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環台破處之旅! 2男大生3P 13歲女

作者: ILoveSquare (超愛時代廣場的小女孩)   2014-07-31 20:36:44
※ 引述《LedSmith (省電史密斯)》之銘言: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31/443583/
: 2014年07月31日17:34
: 台北市某私立大學法律系4年級準備升5年級吳姓男子(23歲),與剛從新竹縣某國立大學
: 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畢業的宋姓男子(22歲),2人相約騎車環島,上月25日從台北出發
: ,透過手機即時通訊軟體「BeeTalk」,結識1名13歲離家少女,2男29日凌晨到屏東某便
: 利商店與少女會合,隨後在墾丁南灣路某民宿大搞3P,期間由於宋是處男,過於緊張早洩
: ,事後還給少女2000元紅包賠罪。
: 據了解,2男本是台北市某市立高中同班同學,吳男為慶祝宋男順利畢業,精心規劃這趟
: 「環台破處之旅」,25日出發後,多次用BeeTalk的「搖一搖」功能,可惜未能找到願意
: 獻身的女生;隔日吳男找到這位家住台南、年僅13歲且經通報失蹤的少女,2人相談甚歡
: ,同意相約碰面並進行性交易。
: 據指出,有多次性經驗並自誇要與「12星座」女生上床的吳男,原本跟少女約屏東火車站
: 碰頭,但由於路程遙遠,臨時改約車站附近「全家」便利商店,少女只好搭計程車赴約,
: 3人29日凌晨2時許終於見面,隨即赴墾丁民宿翻雲覆雨。
: 據了解,至今無女友的宋男由於沒有性經驗,讓吳男先上場,吳戴上保險套示範1次後,
: 改由宋帶套上陣,孰料有色無膽的宋沒多久就繳械投降,讓少女略感失望,第3次只好讓
: 吳先上,再由少女幫宋口交,3P沒多久,又因宋忍不住早洩結束。2男合計與少女各發生3
: 次性行為,包括其中1次3P。
: 據指出,少女事後拿到宋男給的2000元紅包,宋男還不斷致歉「抱歉!表現不好!」2男
: 29日上午便與少女在墾丁分道揚鑣,2男騎車行經南迴公路,從台東一路玩,直到本月2日
: 回到台北;而少女原本事後要回台南,卻坐錯車來到台東大武車站,由於少女神情慌張,
: 當地警方發現有異,經了解發現整個事發經過。
: 刑事局行文BeeTalk台灣分公司,掌握吳男身分,進而發現宋男也是加害人,昨日上午持
: 拘票、搜索票,在台北市中正區與新北市新店區,分別逮捕吳與宋,2人到案坦承不諱,
: 性交易前也知少女未成年,對於鑄下大錯後悔不已。警訊後,依《刑法》第227條「對於
: 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林
: 志青╱台北報導)
小妹我跳出來說一下話
是和道德方面有關的
所以不用跟我說法律怎樣規範
現在的人真的是很沒有職業道德
警察一問就說出來
又不是被當場抓包3P
都不會想要保護一下尋芳客的安全和隱私嗎?
古代皇帝去青樓
店小二都還知道要保密
瑞士銀行也不會隨隨便便就將客戶資料交出去
我只能說
生意想做大
必須要有誠信
保護客戶的安全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7-31 20:38:00
這樣算洩漏業務上持有秘密罪嗎(誤
作者: shhs1000246 ((′‧ω‧‵))   2014-07-31 20:38:00
戰力低落 暑修喔?
作者: Zeropapa (新時代)   2014-07-31 20:38:00
唷 出來了 給推 但是文不對題耶 你還好ㄇ
作者: atorneychien (追求完美與永恆)   2014-07-31 20:40:00
的確 這方面也要檢討 法官嫖娼或包養情婦情夫 嘴很緊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蟲)   2014-07-31 20:41:00
113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07-31 21:07:00
可是你搞錯重點了 女的13歲才是問題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4-07-31 2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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