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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一罪兩罰 她難以接受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中壢報導】
2014.06.19 04:32 am
邱姓女子4月間在中壢市中華路與普忠路口闖紅燈,被罰2700元。沒想到,她還收到另一
張罰單,就是相隔3分鐘,轎車紅燈超越停止線(壓紅線)的900元罰單,她質疑「難到闖
紅燈一次要被連罰兩次」。
桃園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透過測速照相機的照片還原現場,邱女的轎車第一次違規明顯
闖紅燈,因而開罰2700元,第二違規有踩煞車與停車現象,因而判定紅燈超越停止線,罰
款900元。邱姓女子不是一次兩罰,而是二次都違規被罰。警方寄出兩張罰單,最後仍需
交通事件裁決所進行最後裁決罰款。
邱女向中壢市民代表賴立竹陳情,指短短3分鐘她不可能連跑兩回,且在同一位置竟然處
分2張罰單,要繳雙份罰款,讓她難以接受。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受理陳情後,確認是同一測速照相機連拍的兩次違規事件,但由於
拍攝時間相差3分鐘,同意辦理邱姓女子申請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