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不倫戀 潘世偉:壹周刊須負法律責任
時間:2014-07-23 12:06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壹周刊」報導指勞動部長潘世偉疑似與曾是他學生的王姓女秘書發生不倫戀,潘世偉今
天(23日)發表聲明,強調這則報導是子虛烏有、捏造事實、損人聲譽,「壹周刊」必須為
此一惡意散布且誤導大眾認知的內容負起所有法律責任。
潘世偉表示,他在2008年6月接任勞委會副主委後,9月商聘王姓小姐擔任秘書工作。時隔
6年至今,期間包括他擔任勞委會主委、勞動部部長,王小姐也都擔任主委室、部長室主
任一職並兼負秘書工作。因此,對於許多公務行程,王秘書都須隨行紀錄他所交付的指示
,並聯繫相關人員或通知相關業務單位辦理後續事宜
潘世偉表示,王祕書確實曾是他的學生,他和王祕書的父母也都熟識,因此將其視為子女
晚輩。他所率團出國的參訪行程,都由外館人員、勞動部駐外秘書或主辦單位人員協助安
排並全程陪同,全屬公務行程。根據「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條規定,部長得乘坐
頭等艙位,並得指定隨行人員1人,乘坐相同等級之座艙位,況且他在出國參訪行程,往
返都是搭乘商務艙或經濟艙。
另外,勞動部所屬勞動力發展署於7月4日至5日在台南進行為期2天的工作會報,行程中他
為便於與王秘書進行公務討論,所以請王秘書陪同搭乘商務艙,費用差價部分自行貼補,
並未有浪費公帑或違法之事。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2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