (╮(⊙_⊙∥)╭)   2014-08-19 18:21:06
※ 引述《iamlilt (lilT)》之銘言:
: 哀...為什麼要執迷不悟呢?
: ※ 引述《newPipe (優文製造機)》之銘言:
: : 節錄您提出阿扁有罪的部分
: : 我僅就阿扁部分來告訴您為什麼大家認為爭議很大
: : 陳水扁、吳淑珍三審定讞判有罪的案子:
: : 一、龍潭案:辜成允行賄4億元,扁珍收賄3億元,其他共犯收賄1億元,國庫用百億元購
: : 買龍潭工業用地,至今仍有山坡地不符建廠規格閒置無法使用。
: :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罰
: : 金1.5億元。(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 : 最高法院並未採用法定職權說,創設了實質影響力說,判決陳水扁有罪,可說是法院創
: : 造了新的方式來判貪汙案,而目前適用此說的僅有阿扁。
: 非也,目前陳哲男跟高志鵬也都是被用實質影響力說判決有罪的
這兩個案子還沒判決確定,而且林益世是用法定職權說。
洪英花表示:龍潭案之前採「法定職權說」和「實質影響力說」的比例是「315比4」,龍
潭案後採行的比例為「30比1」。
另外還有換法官、罕見自為判決等問題,可見於 http://tinyurl.com/8olp2jz
: 這個案子辜成允說他給扁家 4 億要扁家幫忙處理達裕的爛帳,要竹科買個爛地
^^^^^^^^^^^^^低於市價
: 扁珍在法院上說只收了 3 億,而且是政治獻金。扁說他不負責買地,是竹科自己的事
: 所以是辜成允、蔡銘哲(牽線人)、李界木(竹科買地負責人)說扁珍收賄 vs 扁珍說沒這回事
^^^^^^^^^^^^^^^^^^^^^^^^^^^^^^^^^^^^^^^^^^^^^^^^^^^^^^^^^^^^^^
李界木一開始是說龍潭土地是依照大家開會的共識處理(所以不是阿扁的指示),在檢察
官以 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不要跟我賭你一定判無期 等語曉以大義後,他才改口指控阿
扁,開庭時李界木又回到原先大家的共識的說法,詳細文字請見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090416102.php
結果開庭時這麼一說,案子都還沒判,李界木就被起訴偽證罪了,於是李界木就又改口了

蔡銘哲指控阿扁在2004年1月曾開會指示龍潭土地要怎麼處理,但蔡銘哲當時並不知道有
這個會議、當然也沒有出席,他的指控是根據他事後聽聞的傳聞。相反地,時任國科會主
委 魏哲和 有出席上述2004年1月的會議,但他說阿扁沒指示、據他所知一切合法,詳細
文字請見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090409101.php
於是魏哲和就被起訴偽證罪了...
辜成允沒有說扁珍收賄,他認為他付的錢是早就談好的佣金,並非賄款,而且他也沒有請
託阿扁,請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mEmEkoXBn8
(鄭文龍) 這個龍潭案它主要是說,當初就是要蓋一個就是那時候的面板廠-廣
達,然後廣達他需要一塊地,然後他就去找,廣達老闆還來作過證,他去找過游
錫堃,他找過游錫堃,那我們也問過,你有沒有找過阿扁夫人?都沒有,就到游
錫堃這裡。
後來這個大概是國家為了推動這個... 那時候有所謂的兩兆雙星,就包括一部份
就是面板廠,好,廠商要了,那它有一個時間限制,我們就去找,那時候就去找
... 一開始找桃園的工業園區,後來他們發現說那邊可能是離海太近,怕有酸鹼
的一些問題,所以廣達他對那個地,他(廣達)認為是不符合;後來才去看到說在
科學園區附近,有一塊辜家的地,那剛好那時候辜家-辜成允他那一邊,大概經
濟狀況也不好,所以他也要賣,然後辜成允那時候,還去找了一個仲介,那時候
就是蔡銘杰-蔡銘哲的哥哥去賣,那時候都談好了,那時候就是說談好了,給人
家外面賣,然後佣金就講定了-大概就是四億的佣金,所以這個案子我們後面一
直認為說:你既然前面都談好了,四億就是佣金,好,如果說是蔡銘哲也好、或
蔡銘杰也好、或甚至是扁嫂,去仲介一個土地,之前談好的佣金,這到底算不會
賄賂?這其實都很有問題。
那它這個佣金流向哪裡?這個時候後面是看得出來有兩億是跑到扁嫂那裡去,大
概是這樣,那另外兩億呢?現在就是有爭執,大概會這樣子。
那辜成允也去作證... 說你有沒有去請託阿扁、去跟阿扁談甚麼?通通沒有。
所以這個案子,阿扁是跟錢一點關係都沒有!然後這個裡面沒有一個證據去證明
到說,阿扁去知道錢的事情,我們傳了十幾個證人,都去作證說,阿扁跟錢一點
關係都沒有,那你憑甚麼判人家罪。我們在質疑是這個地方。
: 買的人、賣的人、跟牽線的人都說你收了錢叫我做這件事,就被告(阿扁)說沒有
: 我是不知道你拉,但結果就是竹科買了達裕的爛地。被告的帳戶也有這比錢
: 收賄的事實很明顯了...只差是用甚麼罪名
: 這個案子沒辦法用法定職權主要的原因是竹科購地並不是總統的職權
: 因此創造了大家不爽的實質影響力說 但行賄仍是事實
: 不要扯甚麼政治獻金跟對價關係
: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對個人的政治獻金可以超過一百萬的 (更何況是4 億!?)
