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熱褲美腿女專程回頭清狗便 環保局想找她

作者: antshen (◎人◎)   2014-07-03 21:19:46
※ 引述《Alertme (-.-)》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03/374544.htm
: 熱褲美腿女專程回頭清狗便 環保局想找她代言
: 東森新聞記者蔡岳霖、張均緯/新北市報導
: 不少人帶狗狗出門,有時隨地便溺不清理就走人,新北市府監視器就拍到有一名
: 穿熱褲的女子帶狗狗「解放」,原本以為她會一走了之,但隔了20分鐘後,辣妹
: 專程拿水回來清狗便,人美心更美的表現讓新北市府打算找她代言。
: 畫面中,一名穿著短皮衣與熱褲、露出美腿的辣妹騎機車現身,這時車上的白色狗狗
: 可能「忍」了好久,突然跑下車,在電線桿旁聞了聞、轉了好幾圈停了下來便便,
: 但辣妹卻沒有立即清理狗便便,過程全被新北市環保局記錄。
: 狗狗上車後,辣妹就騎車走人,環保局正準備開罰單,但隔了20分鐘,辣妹又回來了
: ,一手拿著礦泉水瓶、一手拿提袋,原來她是專程回來清狗便,環保局不但不開罰,
: 還打算找她代言。
: 辣妹的母親廖媽媽受訪時表示,「太愛狗,所以30幾歲了還不結婚,就為了那隻狗。」
: 沒有公德心的民眾被抓到後,最重罰款6千元,檢舉人還能分一半作為獎勵。
: 4.備註:
: https://tw.news.yahoo.com/遛狗未綁狗鍊-最高罰-萬-221336307.html
: 根據最新動保條例修正案:
: 1. 未綁狗鍊 最高罰一萬
: 2. 飼主未辦寵物登記 最高可罰五萬
幫你貼一下內文第一段:
〔自由時報記者施致如/台北報導〕市議會昨一讀通過「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修正案,未來飼主攜帶寵物到公共場所,應使用鍊繩等防護措施,違者可處兩千至
一萬元罰鍰;飼主未辦寵物登記最高可罰五萬;土地使用人發現捕獸鋏未清除者最
高罰十萬元,並新增檢舉獎金,預計年底上路。
您要不要先回頭看一下原報導發生地是在新北市阿??
現在台北市的地方自治條例全國通行囉??
: 這新聞 好比開著偷來沒車牌的贓車 到銀行搶了500萬 逃亡途中 丟了一把10萬鈔票
: 給路邊的乞丐 被監視器拍到後 警察局想請她代言樂善好施一樣-.-
: 一碼歸一碼 養狗清狗大便是基本的 沒綁狗鍊罪更重 竟然視若無睹 捨本逐末 丁丁也
: 我家的狗出門一定綁狗鍊 那是對其他人的基本尊重 連這點都辦不到? 沒資格養狗!!
作者: barkingdog (創世截顱南宮毅)   2014-07-03 21:21:00
根本沒在抓寵物登記啊………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07-03 21:21:00
一直以來都是這樣阿 不信你看看連勝文的競選言論
作者: htcsucks5566 (H粉)   2014-07-03 21:21:00
奶油技能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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