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截止日前賣蘇眉!恆春海產店PO文被罵翻

作者: always0410 (everything)   2014-07-02 11:34:4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截止日前賣蘇眉!恆春海產店PO文被罵翻
2014-07-01 08:16
記者蔡宗憲/恆春報導〕農委會公告7月禁捕蘇眉魚(曲紋唇魚,俗稱龍王鯛),不料引
起不肖業者在截止日前大肆捕殺,繼日前連續兩起捕殺案件,昨晚又有恆春海產業者,在
臉書大方PO出捕殺蘇美魚照片,對網友質疑,還振振有詞回應「我知道7月1日過後就保育
了」,簡直大開保育倒車,邵姓老闆則解釋,僅拍照留念,並請送來的朋友別再違法。
海產店業者惹議後快速刪除文章,但過程都被網友擷取下來,海產店在臉書上PO「這尾真
是讚蘇美魚,現撈的,任何魚種無可取代。」
有網友質疑「這尾如果是7月1日過後才抓到,就趣味了。」不料,業者就大言不慚回應「
我知道7月1日過後就保育了。」讓網友痛批「你快要上新聞了」「全台30尾又少1尾」,
讓不少網友氣的在其粉絲頁PO「老闆不夠保育~所以我個人不喜歡~~~快絕種的魚種也要吃
」、「抵制,餓死也決不吃」等評價反行銷。
海產店邵姓老闆強調,是附近友人下海打的,希望高價賣給他,但他知道今天起是保育類
生物,拍照留念後,嚴詞要求友人拿去別處賣,並規勸對方別再違法捕獵,早年也曾有人
抓保育海龜來賣,他也是買下後野放,網路照片純屬誤會。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會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6個月
以上5年以下刑期。
根據統計,全台蘇眉魚剩不到30隻,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列為瀕危物種,
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農委會在2014年才將「曲紋唇
魚」(俗稱蘇眉魚、龍王鯛)及「隆頭鸚哥魚」列入保育名錄,7月起禁止捕撈。
3.新聞連結:
http://ppt.cc/RSfv
圖1: http://ppt.cc/13mH
圖2: http://ppt.cc/QxBZ
圖3: http://ppt.cc/eCW3
4.備註:
給芙丸一個平反的機會,找個時間去跟店老闆握手吧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4-07-02 11:35:00
跟426有得拚的鳥地方。
作者: lavendersea (飛行者)   2014-07-02 11:35:00
南部人就愛這一味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2 11:36:00
過不了道德門
作者: ji394su33000 (一枝獨秀不是春)   2014-07-02 11:39:00
理由滿假的
作者: always0410 (everything)   2014-07-02 11:41:00
拍照留念後,嚴詞要求友人....
作者: defeatshame (動畫提督)   2014-07-02 11:47:00
南部不意外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07-02 12:05:00
都吃掉了吧,還要他去別地方賣,想害誰?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14-07-02 12:55:00
沒有買,那有盜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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