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昨報導,勞動部長潘世偉八天內赴小他廿一歲的部長室主任王孟純住處三次。潘昨
第一時間出面滅火,直說僅把王「當子女看待」,除太太認識她,他也與王的父母熟識,
才會輕鬆自在的偶爾到並非獨居的王女住處討論公事,「無越軌之事」。
潘世偉反指報導「子虛烏有、捏造事實、損人聲譽」,周刊應負起所有法律責任,將和律
師研究是否提告。王孟純昨晚已先委由律師發聲明,將對周刊提出加重誹謗罪刑事告訴附
帶民事求償。
壹週刊報導,五十九歲的潘世偉遭跟監一個月期間,赴王住處四次,其中有八天連赴三回
;除一連三個星期的周三晚上,變裝騎單車赴王住處,每次待到深夜約十一點才離開,有
次還前後只差兩秒同時進入女方住處。從被拍到的影片看來,潘像是直接用鑰匙開啟王的
公寓一樓鐵門。
潘昨在記者會上劈頭就說「很痛心、遺憾有這樣的報導」。潘強調,他之所以敢到她住處
,就是因兩人無私情,且她與妹妹同住,不是獨居。潘每次赴王女家,都是王女從住處開
啟樓下鐵門,他沒鑰匙。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824230.shtml
討論公事啦
怎麼我覺得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