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 反對警政署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4-06-08 21:54:48
對於某黨來講
可能一堆沒病的都被說成有病
然後就變高危險群了
真的建立這個根本恐怖,
哪天忽然被抓,一直喊說我沒病~~~
政府單外對外聲明名單上就有你,你沒病?
然後媒體大肆報導,資料庫上有這個人,絕對是有病!
朕說你有病,你就是有病,來人阿,全部抓起來預防性雞鴨
※ 引述《tcpic (麻雀)》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Jb6JgW1 ]
: 更新 補上連署連結
: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608002149
: 作者: eas06u4 (馬列人勿干預我國內政) 看板: PublicIssue
: 標題: [連署] 反對警政署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
: 時間: Sun Jun 8 21:28:07 2014
: 連署人/團體/單位:
: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顧立雄律師
: 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 馬偕醫院精神科-陳喬琪醫師
: 曾任: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
: 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
: 台灣教授協會-呂忠津會長、
: 馬偕醫院住院醫師-姜冠宇、
: 社運聯誼會負責人-蔡培琦、
: 台大法律研究所研究生-伍徹輿、
: 台大法律研究所研究生-蔡菁華、
: 中研院人文社會調查研究中心兼任助理-吳宜娟、
: 北醫傷防所專任研究助理-賴師儀、
: 澄社、
: 永社、
: 台灣教授協會、
: 北醫自覺行動社團、
: 北醫義鬥社、
: 社運聯誼會、
: 聯絡人 姜冠宇 0933709626 Email: angelimpulse@gmail.com 
: 主旨:反對警政署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
:  
: 連署訴求:
: 前言:
: “堅決反對警政署建立所謂「高危險群資料庫」。情治警察單位認定的所謂「高危險」個
: 案,應該由具有公信力的精神鑑定後,再集思廣議討論可行的預防方法。”
: – 陳喬琪 精神科醫師
: 「高危險群資料庫」對社會的影響:
: 1.這是一種對於疾病污名化與對人不友善的行為。
: 2.新的歧視從社會角落萌芽,製造更多社會問題。
: 3.逢一次社會事件就由於恐懼焦慮而進行族群切割,形成一種集體卸責的風氣。
: 訴求:
: 1.政府立即停止「高危險群資料庫」以及任何相同行為不同名目的動作
: 2.連署民意督促立委監督政府有任何標簽族群的預算
: 3.探討個資法上修空間、促進民間與專業集思廣益、探討良性預防措施、不依賴情治警單
: 位
: 5月21日台北捷運慘案發生後,全國都籠罩在哀傷、驚惶與憤怒的情緒中。加以媒體不
: 斷重複播 放兇案現場畫面,社會已陷入一種集體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此由接連發生的捷
: 運乘客因細故 而奔逃、推擠,導致民眾受傷的事件,即可得見。 當大眾對於治安的呼聲高
: 漲,警方隨即採取高強度的維安作為。
: 然而其中某些措施,幾近反應過度,且有脫逸法律授權範圍之嫌,旋即引起有識之士的
: 疑慮,憂心損及台灣年輕而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 近日報載警政署宣稱為預防類似事件再
: 次發生,擬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內容包含清查街友、精神病患及反社會、高危險群等
: 類人士所得資料,供警察機關參考防處。 首先我們要指出,警政署此一芻議顯然是病急亂
: 投醫。北捷慘案的涉嫌人,據報,未有精神科病史,又非街友,就學過程中亦未被認定有何偏
: 差行為傾向。警政署藉此時機建立所謂「高危險群資料庫」,無疑是以不當連結方式擴張
: 警方之監管範圍。
: 其次,我們認為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更是違憲之舉。國家及警察之作為,應受法
: 治國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原則等憲法位階的價值規範,是民主國家不容讓步的堅持
: 。而對人性尊嚴之保障,更是憲法價值的最核心原則。街友、精神病患,國家除提供其必要
: 的生存照顧、醫療與保護外, 亦應尊重其對人生價值的自我抉擇。對於有意願重返社會的
: 非自願性街友,國家更應負扶助之責。縱令有調查街友、精神病患之必要,亦應屬衛福部之
: 責,而非由主管犯罪防治之警政署為之。 過去對於此類弱勢族群的歧視與暴力攻擊行為,
: 偶有所聞。警政署此舉,除將既有的歧視、污名,升級為建制化的暴力,違反國家機關維護
: 人權之天職; 且考其構想,非但無助於解決問題反使病患在治療過程中因病情曝光而被標
: 籤化。對醫療產生負面影響,對歧視提供滋生的土壤,適足製造新社會問題。此已背離比例
: 原則之精神,難認其為合憲。
: 至何謂「反社會、高危險群」? 尚未見警政署進一步說明。然觀馬政府2008年執政以
: 來諸多放 任警察壓抑人權之舉,及對異議民眾慣常採用明顯超出必要的強制力,足令人懷
: 疑馬政府是否 會藉此曖昧不明的「反社會、高危險群」名義,蒐羅異議人士資料,而由警
: 察進行政治偵防? 此部分亦具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原則之重大疑慮。況警方本
: 已掌握前科、危安人口 資料,又有何必要重複建置「反社會、高危險群」之資料庫? 實啟
: 人疑竇。 我們要呼籲,越是在社會疑懼不安之時,越應避免放縱情緒反應,而任由政府與警
: 察不當擴權。在社會層面,我們應共同肩負責任,而不是在恐懼焦慮下進行族群淨化,將罪
: 衍推向某些最無力反抗的弱勢,以求自我心理上的卸責與一時的安穩。
: 邊緣族群永遠存在,以醫療的觀點而言,他們需要的是適當的隱私與去標籤保護。 「
: 高危險群資料庫」的想法,不但與醫療的精神違背,扼殺這些病人重回社會的希望,若我們
: 容任政府以治安之名妄為,選擇逃避而放棄我們身處自由社會所需承擔的責任,法西斯與極
: 權,由是而生。
:
作者: donnamonya (鄉民A)   2014-06-08 21:55:00
高調一下
作者: Atwo (A兔)   2014-06-08 21:56:00
這樣不是很好嗎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大家不是說要預防勝於治療這樣應該就不會出現像鄭捷那種瘋狂殺人犯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06-08 21:58:00
獨裁國家不是最喜歡把罪犯送到精神病院嗎?
作者: doublecroxx (雙十)   2014-06-08 22:19:00
這邊也很多人常說別人是黨工呢
作者: HAHADEAD (哈哈戴德)   2014-06-08 22:22:00
高危險群資料庫 編號1. 馬英九如果是這樣我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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