有一篇文章很棒,轉一下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303541
〈自由廣場〉堅信阿扁無罪
2009-05-15
◎ 陳昭姿
從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地院更換法官後的羈押庭開始,我們著手整理阿扁的出庭筆錄,陸
續出版了四本「霧夜黑牢—落土番薯的答辯書」。閱讀整理後,我們堅信阿扁是無罪的。
龍潭案證人總共有七位,除蔡銘哲外,其他六位的證詞都說龍潭案與阿扁無關。蔡銘杰說
出售龍潭土地找夫人仲介之事,他從未與陳水扁見面或報告或接觸。辜成允證實此案他完
全沒有與阿扁有任何接觸或請託等事項。辜仲諒供述,他帶蔡銘哲、蔡銘杰去見辜成允談
龍潭土地仲介買賣時,辜成允即要求辜仲諒不要再管這件事。林百里則提到遠在九十二年
三月間,廣輝公司已經向行政院要求協助取得設廠用地,根本沒有找過總統,也沒有找過
夫人,只有曾經為了設廠找行政院長游錫堃做簡報。魏哲和更說明龍潭案一直在科管局進
行,後來依行政程序呈報行政院,中間也透過經建會審查。當檢察官問及「當天你進總統
府陪同報告的時候,總統有無指示要採取哪個方案?或總統有無要你們積極處理配合的事
項?」時,他都回答「沒有」。
唯一牽扯阿扁的是蔡銘哲。蔡銘哲說他告訴李界木,夫人打電話給他,總統有請李界木進
去官邸想瞭解龍潭的事情。然而,蔡銘哲的說法卻被當事人李界木否認,李界木說是蔡銘
哲通知他,夫人想要瞭解龍潭案,所以他才進入官邸向夫人報告。李界木說他個人認為最
得意的就是中科開發完成,他急著向總統報告友達已經動工,對選舉是很好的宣傳。因為
當日總統很晚回來,還沒有吃飯,所以他很快講完就告辭。由於特偵組當初偵訊時,未提
供關鍵性資料,他無法一一記述過程,根據扁律師在法庭提供的資料後逐漸想起,所以做
了大幅度翻供。
第一次起訴的扁案包括四部分,龍潭案、國務機要費案、南港案以及洗錢案。整理完龍潭
案法庭筆錄後,我們堅信阿扁無罪。國務機要費案只要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
論」也可以過關(前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也有類似看法)。南港案阿扁本來就不是被告,
前三案過關了,第四案就不成立。因此,在法律上,阿扁應該是無罪的。
(全文見http://www.wretch.cc/blog/kuochangfeng(作者為前台灣北社副社長)
: : 延伸閱讀
: : 龍潭購地案 科管局敗訴 扁珍免賠4億
: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07003325-260402
: 這沒甚麼好讀的吧。這是竹科拿不出他們買了這個爛地有甚麼損失的證據
: 而不是扁珍沒有叫竹科去買這塊地。少拿這個來混淆視聽
: : 二、陳敏薰案:陳敏薰行賄吳淑珍1千萬元,想要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最後因林全、辜
: : 仲瑩等人拒絕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 :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8年、罰金5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
: : 5百萬元、洗錢部份7個月。(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 : 2012年6月12日
: : 陳敏薰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
: :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既然判決確定有人做偽證為什麼不能上訴??
