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hTC換上床 男與少女嘿咻賠30萬
從事粗工的吳姓男子(31歲)去年10月透過網路遊戲認識15歲的中度智障少女,約定
送少女手機來性交易,兩人先去中和路1家旅社發生性行為後,再前往通訊行購買
手機。
少女原本要iPhone,但因吳男表示錢不夠,只能改買價值1萬6千元的hTC NEW ONE
。少女返家把玩新手機,被父親發現,追問出實情後報警。
吳男遭檢警約談、偵訊時都行使緘默權,不做任何答辯,新北地檢署基於少女指證
明確,依對少女性交罪起訴吳男。新北地院開庭時,吳男認罪,並與少女及其父以
30萬元和解,少女父親同意給吳男緩刑,法官因此依與少女性交罪判吳男7月徒刑
,緩刑2年,期間須保護管束。(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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