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7 (小7)》之銘言:
: 找16歲少年性交易無罪? 男誤解法條虧大了
: 蘋果
: 真是誤會大了!
: 彰化縣一名32歲張姓男子曾因與13歲少年嘿咻被判緩刑,
: 之後他誤認只要和年滿16歲的人嘿咻又沒事,
: 於是在同志網找了1位16歲的少年援交,結果又被起訴,
: 他雖辯稱:「律師說只要與16歲的人嘿咻就不會有罪」,
: 台中高分院指張男對法律規定一知半解,
: 因為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與未滿18歲的人性交易還是有罪,
: 因此判張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而張男之前的緩刑將被撤銷。
: 去年6月,一名15歲少年在「男同志聊天網」刊登「彰化16學生想賺外快」,
: 張男花了2千元與少年相約在汽車旅館援交,事後網路警察於路巡邏時查獲少年援交,
: 並循線查獲張男曾與少年性交易,
: 張男辯稱2人見面就嘿咻,沒談到年齡,以為少年己16歲,
: 少年也稱,再過5個月就滿16歲,但講15歲年紀太小,
: 比較少人會交易,講16歲交易成功機率比較大。
: 法官相信張男被少年謊報的年齡所騙,但告訴張男即便與16歲的少年性交易,一樣犯罪,
: 張男驚惶不敢相信,辯稱前年3月他和13歲少年嘿咻被判刑2年,緩刑5年,
: 「我一直以為只要與年滿16歲的人嘿咻就沒罪,當時的律師也是這樣跟我說,
: 這次我才找年滿16歲的。」
: 法官認為,張男對法條規定一知半解,可能是律師說明簡略、或張男對律師的解說誤解,
: 也有可能是律師忽略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
: 導致張男不知與未滿18歲的人性交易也構成犯罪,
: 張男的辯詞只能證明,他被15歲少年謊報16歲所騙,但與未滿18歲少年性交易仍有罪,
: 恐怕連其前案的緩刑都得撤銷。(許淑惠/台中報導)
: http://ppt.cc/e8UZ
有法律系的可以出來解說一下的嗎?
因為記得當兵時 考試時也有考到這些
我記得是跟16歲的發生關係 ok!! 但父母知情的話 要告還是可以告?
18歲以上 不管父母知不知情 只要當事者同意就沒事....
不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