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啥?消防猛男19K加班費憑空消失

作者: g10 (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   2014-07-16 21:57:24
以後台灣慣老闆比照記功抵加班費
頒發獎牌抵分紅
不給交通費 膳食費 工作做到特休永遠修不到
台灣法院認證記功抵加班費
諾貝爾經濟獎頒給台灣法院
反正台灣公務員 你不做還是一堆人搶要做
大家好好台奴
※ 引述《ufo15526368 (®)》之銘言:
: ※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新聞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高市消防員徐國堯、張家偉不滿基層消防員日日超時加班、累到爆肝,消防局卻不給
: : 加班費及補休假,去年提起行政訴訟控告高雄市政府帶頭違法,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
: : 理後認為,依據現有法令,外勤消防隊員每月超勤加班費上限就是17000元,且加班超時
: : 部分均已依法以記功方式補償兩人,認為兩人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仍可上訴。
: 的確提告無理由阿
: 畢竟依照現行法規來說
: 消防局本部該遵循的都幹了
: 濫訴提告真的不妥
: : 現任職高市消防局大昌分隊的張家偉與杉林分隊的徐國堯,都是資歷10餘年的資深消
: : 防員,2人去年提告指出,消防員長期超時加班「比有勞基法保障的基層勞工還不如」。
: : 以2012年8月為例,張家偉共上班323小時,扣掉他正常上班時數184小時,共加班139小
: : 時,但最多只能領17000元(即80小時)的加班費,還有59小時的加班等於做白工,也不
: : 能補休假;同月徐國堯則是加班158小時,也只能領17000,剩下80小時約19900元加班費
: : 都不能領取。
: :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
: : 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但目前公
: : 務機關業務龐雜,任務各異,各類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型態均非相同,其超時情節也不
: : 一致,因此該法只是概括規定,至於具體給予方式則需視機關預算與業務需求而定,機
: : 關對此亦有裁量權,消防局依照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等規定核發加班費,並未抵
: : 觸公務人員保障法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 合議庭也認為,針對張、徐兩人加班超時部分,消防局已在102年間分別記功1次補償
: : ,因此兩消防員亦不能再申請補休假,判決將原告之訴駁回。
: 這就有點找麻煩了
: : 3.新聞連結: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6/434391/
: : 4.備註:
: : 法院判決出來了! 以後各公司可比照辦理
: : 以幫員工記功/記嘉獎的方式 代替給加班費或補休假
: 別再亂告了
: 不然法院已經幫消防局(署)背書完成
: 否則一直上訴上去
: 確認合法無誤
: 說不定
: 以後沒有超勤津貼 修法一律改成記嘉獎就好
: gg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4-07-16 21:57:00
高雄人自己選陳菊的(茶)陳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2000年-2005年)高雄人的選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