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文的作者掛名問題,在國內學術界是常見的糾紛根源。我在美國時曾經很欣賞
一位同事對自己的名字該不該上一篇論文的作者名字之列的取決標準。她認為如果自己沒
本事根據論文裡的數據做一公開的學術演講,甚至講後有人提問時能對答如流,解決發問
人的疑慮,她就不會同意空掛自己的名字來增加履歷裡的論文篇數。
不但是論文掛名的態度如此,她律己的嚴謹態度與倫理觀念的正確是我學習的榜樣。
我因此在主持成大期間,修改同事的論文無數,但從沒有要求把我的名字列在作者名單上
,如果我修改論文的同事未在論文的謝辭中提起我,我也不在乎。所以我在主持成大時未
有半篇論文發表。我能達到這個境界,也是把同事當典範而學到的。
給青年學生的十封信 第九封信 你的典範是誰? 黃崑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