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過雲(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香港出生,香港連環殺手、強
姦犯,有「雨夜屠夫」之稱。
小學畢業後,林進入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一面報讀理工夜校,學習冷氣機維修,畢業
後便開始在觀塘康寧道父親開設的電單車店任職,稍後在一名親戚處當冷氣學徒。
他於1973年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
,結果被捕。醫生指林精神方面有問題,不適宜受審或判監,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
療,接受一百零二日治療後獲准出院,並改名為林友強。
1978年取得計程車牌正式當上計程車司機後改名為林過雲,約1980年轉任夜間計程車司機
。1981年突然對攝影發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
1982年2月至7月間殺了4名女子,每次作案後均會肢解人體、拍攝殘肢、製成標本,並拿
去一間照相館沖洗,同年8月18日於尖沙咀一照相館被捕。他最終被判死刑,並於1984年8
月依照慣例改判終身監禁,而他已由赤柱轉往石壁監獄服刑。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在
考慮大眾的關注和憂慮下,不會假釋林過雲。
2009年《壹週刊》1010期曾刊登林過雲在獄中的圖片,只見他已變成禿頭的中年人,2014
年《蘋果日報》報導指林過雲未有提出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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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雨夜屠夫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