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安樂死是否該立法存在?

作者: chieya (chieya)   2014-06-18 23:24:19
剛剛在客廳看到好幾張保險的廣告單
其中有一張是針對台灣高齡化社會,對未來年老重病醫療的保險
廣告單上還舉例如婦為了照顧中風夫,全家五口斷炊
或孝子勒死失智母,等一些社會悲劇案例
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但是,保險也只是提供金錢援助而已...
要是一個家庭真的出現這樣的患者
絕對不止是經濟上的負擔,同樣也是精神上的折磨
對病患來說,更是精神和生理的折磨
在中國,1992年起,每年的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案組都會收到有關安樂死的提案
要求立法,使安樂死合法化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胡雲騰認為,安樂死立法和怎麼實施是密切聯繫的,實施安樂死影響到
能否制定這個法律。目前看來,我國無論在醫療技術、醫生的職業道德各方面的條件都不
具備。“社會的立法需求現在還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儘管社會上一些人士呼籲安樂死立
法”,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刑法研究室主任陳澤憲説,“從我國的一些倫理道德觀念,以及
現行的一些法律障礙來看,都不具備實施安樂死的條件”。
出處: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2001/Apr/29142.htm
現在來看台灣這方面
台灣的醫療技術和醫生的道德,我想都遠遠超過大陸的水準
不說小診所的醫生道德,在大醫院的醫生,我相信其操守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是有礙於現行刑法規定
台灣刑法認為「自殺」並沒有罪,但「加工自殺」則有處罰規定,即便受到當事人囑託或
同意,無論是家屬或醫生,安樂死都違反了刑法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第 282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安樂死一直不予以開放
但是隨著台灣高齡化社會,不生小孩,不結婚的越來越多
這個世代的中年人照顧一個老人可能是3,4個兄弟姊妹分攤照顧費用
可是到我們這個世代時,照顧一個老人可能是1個人的責任
就算重症患者可能領有國家社會資源的補助
可是真的有這個必要嗎?
到時候,長時間的生理病痛
不止在折磨自己,也同時在折磨自己最親近的人
而且國家給予這種資源到底有無必要性
還不如將這些金錢用在生育和教育補助上
我想依台灣高齡化社會增長的速度來看
這個議題應該要早早定下來
已經浪費太多資源在重症病患照顧上了
若是病患和家屬都同意安樂死
真的該立法同意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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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06-18 23:25:00
安樂死就合法的加工自殺
作者: terrywolf (趴踢DOG)   2014-06-18 23:25:00
廢安樂死表示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06-18 23:25:00
支持、如果我老病殘 我也會想直接一走了之...
作者: exia95505 (cupigly1994)   2014-06-18 23:26:00
你這樣慣老闆會很不高興 奴隸都死光就要自己做了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18 23:26:00
反對「安樂死」,支持「合法自殺機制」
作者: hank11235813   2014-06-18 23:26:00
安樂死要在台灣有辦法推行 首先KMT官員要先佔位等他們確定有油水可以撈了以後 再來操作輿論接著立法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4-06-18 23:28:00
要死還怕痛 這種廢物何必管他
作者: jojoboyz   2014-06-18 23:29:00
當然要存在,像我這種魯蛇不想當奴隸只好安樂死了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6-18 23:29:00
我要自殺之前,會先把地下錢莊借到爆,然後再花光光
作者: kvankam (小天使下台)   2014-06-18 23:29:00
現在在推的是長照保險耶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4-06-18 23:30:00
其實應該不想活就可以選擇安樂死 這個社會沒救了一輩子要當奴隸 也不用活太久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2014-06-18 23:30:00
安樂死合法的先進國家不少,用這主題偷渡中國意識?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6-18 23:32:00
我覺得安樂死的要件就是,醫學上無法醫治的病且病人很痛苦也不想活,為何這麼簡單的要件,衛道人士要擋我就不明白一定要不斷的電擊、打強心針,全身插滿管子,才叫做尊重生命嗎? (還少一個CPR到肋骨斷掉)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18 23:35:00
某時期日本武士切腹要有介錯,合法自殺機制應找專業人員協助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4-06-18 23:35:00
丟著不管人就會死啦何必搞肛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4-06-18 23:35:00
合法我就報名,不想再當奴隸了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18 23:37:00
「自殺」的死是自己決定。「安樂死」的死是誰決定?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6-18 23:38:00
病人和醫生共同決定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18 23:42:00
介錯只是補最後一刀,要怎麼切腹什時補刀都是武士自己決定自然界有法則,沒有法律。人類社會的法律,應該思考更多我支持的自殺機制是基於人道人權,而不是大自然法則自然法則,一夫一妻制不合理,扶養老小也要看情境狀況雖然我也不排斥,不過把法律改成依自然法則而定,應該不可能
作者: chieya (chieya)   2014-06-18 23:56:00
...我只是以自然界分配資源的角度來分析這個議題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6-18 23:57:00
因為立了,政府就不能壓榨到最後一刻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19 00:00:00
是的,以國家政府的立場,人民屬於資產,就像口袋裡的錢如果口袋裡的錢可以自己決定離開,還挺麻煩的
作者: chieya (chieya)   2014-06-19 00:03:00
重症病患不算資產吧,我是覺得這個法立了會傷害到療養院業者的商機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6-19 00:08:00
我也不想變成拖累家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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