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狗鍊好vs.小孩綁好 遛狗嚇到小孩挨巴掌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26:48
※ 引述《arrenwu (鍵盤流戰鬼)》之銘言:
: ※ 引述《enteree (enter)》之銘言:
: 控制」,我才「嘴賤」的回「那小朋友是不是也要綁上比較好控制?」(當下我想到的是
: 一種小朋友的防走失牽繩)…結果他就生氣的喊住我,然後又跟在涼亭這邊的老婆告狀,
: : 噓 kingaden:你去街上跟人說把小孩綁好 你覺得有多少人會想到是那女的 07/13 14:31
: : → kingaden:說的那種防走失牽繩? 07/13 14:31
: 這不就是為什麼不管如何都不應該出手打人的原因嗎?
: 語言很多時候因為表達的方式和解讀的不同常常可以造成誤會,
: 以自己的喜好標準決定要不要出手打人就無法避免造成這種問題。
: 這其實是保障 言論自由 的一種必要措施。
: 因為「你機掰所以被打活該」這種想法某種程度上是在箝制言論自由。
: 一個人再怎麼機掰,我們都該保障他講話的權益以及安全。
: 我記得小學的時候生活與倫理課程老師會討論「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
: 老師說這句話其實有點爭議性,我也是感到奇怪,這不是很中肯的作為嗎?
: 但老師講解後才知道原來「拔刀相助」有時候會導致「拔刀砍人」。
: 是現在小學沒有教,還是有人小學都在睡覺?
其實應該學日本 出門遛狗時一定要使用一條牽狗的韁繩
這是一種起碼的禮貌與常識 雖然養狗是個人自由
但畢竟還有許多不養狗的人 自己的自由不可以妨礙到別人的自由
而且狗雖然認識自己的主人 很少對主人撒野 但對於陌生人就很難說
日本人散步的時候沒有人會不綁繩的 因為縱狗行兇
被害者可以告到狗主人賠錢 情節重大甚至可以抓去關
日本街上為什麼那麼乾淨 很少流浪貓狗 因為每個人要養寵物就有許多
要負的責任和義務 不能輕易拋棄 如果路上看到流浪貓狗 幾天沒人認領的話
很快就被送到不要寵物回收車進行回收 從地球上消失
當然男的打人就是不對 必須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不過依其保護小孩的心態 和我國民情風俗 只能說其情可憫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7-13 17:27:00
你會被689噓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30:00
也對 台灣民情風俗就是在情緒激動下打人是對的
作者: Atwo (A兔)   2014-07-13 17:30:00
台灣縱狗行兇 也是會被告的好嗎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4-07-13 17:31:00
遇到三寶 情緒被撩起 算他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7-13 17:31:00
痾 不爽就扁人這個應該不是"我國"民情風俗 不知道你住哪
作者: ooMilKoo (HoW)   2014-07-13 17:32:00
標準把小事化大的蠢人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17:32:00
今日他生氣縱容他打人,明日他生氣殺你?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32:00
是指保護小孩的部分 勿亂引導方向至不爽就打人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33:00
狗是應該鍊啊 畢竟是動物 但這男的賞人4巴掌也不可憫啦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33:00
第一句就說了 打人就是不對 須付出法律代價 別轉移話題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17:34:00
所以保護小孩打人其情可憫,我打著保護小孩的名義也能打你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34:00
而且是分次打 講說警察來也不承認 只是在欺凌弱小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34:00
男的講不過別人就腦羞打人 他小孩應該更要擔心他爸的暴力傾向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7-13 17:35:00
保護小孩根本就是動物本能 哪需要特別的風俗?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35:00
你打你就付法律上的代價啊 會很難懂嗎?
