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福指男同志易染愛滋 模擬法庭批歧視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4-08-02 08:59:54
因為RandyMarsh大師提到我的名號
所以抱歉正在高雄事件搶救過程中讓我佔一篇文好了
我只是想說 男對男性行為已經是台灣HIV流行最主要管道
別說現在新病例有八成都是男對男性行為
我預估未來3~5年 甚至男對男性行為新病例可能接近100%
所以呢?
這是事實 所以有什麼解決辦法嗎?
我問大家有什麼解決辦法呢?
沒錯 男同志有許多開放性性伴侶
所以譴責同性性道德低落跟要求單一性伴侶
在同志友善相關基金會的HIV防治政策老早以安全帶套觀念取代要求單一性伴侶
因為常遇到一些個案是發生第一次性行為或固定性伴侶時時沒有戴套
符合單一性伴侶觀念而後被傳染HIV,所以才推廣戴套概念
這個HIV困境也發展到未成年青少年的層級
到已成年或是大學生而言
大部人都相信該是擁有蒐集正確資訊跟保護好自我身體健康的能力
所以要不要戴套就給自己去trade off
未成年青少年感染HIV的問題可就大了
因為這有涉及 性自主、性教育跟同志教育的問題
雖然我國法律對於15~16的青少年性自主 規定十分有爭議
(因為女性16歲便可結婚 是否認同16歲就有性自主權)
這個東西也是大家在討論的 那我就先不管性自主議題
那性教育推廣用保險套 在國中性教育李對平常異性戀性交有廣泛的教導
以避免學生媽媽跟青少年生子的議題
可是台灣青少年懷孕生子比例仍是屬一屬二高
可能在推廣保險套使用仍有其罣礙
同志教育在真愛聯盟的強力拒絕跟霸制之下
目前應該是各大基金會在校園裡宣導
如果學校能對廣泛的學子進行同志教育
教導年輕男同志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 如何正確肛交跟口交
還有實際上需要面對的HIV議題
是否能改變一些年輕感染者的未來 我認為是可行的
但是這方面也是有些爭議
很多很多的議題這樣吵來吵去就有玩沒完

我知道這裡有部分人覺得
同志很噁心 男同志很噁心 肛交很噁心
沒戴套得病是咎由自取
HIV病患免費吃藥花費醫療浪費資源納稅人的錢
所以呢?
那HIV病患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開轟趴吸毒的人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濫交的人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愛嗑藥的人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交往中出軌的人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一個男同性戀跟一個女同性戀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兩個跨性別者有沒有結婚的權利
以上這些人只要兩個人是一男一女的身份證明
台灣法律都會給予合法的婚姻認證
所以如果法院的結婚依據只是身分證上的性別認定而已
所以我想說什麼
HIV患者時常會因為身體狀況不良及突發事故
可能要有通知緊急連絡人的必要
特別是男同志感染者的原生家庭成員
通常不知道不知道當事人本身是感染者
而可能只有他的伴侶或愛人才知道感染者身分
如果沒有感染者伴侶在旁提供資訊及處理相關事務
我相信有可能變成一個複雜的社會事件
並且這也是許多男同志感染者深深的恐懼
所以我想說 同性婚姻是被需要的 特別是HIV感染者
還有我思緒駑鈍 一直拿不起學理邏輯說服各家好手
另一方面是 現實上這些hiv感染困境都很難突破
到底要用甚麼政策什麼方法來處理這類議題都沒有定論
可是在國內外的例子 只要稍微修正跟改善一些小觀念
便可以提供有效顯著的防治結果
所以在這邊講破嘴了 打贏筆戰
說不定我去多念點書多去研究一下 去當志工或是去捐款
我提供的幫助可能還更多 我能幫助同性戀者跟HIV感染者
全台灣有2萬7千名感染者
代表1000人中可能就有一位感染者
當然有些人會覺得他們很噁心該被譴責還有浪費稅金
但是他們也是有人珍惜有人愛著
避免把八卦版當成自己個版之嫌
推文數x100 我會捐給台北露德基金會
(如果有是噓文較多,那我就以噓文數計算)
謝謝大家撥冗看我這篇文 謝謝
※ 引述《newtyper (人4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張文馨 2014年08月01日 20:50
: 民間自辦模擬憲法法庭,就同性婚姻是否合憲進行討論,經過正反意見陳述、並進行沒有反方的言詞辯論後,模擬憲法法庭第2號判決今(1)日上午出爐,判決書中提及,外界擔心允許同性婚姻,可能影響愛滋病防疫,但是衛福部疾管局的統計資料並不精確,只說男同性性行為佔45.9%,但是並沒有進一步分析是否背後有多重性伴侶和危險性行為等危險因子,要以男同性行為為推估愛滋病高風險族群,有失公允,更何況以此反對同性締結婚姻。
: 判決書引用,衛福部疾管局今年5月的HIV統計月報,有關歷年感染人類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稱愛滋病)的危險因子統計,男同性性行為者患病占歷年累計個案數的45.9%,異性性行為者為18.96%,而女同性性行為的比例則為0%。
: 對此,模憲法庭批評,這份統計資料並未進一步分析,曾有男同性行為或異性性行為,因此感染愛滋的患者,是否有其他高風險因素影響?例如,有多重性伴侶、危險性行為(一夜情、性交易且未使用防護措施等)或受交換針頭等。
: 模憲法庭認為,單純的同性性行為,在沒有外來感染源的狀況下,並不會有任何感染愛滋病的風險。衛福部的統計只以性行為類型為分類標準,並不精確。並不表示所有男同性性傾向者,都有參與高感染風險,更不應據此禁止所有人民選擇配偶性別的自由。
: 以同性性行為和愛滋病為連結,來反對同性婚姻,模憲法庭認為,這有歧視同性性行為之嫌,且要全面禁止同性相婚,和防治愛滋病的目的也沒有實際關聯,這不能作為限制同性結婚自由的合憲理由。
: 模憲法庭認為,目前社會還是以男女的兩元性別架構來型塑兩性和家庭倫理等道德觀念,國家如果要以此型塑法律,否定特定性傾向的婚姻主張,不僅造成性別歧視,也會影響國民不願面對自我,人格發展受限,國家必須積極消除異性婚姻形成的歧視。
: 3.新聞連結:
: http://bit.ly/1kaTmnE
: 4.備註:
: 五樓被衛福部歧視,UCCU。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2014-08-02 09:07:00
make sense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07:00
找不到人登記干我屁事
作者: ketoimo (dion)   2014-08-02 09:12:00
認同
作者: gogoworm (溝溝蟲)   2014-08-02 09:14:00
部份不同意,但提到社會支持問題必須推!
