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恐同症的八卦?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6-07 19:48:40
※ 引述《jody893011 (要平權!同性戀應納入健保)》之銘言:
: 推 RandyMarsh:拉拉現在有甚麼人全被侵害了嗎? 06/07 19:21
: → thevoidfancy:拉拉還是無法有合法的婚姻權跟爭取合法人工生殖 06/07 19:22
婚姻明明就是制度性保障,干人權屁事(釋字第362號、第552號、554解釋參照)
你符合遊戲規則就可以結婚,不符合就不能結婚
平常講甲甲怎樣怎樣的,也只是講講而已
事實上同性戀最好是有甚麼權利因此被限制或侵害
難道有因為同志的身分所以被限制言論? 限制人身自由?
講到被限制婚姻權,有因為你是同性戀身分你就被禁止結婚?
顯然都沒有嘛,不然甲甲假結婚傳染愛滋給妻子的事情怎麼來的?
(夫瞞同志情染愛滋 傳染性病給護士妻
http://www.nownews.com/n/2012/11/28/273345)
是自己要去選擇制度外的對象再該該叫歧視
至於這個制度要不要開放的問題還有很多可以討論,這裡僅先反駁人權受害這種假議題
騙騙不懂的人才有用啦
至於人工生殖法
那是給本質上可以產生共同子代的異性戀,
因為疾病的關係無法有生殖的問題時用的
參考人工生殖法第1條立法目的:"保障不孕夫妻"可以得知
拉拉是疾病嗎?
如果你認為不是疾病的話那不適用也是合情合理阿
所以拉拉是疾病嗎?
這個世界不是同性戀說要甚麼就要給甚麼的!
作者: jeff82 (再忙,也要取暖一下)   2014-06-07 19:50:00
中肯
作者: p23158958 (Huge)   2014-06-07 19:52:00
那為什麼婚姻只適用於異性,同性之間就是不行?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07 19:52:00
要先搞清楚 是不是真的有得選擇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4-06-07 19:53:00
本來就有適用性差別,為啥營養午餐只有學生能吃?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6-07 19:57:00
不予置評,但不得不說同性戀假結婚還繼續搞外遇,說沒辦法我是被逼迫結婚而無法跟最愛在一起。把外遇理由合理化責任都推給社會這真的還蠻無恥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07 19:57:00
是說 為什甲甲不是疾病 但是恐同就是疾病啊害怕個蟑螂老鼠也沒人說是疾病啊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07 20:04:00
要先搞清楚 到底有沒有選擇 到底是不是所謂正常就像如果無緣無故歧視黑人(真) 可能也被認為是...吧?
作者: p23158958 (Huge)   2014-06-07 20:06:00
我是不太懂婚姻對於保障下一代有什麼關連?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06-07 20:19:00
譴責同性戀跟異性假結婚又反對同性戀跟同性結婚 都你講就好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06-07 20:42:00
XDDDD 原PO比喻真貼切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4-06-07 20:43:00
原PO把甲甲的臉都打腫了
作者: goldsmith (宣宗大中之政)   2014-06-07 20:45:00
被害妄想症屬於精神疾病 不論同性 異性都沒資格結婚
作者: wahdee (=.=)   2014-06-07 21:12:00
中肯 這臉再打下去甲甲又要崩潰噓噓樂冊封騎士了 :)
作者: goldsmith (宣宗大中之政)   2014-06-07 21:19:00
原PO打甲高手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06-07 21:30:00
每次看原PO電爆甲甲就覺得超爽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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