作者: Atwo (A兔)   2014-07-13 17:35:00
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 這到底能不能算其情可憫的範圍內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35:00
講一講就捕巴掌 你確定後來是在保護小孩?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4-07-13 17:36:00
小孩是被怎樣了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7-13 17:36:00
還好啦 小孩被狗嚇到 狗主人還酸言酸語拿你小孩跟狗類比
作者: Atwo (A兔)   2014-07-13 17:36:00
犯罪事實這是無庸置疑 但有沒有減輕刑責的可能呢
作者: Leeday (李爹)   2014-07-13 17:36:00
恐龍家長
作者: ericeric91 (ericeric91)   2014-07-13 17:36:00
這篇根本沒有說男的沒有錯啊……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17:36:00
很明顯這男的動手之後站不住腳,你還在其情可憫...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36:00
最後還不是看法官自由心證認定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36:00
今天路人甲長得好可怕 我小孩被嚇到哭了 我可以為了保護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7-13 17:37:00
我的話一定是扁她那條狗啦,畢竟這是狗造成的問題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37:00
小孩而出手去打那路人甲?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37:00
暴力男比不上狗
作者: Atwo (A兔)   2014-07-13 17:37:00
但其他鄉民認為這已經跳出其情可憫的範圍外 不可做為原因減刑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38:00
以他後來表現的惡劣態度 個人覺得只是因為事主是女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7-13 17:38:00
沒問題啊,我扁狗了不起罰錢嘛 哈哈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39:00
你真的懂其情可憫的意思嗎?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39:00
其情可憫就是錯 他下次打別人小孩也合理化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39:00
換成一位男士 他敢這樣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7-13 17:39:00
而且出自於小孩安全扁狗實在是太中啃了
作者: Ashley1988   2014-07-13 17:39:00
照這篇邏輯學校老師打人都其情可憫~可惜法理不容啊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40:00
保護小孩到底跟打女人的關係在?
作者: Atwo (A兔)   2014-07-13 17:40:00
真相是越辯越明的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17:40:00
你完全站在只要你受到傷害那怕是一點你就可動手的奇怪思想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40:00
代表雖事出有因 有可原諒的理由 但論起其罪 依然該當判刑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41:00
而且從文章看來 他出手的原因好像是對方的那句話 到頭來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41:00
他打著保護小孩的大旗合理他其情可憫可以打任何人跟動物
作者: talent90   2014-07-13 17:41:00
我覺得...為啥影片都沒聽到或看到狗,狗都不護主
作者: U9234030 (宅宅)   2014-07-13 17:41:00
我國刑法有義憤傷害喔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41:00
有啊 義憤傷害可以減刑啊 不就是這樣設定的嗎?
作者: Atwo (A兔)   2014-07-13 17:42:00
那還有一句"你怎麼不把你家小孩鍊住" 這句該做何解釋?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42:00
我從頭到尾沒說你怕受到傷害就能動手啊 那是你的詮釋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43:00
還不是個暴力狂 你們說減就減哦 鍵盤法官不高興言論可以去告 暴力狂就是爛
作者: Ashley1988   2014-07-13 17:43:00
被嗆不代表可以打人 這樣路上圍毆的會一堆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44:00
不過前提要是對方行為是會引起公憤且讓人難以忍受才算義憤傷害吧?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45:00
暴力狂還找一堆理由來合理化 去看醫生治療比較實在
作者: happyalex (單眼皮滴男生)   2014-07-13 17:45:00
這樣就可以打人喔…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46:00
暴力狂比狂犬病的狗爛上百倍
作者: tgth (TGTH)   2014-07-13 17:46:00
這個議題小魯一直覺得很奇怪 如果要告就去告 判決一翻兩瞪眼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47:00
不然為什麼刑法要有義憤殺人or義憤傷害減刑? 不是應該全面廢掉才對嘛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7-13 17:48:00
打人不行 扁狗可以 不綁狗鍊狗去嚇小孩 被打死剛好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48:00
是否構成義憤傷害 得看檢察官法官怎麼認定 不是自己說
作者: U9234030 (宅宅)   2014-07-13 17:49:00
真的很奇怪 沒人說打人對 問題是那女生嘴賤激怒別人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7-13 17:49:00
每年多少件被狗嚇到摔車而死的 廢物主人還敢討拍
作者: tgth (TGTH)   2014-07-13 17:49:00
幹嘛沒事在網路上說自己無辜呀 網友又不是法官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49:00
你以為你誰啊 法官哦 你去翻翻定義跟案例吧 這麼輕鬆都可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50:00
現在就是在比較嘴砲罵人跟動手打人哪個錯比較大啊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50:00
最後還不都「人」在認定? 到了法院本來就進入法律人說了算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0:00
扁狗可以 你大陸人嗎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7-13 17:51:00
鄉民若小孩被嚇 還被嗆先把小孩繩子綁好 不生氣?釣出一堆狗本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1:00
沒錯 是誰說了算 就不是你在這裡嘴砲就算 自以為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1:00
