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李長榮會倒閉嗎?

作者: railrail (白線流)   2014-08-03 09:41:02
奸商之所以能賺到幾百億是有原因的。
不用請到古美門出來,我算給你聽,
真實的賠法應該會是這樣。
※ 引述《scott880514 (六六~)》之銘言:
: ※ 引述《Mahoutsukai (魔法使い)》之銘言:
: :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跡象對李長榮化工不利
: : 這次史上數一數二大的氣爆案,傷亡損失明顯不是十幾億能賠得完的
: : 可是一間上市公司,真有會坐以待弊的賠到倒嗎?
: : 鬼島有類似的前例嗎? 還是最後搓搓湯圓重罰六十萬就能打發掉?
: : 有沒有鄉民有掛啊?
: : PS.身邊友人都沒人相信在鬼島會有大公司真的被告到倒
: : 這種狀況發生在鬼島真的比登天還難嗎?
: > 死亡(30人)需要賠償的有:
: 1.喪葬費用 → 300,000 x 30 = 9,000,000
: 2.家屬精神撫慰金 → 100,000 x 30 = 3,000,000
: 3.如果是年輕人 需要扶養家人
: 還要賠償他的親人 可以生活的費用 (通常一年是240,000)
: 簡單來說就是要養他父母就對了 (假定需支付20年.有15個年輕人)
: → 240,000 x 20 x 15 = 72,000,000
: →死亡部分須賠償:9,000,000 + 3,000,000 + 72,000,000 = 84,000,000
1 喪葬費用已包括在慰問金內。
2 精神撫慰金並無先例。
3 死亡賠償金絕對要一視同仁,每位死者相同金額,不然立刻被一句『年輕人的命就
比較值錢』譙爆。
4 標準薪資計算19273 x 12個月 = 231276元。雖然許多不幸的死者年齡已暨退休,但
我們依舊以最大的誠意,每人賠償10年的工作薪資所得。
死亡賠償金為231276 x 10年 x 30人 = 69,382,800元。
: > 輕傷(假定200人)需要賠償的有:
: 1.簡單(包紮.住院.用藥等)醫療費用 → 6,000 x 200 = 1,200,000
: 2.精神撫慰金 → 8,000 x 200 = 1,600,000
: 3.後續醫療費用 → 2,000 x 200 = 400,000
: →輕傷部分須賠償:1,200,000 + 1,600,000 + 400,000 = 3,200,000
1 醫療費用請拿單據實報實銷,十分合理。
2 精神撫慰金並無先例。(歡迎上法院爭取)
許多人在碰到意外之後會想著人沒事就好,不希望再回想這段痛苦的回憶,所以根本
不會將收據拿出來求償。
假定輕傷者200人,會拿出單據求償者只有一半100人。
粗估輕傷賠償金為:6000 x 100 = 600,000
: > 重傷(假定80人)需要賠償的有:
: 1.重傷(插管.手術.住院.植皮等)醫療費用 → 200,000 x 80 = 160,000,000
: 2.精神撫慰金 → 15,000 x 80 = 1,200,000
: 3.後續(好幾年內的)醫療費用 → 600,000 x 80 = 48,000,000
: 4.若爾後失去工作能力 需要扶養家人
: 要賠償他的親人 可以生活的費用 (通常一年是240,000)
: (假定需支付20年.有20個失去工作能力)
: → 240,000 x 20 x 20 = 96,000,000
: →重傷須賠償:160,000,000 + 1,200,000 + 48,000,000 + 96,000,000 = 305,200,000
1 按比例原則,重傷者的賠償金不應高於死亡者。
2 但本公司為表達最大的歉意,願意以最高標準將所有重傷者的賠償金比照死亡者辦理。
假定重傷者80人,賠償金為2312760 x 80人 = 185,020,800
: > 受災戶(約1200人.假定約300戶.40個店家)需要賠償的有:
: 1.房屋受損費用 → 4,000,000 x 300 = 1,200,000,000
: 2.大型家具.車輛.3C產品的受損或遺失費用 → 350,000 x 300 = 105,000,000
: 3.店家沒辦法營業的停業損失
: (客氣點 設100天.營業額300,000/天) → 400,000 x 100 x 40 = 1,600,000,000
: 4.店家的生財工具受損或遺失費用 → 8,000,000 x 40 = 320,000,000
: (裡面包括多家中古車行/租車行 有5.6台以上的雙B名車)
: →受災戶賠償:1,200,000,000 + 105,000,000 + 1,600,000,000 + 320,000,000
: = 3,225,000,000
1 此為天災,屬不可抗力。
2 此為高雄市政府的責任,政府求災不力,請向政府求償。
3 但本公司與民眾站在一起,為盡自己的棉薄之力,願『捐出』每戶30萬的修繕金。
假求300戶 x 300000 = 90,000,000 (此為捐獻金,可抵稅)
: > 還要賠償高雄市政府:
: 1.停班停課三天損失的費用 → 1,000,000
: 2.柏油重鋪費用 → 500,000
: 3.路燈.消防栓.行道樹等 → 4,000,000
: 3.怪手.機具使用費用跟工人薪資 → 1,000,000
: →高雄市政府須賠償:1,000,000 + 500,000 + 4,000,000 + 1,000,000 = 5,600,000
: 保守估計 最低總賠償金額:3,623,000,000元
: 如果魯六有算錯或者低估金額的話 請再協助更正
1 此為天災。
2 高雄市政府管理不當,不應將責任轉嫁到一般百姓身上。
3 難道人民沒納稅嗎?
