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掏空12億蓋豪宅 101前董座遭重判

作者: mist5566 (mist5566)   2014-07-26 21:32:43
蘋果日報
掏空12億蓋豪宅 101前董座遭重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26/35982783
2014年07月26日
【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101大樓前董事長、宏國集團前副董事長林鴻明,被控以集團
名下兩批土地借貸18億餘元,卻拒繳本息成呆帳,再虛設公司低價買進兩批土地債權,其
一改建豪宅出售牟利,另批土地轉入自己名下,賺得12億元全數私吞。台北地院昨依《銀
行法》詐欺等5罪,重判他9年半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鴻明與宏國旗下金尚昌公司前總經理陳祈蒼等4人,1998年起以金尚昌名下
淡水水仙段、米蘭段兩批共67筆土地,向中聯信託貸款18億餘元,2001年起拒繳本息成呆
帳,再透過虛設的白天鵝建設以12億元標走兩批土地,規避不良債權不得出售給關係人的
法規,另以人頭虛設啟揚資產管理公司,加價100萬元買回兩批土地。
合議庭指出,林利用人頭、虛設行號轉換債權,除規避損失,還從米蘭段土地獲利4億9千
餘萬元,另開發水仙段土地,興建淡水藍海豪宅販售,淨賺7億餘元,然後侵吞這應屬金
尚昌的12億餘元,手段高明,但已造成金尚昌公司損失,他還涉嫌透過人頭洗錢,投資基
金及市價1億餘元的藍海38樓頂樓豪宅等不動產,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銀行法
》詐欺等5罪。
牟私利判9年半
法官認為,林鴻明身為企業負責人,應以高道德標準維護股東權益,但卻利用公司資產牟
利,因此重判他9年半徒刑;林鴻明父親林堉琪是宏國集團創辦人,也是三重幫三兄弟的
老大,林的律師昨表示,判太重一定會上訴。
污點證人獲緩刑
其他3名共犯包括林鴻明的心腹、金尚昌前總經理陳祈蒼,法官認定陳是相關交易的執行
者,前年9月陳被收押後,向檢察官懺悔認罪說自己是基督徒、不能說謊,因此轉污點證
人咬出林鴻明是主謀。法官認為陳有悔意,又是奉林鴻明之命行事,昨判他2年徒刑,緩
刑3年;宏國集團副總經理林南聰、金尚昌前財務長董翠華因犯後態度良好、且都是聽命
行事,各判徒刑2年、2月,均緩刑3年。
教唆偽證罰50萬
另檢調先前偵辦時,林鴻明擔心犯行曝光,找人頭企圖合理化犯行,並教唆李姓、陳姓婦
人作偽證,被檢調識破後,林坦承犯行,日前獲緩起訴,須繳50萬元給國庫。
林鴻明 58歲
現職:宏國建設董事
學歷:淡大化工系畢業
婚姻:已婚,有2子1女
經歷:台北101董事長、宏國建設董事長、《大成報》董事長、德霖技術學院董事長
家世
.父親是宏國集團創辦人林堉琪;母親是德霖技術學院董事長林謝罕見,曾是台灣最有錢
的女人
.大叔林堉璘是宏泰集團董事長;小叔林榮三是《自由時報》創辦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4.備註:
這個案件自由時報就不怎麼關注 XD
作者: l42857 (~.~)   2014-07-26 21:34:00
顏色不對 判12年算輕了
作者: king12272 (Matt)   2014-07-26 21:38:00
爽啊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07-26 21:38:00
呆帳18億 為何只罰2億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4-07-26 21:38:00
真的顏色不對
作者: holsety   2014-07-26 21:41:00
反觀雄爺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4-07-26 21:45:00
還我宏國象
作者: BiteMe (Bite Me)   2014-07-26 21:55:00
有黨證 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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