動保法規定,沒有把寵物鍊起來罰一萬,沒有寵物登記罰五萬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2:00
釣出一堆暴力狂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2:00
等到自己有小孩後,聽到別人如此羞辱你的小孩,你保證也動怒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52:00
生氣又如何?"動手就輸了"這句話沒聽過?還是說一堆人都是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7-13 17:53:00
暴力狂? 狗可以咬人 人不能打狗嗎? 打死剛好而已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53:00
生氣後拳腳運作得比腦袋還強的人?那跟蠻人差在哪?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7:53:00
真的一堆暴力狂 恐怖唷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3:00
很多因為言語羞辱對方跑上法庭多的是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7:54:00
大家不好奇 他老婆小孩平常不照三餐打嗎?而且打婦人當時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4:00
愛動物的心可理解, 但不是無限上綱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4:00
暴力狂對號入座囉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54:00
既然你知道是法律人說了算 又何必在這激動呢?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5:00
那小孩學到一課, 原來言語暴力會導致對方有肢體暴力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7:55:00
這跟動物根本沒關係 任何情況都可以惹怒這男的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5:00
保護小孩的心可理解 但不是無限上綱合理化暴力打人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13 17:55:00
然後將與你不合意見的人 就都冠上暴力狂的稱號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56:00
巴掌分次看 後面明顯在爭執 講一講就要賞人巴掌也不對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6:00
暴力狂總有一堆理由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6:00
我想因果關係應該很清楚了,俗語說自找罪受就是如此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7:56:00
那個男的沒有更誇張的言語暴力啊? 本來相罵就無好話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57:00
希望那男的小還可以學到說 對於嘴巴不乾淨的人可以賞她四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7:57:00
笑死我 不管巴掌在哪一下打都是不對的 你爸媽都不能打你了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57:00
男的是分開打好幾次不只一次 竟然有人會認同...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7:00
小孩要小心如果今天他不小心說了什麼 他爸會巴掌他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7-13 17:58:00
某人以後兒子走路上被狗咬 一定是你兒子的錯 受虐狂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58:00
好吧 第一下還能掰說義憤 後面是怎樣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7:58:00
爸 你那麼愛思辯 我就跟你辯 不爽就打你巴掌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8:00
罵到人家小孩就跟在野外你去碰母狗旁邊的小狗一樣,被咬自找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7:59:00
爭執到心裡不爽就要賞人巴掌 不就好蚌蚌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7:59:00
恩 小孩等於幼狗 大人等於母狗 結論 人=狗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7:59:00
你連結他爸是母狗嗎 我看不懂?
作者: talent90   2014-07-13 17:59:00
嘴賤被打--剛好;打人被告--剛好;我是這麼認為。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7:59:00
邏輯太差看不懂也沒辦法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8:00:00
嘴賤就要被打 那一堆政治人物和名嘴不就被打到骨折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8:00:00
自己要拿狗來比喻人還怪人邏輯差 那我可以拿豬比喻你?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8:00:00
就說別對號入座吧 暴力狂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4-07-13 18:00:00
總之有錄影存在, 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讓法官去判吧,週末愉快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8:01:00
當認為罵人被打是活該時 就淪為了以暴制暴的三流迴圈
作者: talent90   2014-07-13 18:01:00
有人要忽略"打人被告"我也沒辦法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8:03:00
打人被告是剛好 不等於罵人被打是剛好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8:03:00
我兒子被狗咬我會追究 但不會暴力狂發作 無法當暴力狂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8:05:00
第一下之前沒錄到不予置評 以影片來說不認為女的有嘴賤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18:05:00
唉 有人邏輯真的很差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13 18:06:00
反而是男的有腦羞之虞 又克制不了動手的念頭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13 18:07:00
是啊 支持罵人就要被打的人真的邏輯很差
作者: U9234030 (宅宅)   2014-07-13 18:11:00
不是罵人就要被打 而是你罵了人 你就要有對方腦羞的準備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8:11:00
法官也不懂你的鬼羅吉 腦羞還看不懂別人的反話
作者: earlwu (惡爾)   2014-07-13 18:49:00
比較好奇有沒有找到當事人那個男的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3 18:54:00
那男的忙著保護小孩 沒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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