賠償金額:零。
所以保守估計,『最高』賠償金額為:
69,382,800 + 600,000 + 185,020,800 + 90,000,000(可抵稅) = 345,003,600
約等於一戶帝寶。
同場加映:大統黑心油18.5億罰款 不用罰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51514
作者: david75610   2014-08-03 09:42:00
你一定是榮化的委任律師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03 09:43:00
有誠意從優賠償  沒誠意走法院讓法官去打折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8-03 09:43:00
推,鬼島偏資方的法律,進法院可能拿更少。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4-08-03 09:43:00
最後一定賴賬的 不然就推給高雄市政府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08-03 09:44:00
脫產進度: 95%
作者: kingmou (陽光般自信的微笑)   2014-08-03 09:45:00
不是應該還有保險...?? 話說 您真內行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4-08-03 09:45:00
算這麼多沒用啦,法令不改,根本就無法可罰,當初日月光
作者: Klosr   2014-08-03 09:45:00
有可能 依法官判法 企圖毒害全台灣人的大統 連罰款都不用了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4-08-03 09:46:00
廢水案影響這麼大,受限于法令最多也只能罰60萬元了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3 09:46:00
這個牽涉到公共設施(馬路)好談 民宅和其他地下埋管賠償牽涉眾多戶 要協調到大家都滿意是不可能的 一定會上法院的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4-08-03 09:47:00
弱弱問一下 這案例有可能用到懲罰性賠償嘛?
作者: GiGiININ (石更了需要口欠)   2014-08-03 09:47:00
你如果跟董事長報告要賠這些 應該會被炒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3 09:48:00
一經法律程序走 一審 二審 沒個三年五年的定讞不出來說
作者: v1020304 (半夜金屬炸鄰居)   2014-08-03 09:48:00
說不定到最後榮化還告高雄市政府求償咧 賠錢!? 門都沒有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8-03 09:49:00
又不是鄉民陪審制,要懲罰性賠償?直接買法官更便宜。
作者: voyhanxu   2014-08-03 09:49:00
方唐鏡,是你?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14-08-03 09:50:00
榮化死不承認 等判決結果要很久了吧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3 09:50:00
公共設施是公共利益 市府不會求償到位後在做的 是優先建
作者: colt0316   2014-08-03 09:52:00
比較想知道有沒有在脫產
作者: coolsemis (嗯)   2014-08-03 09:52:00
法院是狗開的 法條是狗立的 人怎麼會受保障呢
作者: ykes60513 (いちご)   2014-08-03 09:53:00
我不知道這明明是人禍 為什麼會是天災...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8-03 09:55:00
會扯到政府去噴水才造成大範圍炸╮(╯_╰)╭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08-03 09:55:00
法院是狗開的 法條是狗立的 狗是XX選出來的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08-03 09:55:00
這個最好叫天災
作者: abbjesper (jesper)   2014-08-03 09:59:00
有黨證再打個一折,還能抵稅喔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4-08-03 10:00:00
你待會就會收到它們公司的律師委任狀了...
作者: cjepj   2014-08-03 10:11:00
需要不自殺聲明嗎
作者: hwsbetty (皓小玥)   2014-08-03 10:17:00
巷子裡的
作者: HsiangFly (巧合太多就是有緣)   2014-08-03 10:17:00
原po算錯了 法院:作業疏失重罰5金豬,其餘罪狀因無法可罰, 只能做道義上的遣責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4-08-03 10:20:00
最後說:我們也是受害者,將申請國賠 從國家身上拿回10億
作者: phix (88)   2014-08-03 10:30:00
何必脫產 在台灣根本不用賠太多
作者: Hunterxx (hunterxx)   2014-08-03 10:39:00
有民進黨黨證就是天災 有國民黨黨證 就是人禍民進黨在高雄執政超過16年 一點責任也沒有不是嗎?
作者: ferlin   2014-08-03 10:49:00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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