作者: qm21   2014-08-02 09:15:00
100%.....預估到這邊就不用看了吧 = =
作者: andy3391 (續集)   2014-08-02 09:16:00
又來為捅屁眼護航,今天大多數人不認同多元,最大原因在
作者: kil1ua (--)   2014-08-02 09:16:00
其實 只要串串得HIV的 醫藥費自己付 不要去捐血捐器官啥的
作者: mnopq (Could you let me win?)   2014-08-02 09:16:00
推認真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17:00
不可能百分百啦 XD 不過結婚權本來就要有
作者: kil1ua (--)   2014-08-02 09:17:00
他們多愛串 幾十萬個串串後得愛滋 那也是他們的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2 09:17:00
你的論述有個盲點:對明知已牽adsl 還故意去拉業務 法律視
作者: kil1ua (--)   2014-08-02 09:18:00
純由由+雙插頭甲甲 占HIV陽性超過95% 時間問題而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2 09:18:00
為殺人罪的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2 09:19:00
再者 婚姻制度是保障雙性戀沒錯 但如果讓此制度同樣也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0:00
就像文中提到的,難道台灣有規定道德指數多高才有權結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2 09:20:00
適用於同性戀者 這不是你們自身該去說服社會的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1:00
甚麼說服社會,台灣憲法精神本來就應該是給予各族群同等權力的,今天不合法只是當初立法時疏失,本來就該修法還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8-02 09:22:00
婚姻制度中牽涉到民法許多問題 還有生養等責任要負擔的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22:00
那為何撤回釋憲?講個理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3:00
我還想要撤回的給個理由哩該做的卻不去做,除了恐同,其他理由都假的要說牽涉民法許多問題,該修的就要修呀,生養責任更是奇怪
作者: binr (掰呢)   2014-08-02 09:24:00
推有心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5:00
難道台灣有規定你不盡到生養責任就不準結婚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25:00
而且法律有說同性戀者不能結婚?異性戀者才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6:00
所以台灣有禁止不孕症,性無能者結婚?沒有嘛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26:00
沒種釋憲就別說違憲,像政客一樣,真難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7:00
那憑啥用同性戀不能生育小孩為理由禁止?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28:00
如果你覺得該禁止,歡迎推動立法。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28:00
所以不能生育小孩這理由是假的,同性戀這理由才是真的,先射箭在畫靶,心理先否定同性戀結婚權,再想一堆理由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29:00
我沒說同志不能結婚是因生不出下一代,別腦補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30:00
樓上,其實我一直沒理你耶...我是在回rocfrank那你可以跟我講一下你覺得同志不能結婚的理由是啥?你說之前,自己先試著把同性戀三字拿掉,看看通不通在說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41:00
有分性別的生物都雄、雌配對,很難懂?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09:47:00
所以你的理由的確只有同性戀三個字,真誠實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09:52:00
本來就不正常,硬凹正常。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02 10:06:00
像這就不是能討論的人,多說無益,所以我剛才只回rocfrank
作者: chspfang (小汪)   2014-08-02 10:09:00
噓某k 你確定社會最大亂源是甲甲?我可以舉一大堆例子打爆你臉 異性戀婚姻存在很多問題 那是否要反對男女結婚
作者: jsbegin (迸)   2014-08-02 10:11:00
老實說敘述能力有些糟,一堆所以,看的好辛苦.......
作者: chspfang (小汪)   2014-08-02 10:11:00
更正 我指得是某a
作者: Jomai (7963)   2014-08-02 10:14:00
辛苦你打那麼多,可ㄧ堆泛道德卻只會散播仇恨文字的,他們不懂,跟這次一堆鍵盤疏散ㄧ個樣....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02 10:18:00
討論??這本來就是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4-08-02 10:22:00
藉同性婚姻偷渡所有性癖好,恕難同意
作者: SkyFantasy (看似飛翔卻在墜落)   2014-08-02 10:22:00
甲甲婚姻權 ok但甲甲規避其開放式肛交造成高愛滋比率所消耗的社會成X就不ok 令人髮指
作者: Ganer (朝生暮死)   2014-08-02 10:26:00
同性戀能矯正就矯正 不能矯正請潔身自愛 不要出來害人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4-08-02 10:31:00
霍霍霍霍霍霍霍霍
作者: OutOfTears (Cantabile)   2014-08-02 10:32:00
有時候不是思緒駑鈍 是本來邏輯就有問題 想破頭也說服不了人的情況也是有 先從基本出發吧 想清楚再前進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2014-08-02 10:55:00
矯正?某人是活在什麼年代?~你家也有人需要被矯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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