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方偵辦時,發現小客車和機車沒有擦撞痕跡,女助教獲不起訴處分,但黃姓婦人不服,
: 三名證人出庭作證,後來法官認為,突然開車門跟黃姓婦人摔倒,有因果關係,而法官也
: 認為廖姓女子是博士學歷,妹妹也是碩士學歷,「不是鄉下未讀書無知無識的村婦」,判
: 賠63萬元。
這則新聞有個神奇的地方
就是一開始是不起訴的
原因是「小客車和機車沒有擦撞痕跡」
後來還要當事人不服 還要三名證人作證 加上法官認為有因果關係才判賠
那一開始那檢方到底是?
當作路邊開門買麥當勞害婦人倒地完全沒關係嗎?
她開她的門 你摔你的 關她屁事
這邏輯會不會太奇怪?!?! 差點就給這種直接開車門的不起訴跑掉了
有在騎車的一定有九成九對這種突然就開車門的很肚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