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日 王
2.內文:無戶籍國民 入國程序放寬 2014年07月17日 17:39 陳文信
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6條修正草
案,放寬在我國已給予免簽證待遇的45個國家擁有永久居住權的僑胞,可發給與護照效期
相同的入國許可,未來將有近3萬名僑胞因此受惠。
內政部表示,我國已賦予美國、日本及韓國等45個國家免簽證待遇,適用免簽證來台的外
籍人士入國程序十分便捷;相較之下,無戶籍國民多為我國旅居在外的僑胞,其持我國護
照的身分條件,入國卻只能申請3年效期以下的入國許可。
內政部表示,原條文不僅對僑胞的入國許可效期較短,入國程序也反而比適用我國免簽證
待遇國家的外籍人士更為繁瑣。
為平衡無戶籍國民與適用免簽來台外籍人士的入國程序,並考量國家安全,內政部這次修
正《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增訂具我國已賦予免簽證待遇國
家永久居住權的無戶籍國民,得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的入國許可,以便利此類無戶籍國民
入國,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
3.新聞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717004329-260407
45國無戶籍國民返台將免簽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717/12913121.html
4.備註:鬼島呆胞不准亂遷戶口 否則有刑責!!!
https://www.flickr.com/photos/35133471@N06/144174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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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處: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2969027.A.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