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半夜傳指令! APP加班「過勞死」首例

作者: choudong (我有一個夢)   2014-06-27 14:23:14
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半夜傳指令! APP加班「過勞死」首例
TVBS作者: 翟翾 | TVBS – 2014年6月27日 下午12:08
一位40歲女子在擔任媒體公關的女子,因為長期在下班後收到長官透過Whatapp交辦工作
,最後竟中風過世,經勞保局認定為「過勞死」,也成為國內用「通訊軟體加班族」的過
勞死首例。
下了班卻還不斷接到主管交辦工作,一名任職媒體公關的42歲女性,長期在半夜接到指令
,過勞不幸引發中風,在一個月後過世,被認定為國內「通訊軟體過勞死」的首例。
台灣職安健康連線理事長鄭雅文:「這位媒體公關,她卻必須常常除了白天長時間工作之
外,她在夜間還常常收到工作簡訊,受雇者是有權來拒絕不當的夜間工作的指派。」
這名媒體公關是美商在台代表,除了時常接到主管半夜傳來工作任務,還須和國外客戶隨
時聯繫,因為時差,等於24小時待命,七成假日都沒有正常休假,現在許多公司行號,都
會開設群組,方便隨時對部屬發布訊息,勞工也可記錄下來求自保。
勞動部職災給付組組長陳慧敏:「下班之後,雇主還可以透過通訊軟體,電話要求工作,
然後就可以記錄工作的起迄時間,如有對話通訊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任務的佐證,要
求雇主補登在工時,並計算加班費。」
根據勞基法規定,主管若透過通訊軟體,在下班後交辦指揮工作,必須算加班費,違規可
罰2到30萬,只是沒想到社群APP帶來生活便利,竟也成為超時工作的幫兇。
3.新聞連結:
http://ppt.cc/6-vb
4.備註:
希望這位勞工能在天上快樂 也希望上班族注意身體 健康無價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4-06-27 14:23:00
應該要追究主管的責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6-27 14:23:00
資動部:重罰老闆三萬
作者: Dick1500 (微笑小球)   2014-06-27 14:24:00
美商@@? 台商慣老闆表示欣慰
作者: shk91353 (阿港)   2014-06-27 14:24:00
哪家公司啊?混蛋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06-27 14:24:00
草莓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6-27 14:25:00
台灣人真的很好用
作者: ishhabe (gutten mogen)   2014-06-27 14:25:00
怎不公佈主管姓名?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球病~)   2014-06-27 14:25:00
確定是首例?
作者: peter0627 (biscuit)   2014-06-27 14:25:00
逮完不易外
作者: princeyu (prince-)   2014-06-27 14:26:00
半夜產線打來說你的產品出問題不能run 賣肝工程師也是要爬起來解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4-06-27 14:26:00
因為是美商,台商就查無不法。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6-27 14:27:00
身為工程師,數十檯伺服器同時在半夜掛了還是要爬起來解
作者: samuelcdf (溫泉龜)   2014-06-27 14:27:00
假日on call不是一樣的意思嗎?假日被叫到公司加班還不能有不悅的表情喔, 小心烤雞長翅膀飛了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6-27 14:29:00
爬起來解不是什麼問題,爬起來解之後薪資不會更有保障
作者: satyrs05   2014-06-27 14:29:00
這就是台灣競爭力
作者: Skeleton7 (空無之境)   2014-06-27 14:30:00
on call ~~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6-27 14:31:00
重罰3萬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6-27 14:34:00
勞委會你都沒看見
作者: bearzbaby123 (飄零之羽)   2014-06-27 14:36:00
這樣等於根本沒什麼睡覺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4-06-27 14:38:00
勞委會:從打卡紀錄來看上下班時間很正常並無不法
作者: pedestrianA (只是個路人)   2014-06-27 14:42:00
臺灣有勞委會?只有資委會吧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4-06-27 14:43:00
奴隸勞動部: 這只是個案 台灣年輕人不工作連22K都沒有
作者: dearwith (RELA)   2014-06-27 14:55:00
老闆:做到半夜 以證明你的能力! 不做根本是嫩草莓!!勞工不反抗的下場! 再奴嘛!!
作者: hhalleberry (荷荷貝瑞)   2014-06-27 15:02:00
以為所有的私人公司都有加班費喔(笑
作者: jackerxx (((o(#+>"<)==o)))   2014-06-27 15:04:00
日也操夜也操 平常做假日做 老闆爽爽開房間買車子泡馬子
作者: MOSMOSQQ55 (MOIS)   2014-06-27 15:08:00
689:沒競爭力 下一位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4-06-27 15:10:00
人給操死了,只得200萬。
作者: longrudder (無)   2014-06-27 15:15:00
主管不用負刑責嗎?意外致死,,,
作者: peng1016 (新竹5566)   2014-06-27 15:36:00
幹臺灣勞工不是人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4-06-27 15:37:00
資尾會:重罰三萬!結案
作者: SuperUp (( ̄▽ ̄#)﹏﹏)   2014-06-27 15:39:00
有保險嗎?操死員工公司還可以賺一筆保險金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4-06-27 15:40:00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4-06-27 15:43:00
假外商?遇過在真外商工作,假給超大的=_=。都沒配助理嗎?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4-06-27 15:53:00
噓到X~~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4-06-27 16:21:00
資動部官員:重罰不能解決問題...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4-06-27 16:28:00
幫兇是政府吧,軟體不過是道具,讓資方有恃無恐的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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