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ochula (就好笑A啦)》之銘言:
: 不針對個案 我針對通案來評論
: 小朋友啥都不懂
: 等到差不多幼稚園或小一小二
: 他發現別人爸媽是一男一女
: 或者同學告訴他的時候
這當然是我們關心的重點
就是有關於小孩的領養客體是同性戀x2
所造成小孩的潛在心靈傷害
先強調我們可是為了"孤兒"的成長狀態去考量
而非親戚朋友間的收養
第一
禁止GAYx2單獨收養
因為實在太好笑了
光是看到你媽有雞雞而且身體比體育老師還壯就是一個可以說完12年國教的笑話了
小孩是無辜的!!
第二
非禁止GAYx2收養
為何這些同性戀自己不生卻要去獨佔小孩呢?
你們有沒有想過背後的原因??
我認為應該採用團地妻收養制度
至少2個gay 2個les報隊去收養至少3位孩子
基本上就是捐錢然後可以在機構內探視
偶爾帶出去玩
家長會的時候雙方各派一個代表去參加
這樣不就完美解決笑話問題了嗎?
難道T會怕自己的伴侶被GAY的男子氣概所吸引而go stra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