: 因為吳淑珍自己認罪了,是要上啥訴? 反而是陳敏薰不想承認買官,笑死人
: : 四、龍潭案洗錢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億元賄款,透過人頭帳戶洗錢至海外。
: :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罰
: : 金3百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 : 辜仲諒在2011年承認,他在紅火案作出偽證,誣指扁家收賄三億。
: : 辜成允跟辜仲諒在洗錢案中是不同角色,辜仲諒的作證在洗錢案中也扮演關鍵
: : 角色,可以自己去查,反扁的別搞混。
: 洗錢案有很多角色跟細節。辜仲諒的部份只是一部分,不過他那一部分最後也都是無罪
: 但其他部分仍有洗錢與圖利罪,因此判扁珍兩年。
: : 延伸閱讀
: : 雖因龍潭案服刑 扁控偽證提請再審
: :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4971
: : 五、元大併復華案:元大馬家行賄2億元,扁珍幫忙除去辜家競爭,元大取得復華金經營
: : 權。復華金股本31億元,公股從兩席董事到最後一席都沒有。
: : 三審判決定讞:101.12.20.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罰金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
: : 8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6482號、審判長:陳世雄)
: : 也是實質影響力說,而且一審無罪,二審逆轉重判。
: : 涉及二次金改案的元大馬家及國泰蔡家等金控業者,一、二審皆判無罪,依刑事妥
: : 速審判法規定,原則上不得上訴三審,特偵組也未上訴,金控業者全部無罪確定。
: : 行賄者無罪,關說者因實質影響力有罪??
: 一審是因為法定職權的關係因此判無罪
: 也就是說陳水扁是總統,但他的職權不是去管理金融企業的合併,因此無罪
: 元大自己都說他給了扁珍兩億就是要請他們幫忙橋復華的經營權
: 陳水扁雖然沒有職權,但二次金改都是他在主導
: 要說他沒有利用總統的影響力去橋元大的事情很難令人信服
: 同樣的,又是元大證詞 vs 扁珍 (政治獻金)
: 二審認定國泰3億+元大2億並非為政治獻金因此判有罪
: 三審更是辜仲瑩更是直指扁珍施壓要辜家放棄併購復華 (時間點也在收錢後)
: 所以確定扁珍運用他們的影響力去做元大要求的事情 (最後元大併了復華)
: : 延伸閱讀
: : 金改案扁無罪/總統職權認定 法界見解不一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441469
: 這一樣沒甚麼好看得。就是陳水扁到底有沒有辦法去影響金改的方向跟內容
: 我想這個就是自由心證了。我個人認為就是老闆有沒有辦法去影響下面的人怎麼辦事
: 你覺得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這個只有工作過才能體會
: : 爭議還很多 像是換法官跟馬狗狗找法官吃飯的事情我就不提了
: : 我僅就我印象中的回答您罷了
: : 另外想聊聊關於扁案目前在社會中的現況 為什麼大家不想提也不敢提
: : 我是媒體相關科系畢業 因此也長期觀察新聞媒體
: :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為什麼最近阿扁身體出狀況或是某案又被判無罪
: : 電視或部分媒體卻可以忽略成這樣
: : 因為阿扁案在兩黨的立場很簡單
: : K黨:不敢提,提出來的話等於之前的指控都是錯的,會遭選民唾棄
: : ,因此乾脆完全忽視,甚至要求媒體盡量少提(K黨是做得到的)。
: : D黨:不想提也沒好處,現在提出來除了讓反扁的選民唾棄,也不確
: : 定現在社會上對扁案的看法如何,畢竟目前認為阿扁無罪或是有爭議的人,還
: : 沒有多到可以影響目前的政局。
: : 你想想看 依照台灣媒體的嗜血程度 如果阿扁某個案子被判無罪
: : 當天絕對會有政論節目大肆討論
: : 但是為什麼近期只要阿扁某案又無罪的事情
: : 卻沒有電視媒體肯討論呢?
: : 只能說 阿扁的罪是個大家都不敢提起的歷史共業
: 你要說歷史共業也無可厚非。這些財團跟政府一路走來大概都是同一招
: 也就是國民黨之前就是這樣幹,所以扁珍也這樣幹。
: 但不代表扁珍沒有罪。光是海外帳戶就已經匯款回台灣 12 億多
: 就算是政治獻金個人也不可能每年收到那麼多
: 不然政治獻金法是擺好看的嗎?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8-19 18:21:00
阿扁下台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4-08-19 18:22:00
不管啦~~都是扁維拉的錯啦
作者: Xavierk (Xavier)   2014-08-19 18:22:00
哀 阿扁再等兩年八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4-08-19 18:25:00
樓上你確定兩年後 阿扁就能下台了???在台灣 政策有錯都是阿扁的責任 這已經是終身職了唷
作者: Hatred (╮(⊙_⊙∥)╭)   2014-08-19 18:26:00
P幣已發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19 18:26:00
早就換成香蕉花上場了 別腿了好嗎
作者: hochihhao (Taffy、Tora、Allen)   2014-08-19 18:27:00
搞到沒有人想認真看是否有罪?就不能簡單告訴大眾嗎
作者: TheGame (Hunter Hearst Helmsley)   2014-08-19 18:31:00
吱吱自我安慰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4-08-19 18:33:00
9.2:不管啦 我說阿扁有罪就有罪 014無罪就無罪
作者: heimaykiwi   2014-08-19 18:36:00
扁案不能被公正審判,我就不相信所謂中華文化已經開化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8-19 1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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