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7-14 16:56:18
如果八十萬的數字為真
這項政治獻金根本就可以直接開罰
就算是營利企業對個別參選人最多只能捐一百萬
參選期間到參選結束包含裝修租用時間應該至少五個月
一個月八十 五個月直接破表
就算是捐給國民黨一年也只能捐三百..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
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
利益。但黨費、會費或義工之服務,不包括在內。
第 17 條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第一款
規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第 18 條
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五十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二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一百萬元。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前項第一款規
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 引述《starbugs (STARBUGS)》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 羅暐智 2014年07月14日 14:28
: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 連勝文競選總部也已敲定地點,是位在綠營票倉中山區的一處新落成商辦大樓,位於雙捷
: 運交匯線上,距離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近。(羅暐智攝)
: 國民黨在台北市選情吃緊,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持續勤走基層,組織動員慢慢加溫,連勝文
: 競選總部也已敲定地點,是位在綠營票倉中山區的一處新落成商辦大樓,位於雙捷運交匯
: 線上,距離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近,預計9月中全代會前正式啟用。
: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上個月底已親自來看過,連勝文團隊也來場勘過。據了解,這棟捷運
: 出口共構的商業大樓,預計今年底、明年初才會啟用,房東是連家的好友,今年先無償贊
: 助連勝文當作競選總部,只需負擔水電費。
: 連勝文競選總部的門牌號碼是168號,象徵「一路發」的吉利數字。內部空間約佔地200坪
: ,以當地行情來算,一坪月租4000元,一個月租金就要80萬元。
: 2010年台北市長選舉,台北市長郝龍斌選擇中央黨部旁邊的華夏大樓作為競選總部,2012
: 年馬英九總統競選連任,已是選擇華夏大樓,被視為勝選福地,但如今已經出租,無法再
: 供作競選總部。
: 連勝文陣營挑的競選總部,距離中央黨部約2分鐘車程,臨近捷運文湖線的南京東路站,
: 更是未來捷運松山線南京復興站的站址,也是多路公車會通過的熱門路線,交通比中央黨
: 部與華夏大樓還便利。
: 巧合的是,2010年,朱立倫與蔡英文在競選新北市長時,兩人幾乎同一時間看中麗寶建設
: 的鵬程新板商業大樓,當時也是完工後先租借給朱立倫當作競選總部,選舉結束後才繼續
: 裝修並對外營業,這次房東也是先借給連勝文當競選總部。
: 3.新聞連結:
: http://goo.gl/pBoskZ
: 4.備註:
: 早就說勝負已定,還要跟財閥鬥...柯P 還是洗洗睡吧
: 連勝文就說競選經費八千萬,就是不會超過八千萬...
: 接下來的人事費用,便當費用,交通費用,廣告費用...都會有人贊助..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7-14 16:57:00
有黨證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7-14 16:57:00
圖利阿 不能說好朋友說借就借
作者: zxcv3147 (123)   2014-07-14 16:57:00
區區400萬 連勝文的存款零頭而已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7-14 16:57:00
無實質影響
作者: MicroB ( )   2014-07-14 16:58:00
山西布政司:我喜歡送錢給他花 你也不能說我違法呀 XD
作者: coollonger (轉角遇到旺~)   2014-07-14 16:58:00
那用低於行情的友情價出租呢?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7-14 16:59:00
林義雄:信良兄,國民黨的錢不能拿
作者: JackyHung   2014-07-14 16:59:00
用1元租約能不能破解?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6:59:00
要看屋主他有沒有提供出租契約,出借和出租是不同概念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4-07-14 17:00:00
看最後是怎麼申報的吧 若對方要半租半送應該可以規避掉
作者: sca133   2014-07-14 17:00:00
8.4表示路過休息 所以不用租金 謝謝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00:00
如果是出借就沒道德問題,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4-07-14 17:01:00
小題大作 最好民進黨政治獻金全部沒問題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4-07-14 17:01:00
無償租借…,那先查屋主是誰,有沒有逃漏稅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7-14 17:01:00
快去檢舉阿
作者: AiManX (非人類)   2014-07-14 17:01:00
只是不小心路過然後在那邊做事跟屋主都不認識~查無不法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4-07-14 17:01:00
沒有道德問題~也沒法律問題~因為顏色對了!!!
