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要戰這個也要拿點水準出來,一整個弱到爆
光第一行「跟隊員一樣做48hr放24hr」這一行字
就讓我打從腳底瞧不起你了!!
我的兵期是一年十個月,在數饅頭的那一年冬天裡
幾乎每天的深夜裡,我們的船都在蘇澳外海跑港偵
一邊在船舷旁抖動著身體吹著十級陣風的東北季風
一邊在喊左右舷瞭望報告的時候,替代役在哪裡?
寒流來襲的時候,在只有五度的外島站夜哨的時候
替代役在哪裡呢?絕大多數肯定都在被窩裡睡大覺
移防換港長途航行的時候,我還要每兩班輪一次更
一更四小時不是瞭望報告就是看雷達以防船隻碰撞
整更神經都要繃得很緊,下更累半死還要正常派工
(下更還要正常派工是還在航行中喔!!)
有一段時間還被抓去替舵手的位置,當流速太強時
電羅經稍微跑偏個正負半度,航行值更官就狗幹了
說我幹什麼吃的?連個舵都掌不好!怎不去吃屎?
(幹!!你怎麼不去狗幹海流速?平均2m/1s耶!操)
遇到甲操基測禁假,隨便約兩三個禮拜都出不了營區
替代役呢?天天去-4開心買東西,公署內爽爽吹冷氣
(某些一兩個單位除外)
每個月就只有那短短的五六天連休,可以好好在外面透透氣
其餘的時間,不是在船上度過整整48hr只換到3hr的放假班
要不然就是連休回來連接兩批職代,整整兩個禮拜下不了船
有次好死不死職代接完又遇上甲操,整整一個月都沒出營區
每天上下班制的替代役能體會嗎?(某些一兩個單位除外)
我們那時候要當替代役,必須要有家庭因素或是身體有殘缺
可是卻不足免疫的人,才可以申請當替代役的(研發役不算)
怎麼現在這麼多好手好腳的人當替代役?難怪閒著嘴砲這個
我從來不會瞧不起替代役,只會認定替代役不是兵而已
事實替代役在法律上本來就不是兵,因為又不屬國防部
不過就是有這種人,才會讓我瞧不起發這廢文的替代役
大家都是在還國家的債,沒什麼好瞧不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