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林克穎案/總統:潛逃罪犯須回台面對懲罰
閻光濤/整理
總統馬英九12日說,他肯定外交部與法務部在英商林克穎案的努力,希望繼續努力,讓
潛逃在外、傷害到中華民國國民利益的罪犯,都必須回到台灣,面對應該的懲罰。
根據中央社台北12日報導,馬總統在總統府接見布吉納法索外交暨區域合作部部長巴索
雷閣下(Djibrill Yipene BASSOLE)訪華團時,主動提到在台灣酒駕撞死人的林克穎,
被英國法院判決須引渡回台服刑案。
馬總統說,林克穎當初在台灣酒駕撞死一名送報生,易容化妝後利用假護照潛逃出境,
他當時看到此案後非常震怒,表達政府絕對不會罷休,一定透過各種管道引渡回台,面對
台灣司法服刑。
他表示,政府在跟英國的交涉過程中,找到英國引渡法可以訂定雙邊引渡備忘錄,因為
這樣的關係,才得以讓昨天蘇格蘭法院一審判決林克穎必須回台服刑,僅管這只是一審判
決,對方可以再上訴,但至少這番努力證實台灣跟無邦交國間,可以在大家尊重司法獨立
、公平正義的前提下,讓罪犯無所遁逃,這是個非常重要的司法合作先例。
馬總統說,這也證明只要把一個國家建制成政治民主、司法獨立及社會繁榮的情況,一
定會得到許多國家的尊重,使得在國際關係推動上能有進一步發展。
馬總統非常肯定外交部和法務部同仁的努力,也表示官司還沒有打完,希望繼續努力,
讓潛逃在外、傷害到中華民國國民利益的罪犯,都必須回到台灣,面對應該的懲罰。
總統說,中華民國跟英國雖然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也沒有簽訂全面引渡條約,但碰到這
樣的個案,嚴重違反公平正義理念,英國法院能做出這樣的判決,政府確實感到非常欣慰
,也證明目前努力的方向是正確的,「我們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
3.新聞連結: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2792443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