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平機會推"反歧視"挺中國殖民 香港人淪賤民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4-08-18 01:28:38
※ 引述《Sparkle001 (Sparkle)》之銘言:
: 平機會推"反歧視"挺中國殖民 香港人淪賤民
: 大略來講
: 就是香港政府的平等機會委員會準備推出一個為中國殖民香港的護航政策
: 確保中國人到香港殖民享有特權, 而香港人淪為四等南人
: 香港政府歧視條例檢討
: http://www.eocdlr.org.hk/tc/index.html
: 諮詢文件全文
: http://www.eocdlr.org.hk/downloads/dlr_fulldoc_tc.pdf?f=s&c=white
引言太多,以下賜死...
平機會連兩週辦了兩場公聽會,然後有個叫陳雲(陳雲根)的嗆聲了
(先不管他啥背景,因為要講的話可以講一卡車)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2574455942225
 我呼籲香港本土人、政黨、社團、律師、法學家及外國政府,
 尤其是美國領事館及台灣政府,嚴肅看待
 平等機會委員會修改《種族歧視條例》之事,各位請閱讀下列的修改摘要。
 這些修改,目的是用改變香港國民身份(取消香港永久居民!)的方法,
 變相將香港納入中國大陸的統治範圍,取消一國兩制。然而,
 香港公民卻無法在大陸享有中國公民的同等權利!
 大家要用跨國、跨境的角度、一國兩制的存亡,來看待《種族歧視條例修訂》。
 民主黨的蔡耀昌和一群賣港賊組成的社區組織協會,
 正在以修訂《種族歧視條例》,將香港人的權利及福利出賣!
 1.將國籍、公民身份、居民身份變成受歧視條例保障。
  “中國人”、“大陸新移民”的身份將受歧視條例保障;
 2.將“基於居民身份的待遇差別”定為歧視。
  大陸新移民或大陸學生的待遇不可低過香港人;
 3.將騷擾的定義改為某人做一些“不受歡迎行徑”侵犯他人尊嚴或
  “令他人感到具威嚇、敵意、貶低人格、受侮辱或冒犯"。
  香港人批評或辱罵大陸人隨時觸犯騷擾罪;
 4.規定歧視條例適用於公共機構和政府職務和職權。
  公共機構和政府部門必須對大陸新移民和香港公民一視同仁,大陸新移民在
  未成為香港公民之前, 享有香港公民權利, 包括福利、投票權、擔任公務員;
 5.將“教育和職業訓練範疇的授課語言”定為歧視。使用英文或廣東話授課變成
  歧視大陸學生;
 6.修改種族歧視條例內“真正的職業資格”的定義,僱主要對招聘要求提供
  合理解釋,否則有可能觸犯歧視。假如僱主要求應徵者懂得英文和廣東話,
  或香港公民身份,隨時被告歧視大陸人;
 7.僱員在僱傭關係以外的情況被騷擾,僱主知道而不制止的話,僱主要負上法律責任;
 8.將職業訓練和慈善機構變成受歧視條例監管,僱主挑選員工提供
  培訓或慈善機構挑選受助人,也必須為他們的挑選提供合理解釋;
 9.被人控告歧視要自己舉證證明清白,改變香港一直沿用控方舉證的法律制度;
10.規定法庭就歧視個案判賠償予受害者時,不可考慮犯案人的意圖。
  香港人被大陸人告歧視的話,法庭不可因為大陸人本身行為不對而減少賠償數目;
11.平機會幫助申索人打官司,申索人打贏官司後,平機會有權向被告人追回訴訟費。
  平機會幫大陸人告香港人歧視,之後可以反向香港人追回打官司的錢;
12.平機會有權監察政府立法以及介入任何與歧視有關的訴訟;
13.平機會有權不向公眾披露投訴個案的資訊, 剝削公眾知情權;
14.合併所有歧視條例令到一些不屬於種族歧視的情況會因為殘疾或其他歧視的保障
  而被政府藉故刪除對它們的豁免,從而變成歧視情況;
15.將歧視條例的所有例外情況放在同一部份,令到更令到一些種族歧視的例外情況
  為了要遷就其他歧視而被刪除。即代表一些原本不屬於種族歧視的情況將變成
  屬於種族歧視。
不知道台灣馬滅台政府要嚴肅看待什麼?向香港說聲恭喜嗎?
不知馬滅台看報紙了沒,搞不好沒看沒事,看了立馬學起來,那就真的糟糕了.
我說香港人啊,趕快先去佔領平機會公聽會會場吧,不要光在網上打嘴炮了.
台灣就算理盲濫情光嘴炮的酸民很多,其他人塞滿整個博愛特區都還有剩,
你們不要光只有搵錢無歷日,佔中不知年啊~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8-18 01:32:00
太噁心的條例了 亂拉屎被罵還要說人歧視...
作者: satyrs05   2014-08-18 01:34:00
馬小狗執政肯定會跟上的,穩賺不賠啊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4-08-18 01:34:00
...政府如果敢作這種事,進去把那個人拉出來
作者: basketkdash   2014-08-18 01:38:00
是在學納粹喔 汙辱至高人種426要抓去關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4-08-18 01:59:00
幹...幫高調 這篇頗可怕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4-08-18 02:03:00
X1好扯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4-08-18 02:20:00
這啥鬼啊………
作者: ichbin (是是是)   2014-08-18 05:02:00
幹 支那人做錯事情不知悔改,現在牽拖說合理指正是歧視?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作者: imjanicefu   2014-08-18 06:05:00
香港人真的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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