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督教到底可不可以婚前嘟嘟阿

作者: Kouson (煙燻最um最合豆腐)   2014-07-23 18:46:15
※ 引述《xppig (XP小豬)》之銘言:
: 雖然知道很多推文或回應是在開玩笑
: 但是為避免有人誤會 還是做個回覆
: 哥林多前書
: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
: 乃在妻子。
: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
: 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 信不信上帝是每個人的自由
: 要如何開玩笑或是取笑都沒有關係
: 但是也不要在還不理解的時候擅言基督教的規範或誡命了
: 至於陳建州的請假說 我看了整本聖經都沒有看到
: 請他自己跟上帝解釋吧 基督教的教義應該是不需要替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負責的
: 應該是基督徒為自己選擇信仰的教義負上責任才對
: 謝謝~
您說您避免有人誤會 但您節錄了哥林多前書 卻不加以解釋 這樣誤會會越來越深
也不能說「你來教會 你就能瞭解這些內容的涵意」
如果你不講解 那對這個宗教不瞭解的人 反而會加深對這宗教的誤解
這些經文 文法習慣和現在常用的習慣相去甚遠
像「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
所以妻子是沒有權力說自己的身子是丈夫的
那意思是妻子無此權 還是說要改成「乃在妻子」才對?
再來「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是否能推衍成「嫁娶後,則可消除慾火」?
這些都是需要講解才能懂的
這些文法習慣 如果沒有講解的話 那就一樣只有同宗教裡的人才看得懂
若把這些東西 說給那些早已懂、早已瞭解此經文的人聽 有什麼幫助呢
如果經由您的講解 可以讓還沒接觸這宗教的人知道這項道理
這樣還沒接觸這宗教的人比較有機會產生「有道理 我或許可深入瞭解」的感覺
作者: bluwoo   2014-07-23 18:47:00
難怪那年頭很多小妹都在唱滴答滴...(誤(奶
作者: magi3Q (我不要困難把我馬及三)   2014-07-23 18:51:00
聖經和合本的中文年代久遠 所以現在出現新譯版本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23 18:58:00
那句沒有很難懂。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7-23 18:59:00
可能要從句讀學開始學起了...... 下雨天留客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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