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股很奇怪的風氣
大家對於救人的人標準很嚴苛,一點錯都不能犯
大家對於害人的人標準很寬鬆,好像錯都是不得已的
(臉書 TaiwanHistoryToday 看到的,但是連結被ptt認為是廣告所以不貼連結)
雖然廠商應該樂見媒體風向朝向高雄市府
只要能操弄陳菊有責任
那廠商就有機會減少賠償金額或是卸責
但是李長榮應該還沒有強大到可以影響大部分媒體
所以應該還是部份媒體、媒體人、名嘴基於自身的意識形態
認為高市府要負責
關於黃金三小時的部分,政黑有一篇文有(應該是)環保署毒災應變隊組員的說明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6898857.A.0D6.html
→ blue1204:八點多外洩?聽說,九點多接獲通報,九點五十通知上面
→ blue1204:主管(毒),九點五十二消防請我們支援,十點我們出去
→ blue1204:十點半左右到現場了解災況並接受指揮官調派(必經過程)
→ blue1204:然後十一點五十三分找出物質,後面就爆了
搭配上這幾天廠商的嘴臉,在沒有找到氣體是丙烯的情形下
你只能看到大家互踢皮球
有鄉民、名嘴認為市府應該馬上關閉這些管線,但是在沒有廠商的合作下
你要怎麼找到開關、知道如何關閉?
(是的馬後炮隊長應該知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VCTr4qWZlk )
疏散部分,很多人已經說過了,除了在狀況不明的情況下難以疏散外
事後諸葛看來,在混擬土建築內也比道路安全
事實上目前最好的做法是
儘快確定肇事廠商,趕快尋求民事賠償
把失職人員法辦
如果廠商了解到
漏失掉的石化原料損失 雖然遠小於 缺料停工的損失
(所以廠商會不管管線是否有漏,還是加壓運送)
但是 這些洩漏的石化原料造成的公共損失會讓公司倒掉(讓後自己被法辦)
那這些公司負責人中高階管理人員就會比較重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