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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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友人女兒 簡訊露諂被判刑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林姓工人與友人就讀國三女兒發生性關係,還傳簡訊
予對方,提及「炒飯」、「爽都是你在爽,累都是我在累」等曖昧字句,被高雄
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前年9、10月間,林姓被告與友人約15歲的女兒交往期間,曾二度帶
到他高雄市住處涉嫌性侵,事後並和平分手。
林嫌應訊辯稱,簡訊內容提及「炒飯」、睡覺是指2個人躺在一起而已,是在調情
,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指出,被告簡訊有「都在幹嘛,為什麼二天沒睡,妳來找我ㄚ,我陪妳睡
,怎麼捏?我要陪妳是不願意逆,又不是沒有陪妳睡過,還炒過飯捏ㄚ,現在妳是
不好意思什麼?」「假甲少,爽都妳在爽,累都是我在累,都有過幾次了還裝,不
知道是誰哦,爽到叫出聲,還賴別人用太大力,妳知道那個人是誰嗎?」「呵呵....
,那個人明明妳就認識ㄚ,那麼現在妳能自由騎車出門嗎?」等語,足證2人有親密
關係,所辯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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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2pTm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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