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藥師聖戰的八卦.....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14-06-07 11:15:43
※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 chechao:你這些問題PO在藥師專版就好,跑來這邊PO? 06/06 22:42
: → chechao:調劑單純拿藥,那只是對調劑這件事的最基本要求 06/06 22:45
: → chechao:只是人有惰性,把這最基本要求當成唯一要做的事 06/06 22:46
: → chechao:才會讓大家包括你看不起調劑這件事 06/06 22:47
: 噓 chechao:另外拿錯藥是一件很嚴重的錯誤 06/06 22:51
: → chechao:怕拿錯藥就是為了避免犯很嚴重的錯誤 06/06 22:52
: → chechao:所以你覺得這不夠嚴重要來當成訴求嗎? 06/06 22:52
: 噓 chechao:你知道"拿對藥"也只是單純拿藥的最基本要求嗎? 06/06 22:55
: 拿錯藥當然不是好事
: 但是因為要兩地執業卻怕因為藥品不同,放的位置不同
: 就反對兩地執業
: 這種理由不是很遷強嗎
: 醫師
: 護理師
: 放射師
: 檢驗師
: 也常常報備兩地支援阿
: 他們也常常到不熟的地方
: 環境不熟,同事不熟,藥物器械儀器不熟
不要笑死人了.....
基本上藥師工作跟上述幾個性質就很不一樣了。
你說器械儀器,當然啊,換個藥局或環境,藥包機、印表機、檢核系統都大同小異。
稍微了解一下就馬上可以上手。
但相信你不會不知道同成份的藥物有多少種,商品名有多少不同。
甚至劑型等等都不相同。
今天就算是執業10年20年的資深藥師,到了一個新的工作環境,
起碼都要重新適應調劑台大約一個月。
因為每家醫療院所,進用的藥品有可能都不同廠商。
再加上擺放位置,作業習慣。
從陌生到熟悉至少也要三個月以上。
你說那幾個師影響不大,因為他們沒有這些問題。 主要業務都是對患者。
對藥師而言,對患者當然不是問題。
問題在陌生環境藥物品項不熟悉,誰敢保證出錯率不會提高?
連醫師剛到醫院不熟悉品項的時候,時常開錯都是常見的了。
更何況跟藥物息息相關的藥師?
: 這些人都會想辦法去熟悉環境減少錯誤
: 難道他們就因此不能執業嗎?
: 再說到醫院
: 大醫院的藥局通常不只一處
: 但大醫院的藥師還不是支援不同的地方
: 難道藥物因為在不同的藥局放的位置不同
: 藥師就不能執業嗎
這就更好笑了,同一間醫院品項本來就不會變了。
你是選擇性失憶嗎?
: 現實的問題就是因為藥師法第十一條已經違憲
: 現行的藥師法第十一條在8/1就自動廢止
: 藥師就和其他醫事人員一樣可以報備兩地執業
: 修法不是不行
: 修法的內容也不能違憲阿
: 如果修正後的法條還是違憲
: 那還是不能生效阿
所以大法官有說行政院版本違憲了嗎?
你搭時光機來的?
至於那個說客場找不到籃框的,根本莫名其妙。
搞不清楚重點可以不要發言,才不會顯得自己無知。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18:00
聽起來像是藥師都不會換執業場所一樣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4-06-07 11:19:00
總之你很缺藥師對吧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06-07 11:21:00
原來醫療人員也常常換醫院阿怎麼跟我知到的不一樣呢1F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22:00
OKOK 所以你講的就是因應新環境 所以要訓練一個月多處執業就是一樣的流程再RUN一次
作者: open2005 (這不是我的世界)   2014-06-07 11:28:00
推原PO~如果可以兩地職業,絕非民眾之福~只是便宜了那些鑽法律漏洞的醫師跟財團而已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29:00
為什麼都認為是醫師公會在弄?
作者: open2005 (這不是我的世界)   2014-06-07 11:29:00
因為事實就是這樣啊~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34:00
台南市醫師公會是一種 藥局經營者也是一種當初去吵11條的就是開藥局的 楊 岫 涓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06-07 11:35:00
就醫師公會&財團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36:00
藥師自己先統一口徑再說吧。
作者: Jamie653 (特特:))   2014-06-07 11:36:00
推原po,我也是藥師,事實就是這樣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06-07 11:36:00
某K可以看我的文 我打的比較精簡雖然還有些其它因素 不過我盡量簡化了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41:00
他老公的職業你拉進來講 也扯遠了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06-07 11:42:00
某K聽過掛羊頭賣狗肉嘛?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1:46:00
不肯面對 資方藥師的醜惡 只好推給她老公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05220171-1.aspx藥師蔡美秀也在書面稿中表示,她與兒子都在她開設的藥房執業藥師登記,為何兒子不能支援多處多賺錢。蔡美秀這個你要怎麼解釋?還是你要說訴願的五人都是代表醫師?一個有四個藥師 "剛好"都是藥局負責人你不去面對這四個人的身分,只挑楊藥師的老公是醫師這點來講,我想,你在說別人智商之前,應該先想想自己囉。所以 沒辦法面對藥師內鬨的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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