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二手車說」 吳敦義釐清管線權責

作者: lightpipi (chenchen)   2014-08-05 16:09:02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買二手車說」 吳敦義釐清管線權責
高雄氣爆引發地下管線長年無人管理弊端,媒體更引用24年前公文資料,直指肇禍的管線
為時任高雄市長的副總統吳敦義所批准。吳敦義5日受訪時喊冤,指24年前買的車,轉手
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當年的車主嗎?
高雄氣爆肇禍管線為李長榮公司在併購其他公司時自中油接手,而媒體揭發當時批准公文
的正是吳敦義。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更據此抨擊,直指吳敦義應該負責。
吳敦義在受訪時表示,依媒體所報導的公文,自己確實在當年依法核准中油的「挖路許可
」;但市政府工務局之下有「管線管理課」,專門負責管理事項;至於此次事故的責任歸
屬,則正由地檢署調查當中,將來一定會把事件源頭說清楚。
對於綠營立委指稱當年批准埋管線的市長應該負責,吳敦義表示,民國79年他批准的是中
油公司,和如今外界認為肇事的李長榮公司沒有關係,李長榮公司直到民國95年才因為收
購福聚公司才取得該管線產權。
吳敦義說,就像買車一樣,79年買了車,95年轉手了,現在發生車禍,難道要怪24年前買
車的人嗎?究竟應該由李長榮或是誰負責,相信地檢署一定會調查清楚,相信地檢署的調
查結果。
吳敦義更舉出陳其邁父親、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的高捷弊案為例說,自己在市長
任內爭取中央補助高捷預算比例從二分之一提高到四分之三,但後來高雄捷運發生很多貪
腐及虐待泰勞等嚴重弊端,也要怪當初爭取中央補助的高雄市政府嗎?相信這個道理大家
一定很清楚。
對於陳其邁要求吳敦義配合調查,吳敦義說,要調查4、50年來的管線埋設,在他之後還
有謝長廷和陳菊2位市長,該負的責任不可能推卸。
至於管線埋設由誰核准,吳敦義直呼「那不可能是我核准的」。他更說,若管線埋設權責
屬於高市府,「那是合理的」,說明管線本來就是市政府權責,「過去是如此,今天也是
如此」。他更強調,自己手上現在沒有公文,沒有印象「一條道路的管線埋設要經過市長
親自核准」。
吳敦義也說,管線自4、50年前就缺乏管理,後來就逐漸建立了;民國79年是興建五輕,
在那時之前還有一輕、二輕等廠,過去管線經過之處大多是無人居住的地區,現在無法回
想為何當時會有那些管線,當年的管線都是中油處理,而市府工務局的「管線管理課」負
責管理。
3.新聞連結:
http://bit.ly/1ony1CN
4.備註:
扁維拉:2000年上場主投,2008換下場了,2014出了事還不是一樣找我救援
作者: gemini6479 (大腦胡)   2014-08-05 16:09:00
樓下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08-05 16:09:00
我覺得他擋的很好 買車論..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4-08-05 16:10:00
都是they的錯 足球元年
作者: stilllove56 (鐘愛五六)   2014-08-05 16:10:00
高雄市民阿你們住在一輛破二手車上阿
作者: jun1981   2014-08-05 16:10:00
蛆蛆:白副,砲火來惹,請就地掩護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8-05 16:10:00
車商:我車都賣出去了,出問題難道要怪我嗎?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8-05 16:11:00
重點你有交接嗎? 沒有嗎? 就是你
作者: Daz2005i (大叮噹)   2014-08-05 16:11:00
阿扁表示
作者: MingHangDu (MH)   2014-08-05 16:11:00
以前埋地雷的現在不用出來清除嗎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4-08-05 16:11:00
反正地方推中央,中央推地方,百姓炸死再募款裝好心就好了
作者: yrhhimamr (JOKI)   2014-08-05 16:11:00
比諭錯了 買了個一炸彈 爆了 一手賣家也是有責
作者: a30973111 (a30973111)   2014-08-05 16:11:00
白賊不愧是白賊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4-08-05 16:11:00
竟然說陳菊是二手車!? 樓下你說看看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4-08-05 16:11:00
出車禍有法令依據沒話講~問題是現在就踢皮球呀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4-08-05 16:12:00
車是你做的 爆炸就有你一份!!不要問開車的人 已經往生了
作者: leron   2014-08-05 16:12:00
不是說管線是地方負責嗎? 為什麼現在又說不是他核准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4-08-05 16:12:00
無法可管的狀況下 批准興建 然後沒條例?
作者: joestoman (不交男朋友啦~)   2014-08-05 16:12:00
阿扁表示:教練我手酸了,還要投嘛???
作者: mydeargod (神秘釣魂人)   2014-08-05 16:12:00
高雄在他眼中只是一台車,脫手後什麼都不想理...
作者: eqmblcor (咖小)   2014-08-05 16:12:00
可以怪前朝 不能怪前市長 二套標準的KMT...
