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六年前,我記得應該是台北地方法院的民事審查庭。
那一年,台北地方法院試辦非常詭異的制度,也就是民事審查庭。
這個審查庭的用意,是希望可以在民事訴訟進入實質審理之前,先把兩造的爭點整理好,
讓後續法官在審理時,能以比較好的效率處理案件。這個制度後來在四年前廢除,
因為真的對於法官而言,案件量太大,台北地方法院大概只有五十個法官,
如果撥出部分人力,只做「審查」,對於原本就很吃緊的人力來說,更加辛苦。
而負責審查的法官也很累,因為光是台北地方法院,一年就大概收案八至十萬件,
審查庭法官必須很有效率的整理出爭點,才能快速終結,往後移送,否則就會塞車,導致民眾權益受損。
某一天,我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那天我記得提早到,所以在「逛法庭」。
因為法院原則上都是公開審理,我就到處看看不同法官的開庭風格,
以後遇到了就會知道如何應對。剛好新的審查制度剛成立,我就進去瞭解有什麼有趣的設計。
「某某女士,關於積欠銀行這麼大筆的債務,你希望怎麼處理?」法官問。
這個被告,是個約莫中年的婦女,看起來非常緊張,「我現在真的沒有錢可以償還,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法官嘆了一口氣,「你是為了家裡的開銷才去借錢嗎?」
「對啊!我先生重病,需要醫藥費,所以我才會跟這麼多家銀行借款。」她邊掉眼淚邊說,「他最近如果沒有改善,可能會過去,我就可以出去賺錢還他們了。」
「那麼你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好不好?他們會幫你指派律師,我是法官,不能告訴你怎麼跟原告主張。」法官溫柔的說。
原告似乎有些不安。
「原告我跟你們說,我只是審查庭的法官,沒有權力決定判決結果。但是我希望她可以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請求協助,然後再來處理這件訴訟。特別是利息與違約金部分,或許跟你們可以有討論的空間。可以嗎?」法官察覺到他們的不安,所以轉過頭跟他們解釋。
「沒問題,我們本來就可以讓步。」原告很乾脆的說。
「那就謝謝你們今天來,本件候核辦。某女士,候核辦就是等候我通知的意思,你會再接到通知,在這段期間你要記得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喔!」法官說。
「那是什麼?我也不知道。」她問。
「你可以到樓下有服務處,他們會給你資料。我是法官,必須要保持中立。很抱歉不能幫你們。」她略帶歉意的說,「但是下次開庭,我就會把你們爭執的點處理好,所以你一定要請他們幫你指派律師幫忙喔!」
「謝謝法官大人。」她感激的說。
我的開庭時間也快到了,所以我離開旁聽席,準備移動到另一個法庭去,但是我注意到這個法官的名字,她叫做,
張瑜鳳。
所以,有人說她是不適任的庭長,同樣的,請over my dead 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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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看呂律說故事,but就連喜愛發發政治牢騷偶爾發發政治廢文的李茂生教授都敵不過護國黨軍
哪天我的精神糧食沒了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