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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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餐旅系學生李得榮3年前搭乘同學侯信國違規騎進校園的沙灘車
,不幸因倒車翻覆撞傷頭部,造成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李男父母提告請求侯男、沙灘車主
、校方、保全警衛與保全公司連帶賠償近600萬元,但最高法院認定校方無過失免賠,今
僅判侯男須賠償李男父母174萬元定讞。
李男在2011年4月14日晚間,參加全系在校內舉辦的烤肉活動,侯男違規騎乘向黃姓男子
借來的一輛紅色沙灘車進入活動現場,李男坐上後座兜風,不料沙灘車倒車時翻覆,未戴
安全帽的李男後腦撞地,當場昏厥,送醫死於顱內出血。
李男當時才20歲,是家中長子,務農的李男父母哀痛逾恆,除提告向侯男索賠,並認為黃
男不該出借不能行使一般道路的沙灘車給侯男,校方、保全警衛與保全公司未落實校園門
禁管制與監督責任,均應共同負擔賠償責任。
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為僅侯男須負賠償責任,其他被告縱有疏失,但與李男的意外死亡
並無相當因果關係,且李男主動搭乘沙灘車又未戴安全帽,對於發生死亡事故也有一半的
過失責任,據此將李男父母求償金額大砍逾3分之2。
李男父母在訴訟期間對校方相當不諒解,前年6月捧著李男學士服遺照到校出席畢業典禮
。侯男刑事部分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確定,他始終辯稱是李男從後座突然趨前伸手握
住把手加速所致,但李男身高185公分、體型壯碩,侯男當時身高175公分、體重超過90公
斤,法官找一名體型和李男相仿的男子實際模擬,確認除非侯男當時趴在前座,否則幾無
可能讓李男從後座控制沙灘車把手,因此不採信侯男說詞。(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