作者: rareair   2014-08-05 16:13:00
擋得好個屁啊 埋管不是買車 是埋地雷耶 爛比喻幹
作者: homeonly (home only)   2014-08-05 16:13:00
也有幾分道理,不然現在木柵線出問題了,難不成再找阿扁嗎?
作者: r34796a (安安你好)   2014-08-05 16:13:00
噓爆
作者: pkmu8426 (巴426)   2014-08-05 16:14:00
會爆炸的車 我聽都沒聽過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4-08-05 16:14:00
推一個 起厝起一半,師傅不能換 你看 換DPP執政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8-05 16:14:00
說真的白賊義會負責..太陽就打從西邊出來了..我根本沒有想
作者: gg90052   2014-08-05 16:14:00
樓上錯了,是不能怪藍色的前市長而已,他有說到小夫跟花媽
作者: theos18 (admission^^)   2014-08-05 16:14:00
他說的對
作者: Jacky0806 (A ZA A ZA FIGHTING)   2014-08-05 16:15:00
8年遺毒 還要毒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08-05 16:15:00
不愧是辯論社的,但重點是能不能埋的問題
作者: leron   2014-08-05 16:15:00
如果他沒核准的話...管線怎麼會違法暗藏在箱涵裡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8-05 16:15:00
要白賊義負責..但是經濟部說誰核准就要誰負責..這份公文只是拿來打經濟部的臉..
作者: taimu (?)   2014-08-05 16:15:00
比喻錯誤 若是前車主故意使用非常爛的零件 造成新車主傷亡
作者: rookiecop   2014-08-05 16:15:00
我只是當市長但不是市政府
作者: s68432 (IDD)   2014-08-05 16:16:00
沒錯阿 大家都有責任
作者: taimu (?)   2014-08-05 16:16:00
還未竟告知義務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05 16:16:00
白賊義很討厭 但還得確定 管線or箱涵哪個先施工才對吧
作者: pchion2002 (Q_Q)   2014-08-05 16:17:00
這個好笑
作者: seraphwind (阿風)   2014-08-05 16:17:00
前車主賣了沒登記的車
作者: leron   2014-08-05 16:18:00
核准中油開挖...卻沒管它們埋管在哪...這也有行政責任吧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8-05 16:18:00
說得很有道理阿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4-08-05 16:18:00
扁維拉表示: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4-08-05 16:19:00
他說的對 但是還是要噓
作者: stevenogs (阿基獅)   2014-08-05 16:19:00
你是賣沒告知的事故車
作者: dehua (灰爸)   2014-08-05 16:20:00
核准管線埋在住宅區,跟賣車有一樣?白邏輯有問題
作者: a77942002   2014-08-05 16:21:00
說得有道理 但賣車的人知道有問題 還賣給人 無罪嗎?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8-05 16:22:00
吳敦義超集掰.居然拿陳機賣他老爸的高捷泰勞暴動救援XD
作者: BigGun5566 (大槍56)   2014-08-05 16:22:00
這廢物哪時要去死 幹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4-08-05 16:23:00
他說得哪裡對!?拿車子跟城市類比!?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4-08-05 16:23:00
作者: sakaizawa (被噓會高潮)   2014-08-05 16:24:00
轉吧轉吧~~~
作者: clala   2014-08-05 16:25:00
不就中央想推責打綠色高雄 ,只好請出藍色高雄市長來坦 ,
作者: andrew1222 (所有的快樂都流成淚)   2014-08-05 16:25:00
在白賊眼裡,高雄只不過是部他脫手的二手車罷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8-05 16:26:00
還順便稍帶上當時的勞委會主委陳菊.難怪猴群討厭他
作者: xyz1981 (永遠的反對黨!!)   2014-08-05 16:26:00
照3.0以往的邏輯來看 吳敦義現在還是高雄市長
作者: bryan406399 (不萊ㄣ)   2014-08-05 16:26:00
那時候經濟部長應該是蕭萬長
作者: scatty (scatty)   2014-08-05 16:27:00
24年 要吳負責感覺真的很牽強 只會陷入惡鬥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5 16:27:00
問題是你當初賣的根本是泡水車..就算是現在的法律隱瞞泡水事實賣出來的車,要補貼修繕費用的
作者: tv5566 (爽)   2014-08-05 16:28:00
有夠扯 難道你拉的屎 一點責任都沒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4-08-05 16:30:00
白痴邏輯,埋管線埋到爆炸可以跟單純市場交易比較?垃圾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8-05 16:33:00
不愧是白賊義 埋危險油管也能比喻賣車那毒販也能辯稱自己是賣車的
作者: Greentale (小綠...)   2014-08-05 16:35:00
這是賣贓車吧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8-05 16:36:00
更正一下 是埋危險工業管線
作者: mars1985 (╰|∵|╯)   2014-08-05 16:38:00
白癡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4-08-05 17:03:00
這下就知道誰把高雄市和高雄市民當作跳板 破二手車?
作者: hukumi (慣遲作答愛書來)   2014-08-05 18:10:00
才不是車主 你是同意設計藍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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