作者: omage ( )   2014-07-14 17:02:00
最後決定租金每月一塊,連剩蚊繼續挑戰黃金傳說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03:00
哪這樣幾乎會有大半侯選人出問題選舉車輛的提供者也同樣涉及,這會有非常複雜的問題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7-14 17:04:00
政治獻金就應該登記在獻金法 圖例就是圖利 法律都有規定
作者: henry8400 (cccc)   2014-07-14 17:04:00
Zzzzz 那你不檢舉?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7-14 17:05:00
選舉車輛租用跟不動產租用價格差很多嘔XDDDDD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7-14 17:05:00
該怎麼樣就是怎樣 我相信這沒有模糊的空間 如果規定是合法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4-07-14 17:05:00
這個真的是選舉常態= = 很多人都是這樣規避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06:00
這種算法目前沒有法律案例可考,我不清楚能不能成案
作者: notea (QOO)   2014-07-14 17:06:00
神豬:林杯買下來總可以了吧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07:00
不要忘了很多人是又有捐錢又有出力,出力是否都該換成對價?
作者: Klosr   2014-07-14 17:07:00
百姓上班為了2,3萬拼的要死 有聖人無償每月送80萬給人不用還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7-14 17:08:00
我相信法律這方面一定規定很嚴格 不然要用這種方式圖利太容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7-14 17:09:00
哈哈哈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09:00
無償幫忙辦的募款餐會,金額又該算侯選人身上還是募款人身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7-14 17:09:00
意了 葉世文也這樣做阿 接受建商用低於市場價格許多長期租用豪宅 不也違法
作者: codehard   2014-07-14 17:11:00
法律是拿來規範賤民的 不是拿來限制尊貴的天龍人 謝謝指
作者: PePePeace (什麼都不會)   2014-07-14 17:11:00
他會不會說 啊就掛個名而已 沒在使用
作者: yunfeeling (妳比從前快樂)   2014-07-14 17:11:00
notea,XD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4-07-14 17:11:00
法律很嚴格 不過執法者可以有選擇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12:00
幹…我突然發現這樣變幫連胖說話我覺得你可以舉報看看,因為沒案例可考,但很多選舉人是這樣做的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7-14 17:14:00
檢舉要等他彙整申報上去以後才能檢舉壓
作者: dcoog7880 (給貓)   2014-07-14 17:14:00
xddd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16:00
畢竟提供活動場地該換算對價,這種是真的沒聽說過如果可以不用算對價,當然沒有法律問題
作者: swpoker (swpoker)   2014-07-14 17:18:00
明天KMT就會修法了~所以不會非法喔
作者: balcon (雲淡風亦清)   2014-07-14 17:29:00
我開一張月租象徵性的10000元給他不就得了...想太多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4 17:35:00
我不清楚,反正以往有免費的場地時都沒問題過,我講多變我是連的人馬,反正有問題自然會有人去舉報,這件事會不
作者: jack ( )   2014-07-14 17:36:00
送一張不值錢的破畫 拿去給指定的藝品店高價賣出反正是老闆自己估的 願打願挨 兩廂情願的合法交易行為唷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4-07-14 17:39:00
房租是有公定價嗎 不然0元出租你是要怎麼算贊助了多少你一個月算80萬 以後租不到80萬少的政府要貼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7-14 17:40:00
市價調查很難嗎???
作者: joestoman (不交男朋友啦~)   2014-07-14 17:40:00
拿出黨證就可規避這個問題啦~
作者: yfefey (閒置的村民)   2014-07-14 17:40:00
政治獻金法不是給中國黨用的,你搞錯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7-14 17:41:00
有人不長眼不去看"不相當對價之給付"還要硬噓硬酸
作者: rolangreen (...)   2014-07-14 17:45:00
有長眼就不會支持神豬了
作者: kgtmac1 (KOBE)   2014-07-14 17:49:00
顏色對了 哀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4-07-14 18:04:00
阿不然你是怎樣 過戶給連勝文好不好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7-14 18:23:00
如果是自己租給自己呢?不用開罰吧XDDD
作者: Trionychidae (鱉尾)   2014-07-14 18:27:00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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