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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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鍾姓女駕駛去年臨停慢車道欲至超商繳費,在開啟車門時,後方鍾姓騎士見狀緊急煞
車,進而失控自摔,下一刻被行駛中的大貨車輾過頭部、當場死亡;現場自小客車雖無直
接擦撞機車,但檢察官認為違規停車是肇事主因,將她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鍾女去年8月5日駕駛的自小客車,臨時停靠內埔鄉一處便利超商前,已佔用
部分慢車道,明顯有妨礙人車通行,且在開啟車門時,疏忽未注意行人及其他車輛兒貿然
開啟駕駛座車門,是釀禍原因。
但鍾女卻矢口否認事故與自己有關,她說,當時要去超商繳費,平時就有兩段式開門習慣
,開第一式後往後看,就看到1個年輕人騎車過來摔倒,剛好有1部車經過,他頭部正巧摔
至車的右後輪前,眼睜睜看著他被壓過去,自己嚇壞了,趕快關門,發抖3至4分鐘才開車
離開,認為事故跟自己無關。
屏東地檢署根據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行車事故鑑定會報告認定,鍾女確實有停車不當,
且向外開啟車門影響機車行車安全,是整起事故肇事主因,且當時駕車離開現場,還被認
定肇事逃逸。
屏東交通隊交安組長陳柏年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明訂,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
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違者可罰600元;雖然駕駛沒有直
接擦撞當事人,但仍導致事故發生,因此建議開門時最好轉身向後察看道路車況,確定無
人車通行後再開啟,才能避免發生意外。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610005066-260402
4.備註:
R.I.P. 遇到三寶有夠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